第  6周   家庭與衛生條例                月

第  5日                 利十一至十四章                      日

從十一章開始,便一一列出家庭及飲食的衛生條例。(在這幾章聖經裡,「不潔」一詞出現超過一百次)首先聖經介紹潔淨與不潔淨,即可吃及不可吃的動物。以分蹄及倒嚼為潔淨,否則不潔;魚類有鱗有翅為潔淨,無鱗無翅則為不潔;有翅膀但爬行的為不潔,跳著走的則為潔淨;另詳細列出地上不潔的爬物,要以色列人為誡。十二章則提及生產條件,婦人生產後坐月之觀念,其實遠在三千五百年前已由神頒布。十三至十四章則詳細介紹衛生條件,特別是當時流行的傳染病大麻瘋。祭司有責任檢驗人是否患大麻瘋,而百姓亦有權將可能之病患者帶到祭司那裡,若證明有大麻瘋(身上有白癤使毛變白,患處有紅瘀肉,或在瘡上有白中帶紅之火斑等),患者必須隔離,直到他們痊癒為止。當時長大麻瘋者要獨居營外,蒙著上唇,見到人要喊叫「不潔淨了,不潔淨了」。除了驗證麻瘋病以外,祭司亦有權及責任對已潔淨者宣告潔淨,讓他們重過正常生活,另要監察患者所住之處是否得潔淨,免得百姓再受感染。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飲食條件

生產條例

麻風條件

麻風成潔條例

家庭事宜

衛生事宜

 默想

你曾到過中國大陸的公廁嗎?你對那些地方有何感受?當二百萬以上的人在曠野生活,他們最大的危機是什麼?庫爾德難民的經驗告訴我們,是疫症──不衛生以致百姓中毒死亡。為何神對以色列的飲食、衛生條例定得那麼嚴謹,那麼仔細?因在三千五百年前,醫藥並不發達,再加上居住環境落後,衛生條例是關乎整族人之生死存亡的。神不想人受苦,所以叫人遵守這些命令。

試想想:那些條例是你現在仍自動自覺遵守的,或認為應遵守的?

 與主同行

條例目的是防止疾病之傳播,並非遺棄那些病者,可惜猶太人視病者為有罪(將肉體與靈性之事混淆)。主對長大麻瘋者態度如何?(參可一  40-45)你對癌病、精神病、心靈裡長大麻瘋(不潔、犯罪)的人又如何?你從主身上學到什麼?

 金句: 馬太福音十五章十一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