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6周   教會的罪與紀律                月

第  5日                     林前五至七章                       日

除了分裂、分黨、分派外,哥林多教會還有駭人的罪要對付,就是有人隨從邪教之風俗,將繼母收為妻,聖經對這亂倫行為主張采嚴厲之紀律處罰,就是將他逐出教會,又在聚會中將他交給撒但,敗壞其肉體,使他的靈魂可以得救。紀律只用於教會內,教會外的人則與我們無關。對教外不道德者,信徒仍要與他們結交,吸引他們歸主,但對受紀律之不道德信徒,保羅勸他們與他絕交(五章)。另一個是有關訴訟的問題,聖經指出,教內的人若有爭訟,不應告到不信主的官府那裡去,原因是信徒將來有更大審判權,應是信徒審判世界,現在,我們豈可讓世界審判我們?其次,告於不信的官府是不合見證、不合彼此相讓的精神,信徒應寧可受欺,息事寧人,保持教會美好的見證。有關淫亂的問題,有人以為性慾乃人的需要,所以如當時環境般以娼妓滿足性需要亦未嘗不可。聖經肯定地反對這謬論,因為身體的功用是為主,非為淫亂。與主的復活有分的信徒,應認定在婚姻內之性才是聖潔的。聖經繼續強調,信徒的身體是主用重價買來的,是聖靈的殿,所以我們要在身子上榮耀神。第四個問題是有關婚姻的,哥林多人對這觀念很混亂,有人認為結婚才正常,輕看獨身者;有人認為結婚是情不自禁、是肉體軟弱之表現,不及獨身者;第三點是信與不信的結合產生了磨擦。保羅逐點回應:婚姻是正常的,也是神讓人避免淫亂之方法,沒有獨身恩賜者倒不如結婚。論到已婚者,作者主張不可離婚,但若不信者堅持要離婚,則毋須勉強,而信徒有責任帶不信之配偶信主。論未婚者,因環境逼迫之故,為主過獨身生活更好,但不要勉強。有關寡婦方面,若她們能繼續守節是最美的事,但她們亦有自由與主內的人結婚。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有關犯淫亂罪者

有關信徒訴訟

有關婚姻觀念

要紀律處分

家內解決,寧可讓步

婚姻、離婚、獨身、守節

 默想

教會要增長,內部的潔淨是首要的,否則,她已失去在世上作光、作鹽的條件。請思想,哥林多教會面對之問題,那些亦是你們教會正面對著的?教會有什麼處理方法?那是否與聖經一致?

 與主同行

這幾章經文論及的婚姻、獨身、離婚、打官司等,那些是你或你的親屬正面對著的?你將如何處理?這些經文對你有何幫助?你會有何方法使自己避去淫行或不潔念頭?

 金句: 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二、二十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