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普通書信總論

 一  .引言

新約二十一卷的書信中,除 13本確定為保羅手筆,稱「保羅書信」外,還有 8本出自不同作者之手,名「非保羅書信」(Non-Pauline Epistles),雖有學者不贊同希伯來書歸入普通書信內,但這仍是個不可確定的論點;況且「普通書信」只是一個方便的名詞,雖在「名正言順」的原則下但還在名目上爭辯,未免有點吹毛求疵。筆者主張為方便計,把希伯來書歸入「普通書信組」內,亦無不可,亦較易辨認。

 二  .普通書信的性質

在教會史中,「普通書信」這名詞曾為多人所爭辯,他們稱此組書信為「普通書信」(Catholic Epistles)〔注 1〕,暗指這些書信內蘊藏「權柄」 (Authoritative)或「正典性」 ( Canonical Status )的地位,這是天主教一向的統稱。其他稱之為「普通書信」( General Epistles ),明指這些書信的「性質」(事實上,「普世」( Katholikos ) 為希臘詞,「普通」 (Generalis )為它的拉丁文相對詞,武加大譯本亦稱之為「普世書信」)。可是初期的教父卻把一些不歸入正典的教父書信稱為「普世書信」,如「巴拿巴書」 (Epistle of Barnabas ) 或「多安尼修書」(Epistles of Dionysius ),甚至異端書信如「泰米臣書」(Epistle of Themison )也放在內,而亞力山大的革利免卻把耶路撒冷大會後的公函(徒 15:23)稱為「最普世的書信」〔注 2〕。

如此可見,「普通書信」之為名主要在乎它們的性質,即是它們不是為某一地方教會而寫成的,而時任何時代教會均適合。普通書信在廣義上乃致教會的公函 (Encyclical Letters ) ,這不能按定義而硬性規定,如約翰二、三書均是給某地方教會的書信,但因它們與約翰一書有強烈的聯繫,故亦歸在一起,其餘的則可清楚看到其「公函」的性質。

 三  .普通書信的次序

學者們對普通書信在新約正典內的次序編排分為二派系:1.處在保羅書信之前(如大部分的古抄本集,Tischendorf ,Tregelles ,及Westcott And Hort 等的編纂);2.處在保羅書信之後(如大部分的古正典集、武加大、Nestle等)。第二派系次序的編排為傳統之排列,亦頗合下列的理由〔注 3〕:

1.因保羅在使徒行傳內的重要地位,使徒行傳之後即為保羅書信為最合理之編排。

2.保羅書信在教義與幅度上均較普通書信為詳盡,故應先排。

3.保羅書信的教義為基本的,普通書信的教義為輔助的。

4.彼後 3:15-16指保羅書信均以「成名」,而普通書信則處在輔助的地位。

普通書信在現今聖經的次序均為年代上的編排(當時人士的看法),略論如下

1.希伯來書--因正典收集家認為它乃保羅之手筆,故居首位(保羅書信之末)。

2.雅各書--普通書信最早著成的一卷。

3.彼得前後書--隨雅各書之後。

4.約翰書信--最後完成。

5.猶大書--居末之因非年代上之編排,而是因其篇幅較短及其處較次要的地位。

 四  .普通書信的重要

普通書信雖共佔新約篇幅約 10%(其餘的以福音書及使徒行傳〔歷史書〕共佔 60%,保羅書信占 24%,啟示錄 6%),然而其重要性不能忽視,它們的重要有下列各點:

1. 見證耶穌基督的真實--它們從不同的角度見證主耶穌,亦給我們看到使徒時代的思想與見證。

2. 描述新約教會的情形--這些書信透露新約教會裡外的情形。在教會內異端日增,可是信徒的合一與日趨強,在教會外逼迫日廣,信徒的生活愈難忍受。

3. 輔證保羅書信的真理--從內容看保羅書信與普通書信如紅花與綠葉,相得益彰,先後輝映,互相輔助(如保羅強調信心為基層的要素,雅各強調信心所產生的行為;保羅書信預言末世的危險,彼得直言末世的危險等)。

4. 前後經卷的橋樑--普通書信為歷史(福音與行傳)、教義(保羅書信)及啟示(啟示錄)中的橋樑,它們是前者的續集,為後者之導引。

 五  .普通書信的神學〔注 4〕

書信為新約時代特有的產品,也是啟視文學中的偉大特徵,其他宗教的典籍均缺乏書信的格式與風味。書信為神啟示真理之一種媒介,從「非正式」及「個人」( Informal 與 Personal )書信的體裁中闡釋深奧的神學,一方面它們是應付某一時代,或某一教區特別的需要;一方面它們也是為任何時代及任何教會的需要而著成。

A、神論

普通書信的神論與舊約的神論相似,神是慈愛(來 12:5;約壹 4:8);嫉妒(雅 4:5);信實(來 10:23;11:11)與公義(來 2:2;雅 5:9)的活神(來 3:12;9:14;10:3)。神是靈(約壹 4:2);是光(約壹 1:5);是愛(約壹 4:8);是信徒之父(約壹 1:23);是信徒之主(來 8:2,11)。

B、基督論

普通書信論基督的地方與論神有相若的篇幅,基督為無始無終的神(來 1:5-6;5:5;10:5-7),性質與神同等(來 1:3, 13;4:15;7:26),同時也是完全人(來 2:14;4:15;5:7-8;12:3;13:12,20)。他是神的本體真相(來1:3);是「神的兒子」(來 1:25;4 :14;約壹 4:9);是永遠的祭司(來 7:20-28);「無瑕疵的羔羊」(彼前1:19-20);「寶貴的房角石」(彼前2:5);「靈魂的牧人監督」(彼前2:25);復活與榮耀的主(來 1:3;彼得 1:21);「世人的救主」(約壹 4:14)。

C.聖靈論

聖靈論為普通書信中最少討論的題目,聖靈是神的靈(來 4:4;彼前 3:19;約壹 4:2),稱作「真理的靈」(約壹 4:6;5:7);他給人聖言(來 3:7;9:8;10:5),是感動人說預言之能力(彼後 1:21);內居信徒心中(來 6:4);藉著他才能分辨真偽之靈(約壹 4:3,6);他是現今見證真理的一個明證(約壹 5:8);並給信徒服事教會的恩賜(彼前 4:10-11)。

D.救恩論

救恩藉著耶穌代罪的工作(來 9:26;彼前 2:24;3:18;約壹 3:5),在十架上所流出的寶血(來 6:22;彼前 1:19)。罪的定義乃「違背律法」(彼前 2:11;約壹 3:4),可能出自心思(雅 4:8)、言語(雅 3:1)、行為(雅 4:17;5:1-6),使人與神喪失相交(約壹 1:5-2:1),產生死亡(約壹 5:16),與永遠的審判(來 2:2;彼後 3:9)。

E.教會論

教會在普通書信內之地位不如在保羅書信內之重要或詳細,它稱為「靈宮」(彼前 2:5,9),它在組織上的討論也甚為簡略,主要由長老管理(彼前 5:1-4),執事的職分也未見提及(彼前 1:12;4:10-14 指服事,非執事);聖禮包括「洗禮」(彼前 3:21)及愛筵(主餐)(彼後 2:13;猶 12)。

F.聖經論

聖經(聖言)在普通書信內頗占主要之地位,它稱為「真道」(雅 1:18);「經」(雅 2:8,23;4:5-6);「自由之律法」(雅 1:25;2:8);「預言」(彼後 1:19),聖靈感動的話(彼後 1:21);至聖的真道(猶 20);其功用為「重生」(雅 1:18),「光照」(來 4:12;雅 1:23-25),靈糧(彼前 2:2),審判之標準(雅 2:12)。

G.末世論

主耶穌再來是普通書信一主要題目(來 9:28;10:37;雅 5:7;彼後 3:9-10;約壹 3:25;猶 14),主再來前的預兆之一是教會充滿離道背教的事(彼後 2:1-22),及敵基督的出現(約壹 2:18)。他的再來乃為賞賜教會(彼前 1:7),審判教會(彼前 4:17),成就救恩(彼前 1:12;2:12;5:1),審判萬人(雅 5:9;猶 15),改變天地(彼後 3:10),使新天新地出現(彼後 3:13),那是信徒更美的家鄉(來 10:34;11:16)。

H.基督徒生活論

基督徒生活為普通書信較強之處,即是它們論實踐之地方比論系統神學教義為強,主要的實際生活教訓範圍分七方面:1.信心的必須(來 11:6);信心與行為的並重(雅 2:14-26);信心與見證的相連(來 11:1-40);信心與苦難的關係(彼前 1:6-7;2:20-21);2.祈禱的重要(雅 5:16);祈禱的功效(雅 1:5-8;5:13-20);祈禱的阻攔(雅 4:2-3);3.長進(來 5:12-6:1;彼前 2:1-3;彼後 1:5-11);4.彼此相愛(約壹 3:11,18;4:7-21;約貳 5);5.認罪(約壹 1:9-10);6.受管教(來 12:3-13);7.事奉(包括見證)(來 9:14;10:2;12:28:約三 12;猶 3)。

 六、普通書信縱覽 〔附啟示錄〕

 

作者

地點

目 的

主旨

希伯來書

不詳

64

A.D.

(末)

:

指出基督超越猶太教的功效

8

6

雅各書

雅各

45-48 A.D.或 62-64 A.D.

耶路撒冷

在任何境遇中均要彰顯信心與行為的對稱

信為

心的

與對

行稱

2

14

彼得前書

彼得

64

A.D.

(中)

羅馬

以主之榜樣及基督徒之盼望,安慰及堅固受苦的信徒

5

12

彼得後書

彼得

66

A.D.

羅馬

警醒信徒在信心與知識上堅固,務斥異端,在主恩中長進

防的

備異

背端

3

17-18

背長

道進

約翰壹書

約翰

80

A.D.

以弗所

指出得救的喜樂在乎確知得救;保持此喜樂在乎與神相交;彰顯喜樂在乎與人相愛

相相

交愛

1

3-

4

約翰貳書

約翰

80

A.D.

以弗所

勸戒勿因實行彼此相愛而迎納異端者進入教會,使真理受損,教會受害

彼的

此鑒

相戒

2

3

真愛

理心

約翰三書

約翰

80

A.D.

以弗所

鼓勵該猶在接待過路傳道人的事奉上繼續見證主愛

接服

待侍

11

猶大書

猶大

67-

68

A.D.

耶路撒冷

警告信徒有關假師傅的謬理,鼓勵信徒竭力為真道爭辯

3

4

啟示錄

約翰

95

A.D.

拔摩島

在逼害的日子中啟示神的計劃終必實現,藉此安慰受苦屬主的人,必得最終的勝利及最終的永福

天人

國間

11:15或21:3

 七  .普通書信按卷釋義

1.希伯來書

作者:不詳(有關作者之理論,參下文歷史背景)。

日期:   64-67 A.D.(據自 12:4;13:23;8:4,13及 9:6-9等的涵義)〔注 5〕。

地點:不詳(可能士班雅〔羅   15:28〕)。

目的:指出耶穌基督遠超猶太教的功效。

主旨:基督的超越性。

特徵:

( 1)為新約書卷中在作者、讀者、著作地點、日期等問題上,最隱晦不明的一卷。

( 2)為新約書卷中文學最深奧與優美之一。

( 3)全書佈滿舊約的氣氛(約有 86次清楚引用舊約)。

( 4)引用舊約時不把書名提出,而卻說是「聖靈所說」的。

( 5)全書為一本「基督論」,彰顯耶穌基督的本性與救贖工作,

特別是他的神人二性。

( 6)除羅馬 8:34 外,只有本書介紹基督現今在天上的工作。

( 7)在豐盛的教義中穿插五篇警告短文(2:1-4;3:7-4:13;5:11-6:20;10:26-39;12:14-29)。

( 8)全書以「靠近神」(10:22)與「事奉神」(6:1)為中心。

( 9)記有新約內最偉大的數章(1,6,7,8,9,10,11)。

( 10)鑰字包括有「天使」、「聖潔」、「罪」、「祭司」、「血」、「約」、「完全」、「永遠」、「更美」等。

歷史背景:

A.對象的問題

1. 讀者是誰

a. 外邦信徒說--此說之學者從 1.本書之目的乃向外邦信徒解釋基督超越猶太教;2.書內經文(如 12:18,22)3.書內缺乏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之區別;4.缺提割禮之事;5.警告勿墮回異教;6.以七十士譯本為應用舊約的經本;7.這個時期猶太教不  注重儀式等理由,指出外邦信徒為本書的對象(如 Harnack ; Moffatt; E.F.Scot; G.Vos; G.E.Ladd; D.Guthrie等代表性之學者。為節省篇幅計,恕不引注及寫述書名,下同)  。

b. 猶太信徒說--從 1.書之風格語調及主題發揮;2.書內經文(特別是 1:1;2:16;3:9;11:13,18);3.警告勿墮回猶太教或舊約;4.大量引用舊約(特別是每日祭禮的慣例等,說明本書的對象是猶太信徒);5.羅馬教會正典史集之外證;6.一些古卷的標題。此為傳統學者的意見(如 A.S.Peake; F.F.Bruce; T.W.Manson;  L.Morris; F.V.Filson; G.B.Stevens),筆者贊同此說。

c. 特級猶太人說--此說可以分為幾類:1.愛辛尼派猶太人 (Esseno-Jews )--此說認為本書為愛辛尼猶太人信仰問題最佳之答覆(如Y.Yadin);2.祭司派猶太人--此說據自本書之濃厚舊約祭祀色彩而定(如 C.Spicq; J. Danielou);3.希利尼派猶太人--由於書內希臘及猶太兩方面的字彙及思想均有出現,故有學者采此「妥協性」的意見(如 J.W. Bowman)。

d. 先猶太信徒後外邦信徒說--此說根據 1. 3:1;2. 13-24;3.彼後 3:15(以保羅為作者);4.徒 11:22等處的經文的指示推理而來,故主張本書乃保羅寫給耶路撒冷教會(徒 11:22)或猶太眾教會(徒 9:31),後來教會把本書的副本送到各地教會去誦讀,最終到達外邦信徒(教會)的手中〔注 6〕。此說建於無稽之論據,駁斥其謬非本概論範圍。

結論:歸納上文之引論,筆者認為本書主要對像為教會內之猶太信徒(教會分外邦及猶太兩部分),而這些信徒非自正統猶太教 ( Normative Judaism ) 出身,卻是從保守派猶太教 ( Nonconformist Judaism )背景而來〔注 7〕(故此他們曾受愛辛尼派及祭司派所薰染)(各點辯證或反辯均超越本概論範圍,茲不贅述)。

2.讀者在何處

a. 耶路撒冷說--此說主張收信人為耶路撒冷之信徒,因書內充滿有關祭祀的事情,只有耶路撒冷的信徒才配合此背景(如 B.F.Westcott; W.M. Ramsay ;J.Moffatt; P.E. Hughes ; H. C. Thiessen ; 牛述光),但作者只引述帳幕的祭祀,而非聖殿。

b. 安提阿說--主張安提阿為收信地點者據因該地乃是耶路撒冷之外,猶太人集最多之地點(如 C.Spicq)。

c. 亞力山大說--一些學者從書內含有亞力山大哲學、字彙,或文學修辭等方面,鑒定讀者旅居亞力山大(如 J.Schmidt ; .Davidson ; C. J. Cadoux ; S.G.F.Brandon ; F.C.Grant等)。

d. 哥羅西說--又有學者認為書內透露類似哥羅西教會之猶太諾斯底派異端,故以為此處為終點(如 T.W.Manson)。

e. 以弗所說--此說從書的字彙中,想像收信人為富有及深受希臘思想熏陶之猶太人(如W.F.Howard; F.Bartlet ; F.W.Farrar 等)。

f. 羅馬說--從 1.13:24 ; 2.收信人;3.歷史的旁證,可指出羅馬為讀者所在最可能之地點(如 F.F.Bruce ; E.F.Harrison ; D.E.Hiebert),此乃大部分學者之意見,筆者贊同此說。

g.其他--其他地點如撒馬利亞、該撒利亞、哥林多、庇哩亞、帖撒羅尼迦、加拉太、居比路,甚至士班雅等,均被選為讀者所在的可能地,但這些均缺乏論據 ,也不用贅述。

B.作者的問題

希伯來書「作者是誰」與「讀者是誰」同是一個謎。對這些問題,學者一已有一千多年的研究經驗〔注 8〕。歸納起來,主要的作者有下列各人(為節省篇位,筆者把各派代表放入論文內):

1.保羅說

此說源自亞力山大教父的寫作,一直影響東方教會,至第四世紀時西方教會才改變。書內確有保羅的語味、字彙、神學等,但亦有很多非保羅手筆的證據(如   2:3)(此派代表有早期亞力山大教父如革利免;俄利根;亞他拿修;耶柔米;奧古斯丁;學者有 A.W.Pink ; E.W.Bullinger ; J.N. Darby ; J.S Baxter ; E.S.English ;牛述光及不少天主教學者)。

2. 亞波羅說

從書之內容及徒   18:24,一些學者主張亞波羅為原著者。此說源自亞力山大一些不滿意保羅為作者的人,他們從書內之「亞力山大思想」找出證據,而從亞波羅身上找到支持(代表有 C.R.Gregory ; Luther ; T.W. Manson ; W.F.Howard ; C.Spicq ; Alford ; Plumptre ; F. Farrar ; Moulton ; A.T. Robertson ; H. Montefiore ; Lenski ; E. G.Selywn ; F.C. Grant)。

3. 巴拿巴說

自第四世紀後,巴拿巴為本書作者之說在西方教會相當流行,基於巴拿巴   1.利未人(徒 4:36); 2.與保羅作伴良久(代表有 Tertullian ; G.Salmon ; B. Weiss ; T.Zahn ; Godet ; F. Blass ; J.Bartlet ; J. A. T. Robinson ; Renan ),但此說的證論若與「巴拿巴書」 ( Epistle of Barnabas )的文學相比,便完全粉碎〔注 9〕。

4. 路加說

從書內精湛之希臘體裁,及書之內容明示作者必與保羅為摯友等之根據而定(如   Calvin ; Delitzsch)。

5. 羅馬的革利免

因這書信後來在羅馬教會極流行,而首一引用此書為羅馬之革利免   (c.96 A.D. ),他的書信與希伯來書有不少相同之處,他後來成為羅馬教會的監督(Calvin的另一選擇:W.H.Bennett ; W.F.Adeney )。

6. 雙作者說

據此說,本書為兩個作者之作品,但此說有不同的「配搭」:

a. 保羅與路加--此說以保羅先用希伯來文寫成本書,後路加以優美之筆法把它翻譯成希臘文 ( 主張此論者有亞力山大之革利免;亞奎那;Ebrard ; Delitzsch)。

b. 亞基拉與百居拉--此派實是「亞波羅說」的「修訂版」,因主張者把「亞波羅說」之證據加以「改善」而成(A.Harnack ; J. R.Harris)。

c. 巴拿巴與路加--書之語氣乃巴拿巴的,書之文體乃路加的 (E.J.Badcock )。

d. 保羅與路加修訂說--此說以保羅為本書之主要作者,但他將意見手寫或口傳給路加(或倒轉來說,路加為主,保羅為輔),此說 1.能解釋書內的「保羅部分」及「非保羅部分」;2.也能除去 13:23 的難題; 3.更能解釋書內絕美希臘文學修養〔注 10〕;4.又能解釋本書之「半書信」文體,包括缺乏作者慣用的啟語問安(因雙作者也);5.從 13:23與提後 4:9,21之比較,看到作者與保羅的同工相熟;6.最能配合歷史背景(這背景乃可放入保羅自首次從羅馬釋放後,與路加同訪士班雅,在那時適逢羅馬皇帝尼羅宣令基督教為非法宗教,羅馬教會之信徒大受逼迫,一些猶太信徒便落在回去猶太教(合法宗教)的危機裡,筆者「傾向」此說)。

7.其他人物

除上述各人外,被提名為本書作者的人物包括有彼得、腓利、西拉、馬可等。

C.著書的時機

據作者可能為保羅與路加,一個歷史背景故事至引起著書時機可重建起來(但時實上,下文所述之虛構歷史重建與作者是誰沒有很大的關係):

保羅自羅馬監獄釋放出來後,他先處理一些他與教會有關的事物(參教牧書信內之歷史重建),各事辦理完畢,他便往士班雅去,滿足多年的夙願(羅 15:28)。此時約是 64年春,在那裡他約逗留二年之久。 64年夏(7月 19-24日)羅馬城大火,十月間羅馬皇帝尼羅移禍基督徒,並敕令基督教為非法宗教,當時基督徒廣受逼迫,特別在羅馬城的教會,他們的處境可以想像(10:32;12:4)。教會內之猶太慕道者(及信徒)在此情形下便產生一個趨勢,恢復猶太教(合法宗教)的信仰及各類祭祀之儀式。他們躲在猶太色彩背景下「苟且偷生」〔注 11〕,因此他們便不努力前進,達到「完全」的地步(3:7-19;4:1-9)。作者有鑒於此,便書就此封「教牧書信」警戒他們(2:1-4),勸慰他們(13:22),堅固他們(12:1-13),是時約是 64 A.D.之末或 65 A.D.之時了。

 大綱:

A.簡綱(為背誦用)

一、基督的超越性( 1-10上)(教義)

A. 遠超天使=1-2

B. 遠超摩西=3

C. 遠超約書亞=4

D. 遠超亞倫=5-7

E. 遠超帳幕=8-10

二、基督徒的超越性( 10下-13)(實踐)

A. 新的信心=10下-11

B. 新的盼望=12

C. 新的愛心=13

B.詳綱(為參研用)

一、引言( 1:1-3)

A.古時的曉諭=1:1

B.末世的曉諭=1:2-3

二、基督的超越( 1:4-10:18)(教義)

A.身份上的超越=1:4-2:18

1. 遠超天使(神子的身份)=1:4-14

2. 第一插段警戒=2:1-4

3. 遠超天使(人子的身份)=2:5-18

B.治理上的超越=3:1-4:13

1. 遠超摩西=3:1-6

2. 第二插段警戒=3:7-4:13

a. 古時的鑒戒=3:7-19

b. 現今的警戒=4:1-13

C.職分上的超越=4:14-7:28

1. 遠超亞倫(天地祭司之比較)=4:14-5:10

2. 第三插段警戒=5:11-6:20

3. 遠超亞倫(麥基洗德的等次)=7:1-28

D.功效上的超越=8:1-10:18

1. 更美的新約=8:1-13

2. 更美的帳幕=9:1-22

3. 更美的祭物=9:23-10:18

三、基督徒的超越( 10:19-13:17)(實踐)

A.信心的新路=10:19-11:40

1. 信心的要求=10:19-25

2. 第四插段警戒=10:26-39

3. 信心的描述=11:1-40

B.盼望的試煉=12:1-29

1. 仰望十架=12:1-4

2. 忍受管教=12:5-13

3. 第五插段警戒=12:14-29

C.愛心的實在=13:1-17

1. 社交生活=13:1-6

2. 宗教生活=13:7-17

四、結語( 13:18-25)

A.請求=13:18-19

B.祝頌=13:20-21

C.計劃=13:22-23

D.問安=13:24-25

 圖析:

1

主題

基督為完全的啟示

1

介紹

 

 
    

超越天使

(神子的身份)

1下

1下

  
   

身份上的超

第一警戒

2上

|

  
  

越(天使)

超越天使

(人子的身份)

2下

2

 

 

治理上的超

超越摩西

3上

3-

 

 

越(摩西)

第二警戒

3下-4上

4上

1

職分上的超

超越亞倫(天地祭司之比較)

4下-

5上

4下-

|

 

越(亞倫〕

第三警戒

5下-6

7

 

10

  

遠超亞倫(麥基洗德等次)

7

 

:

  

功效上的超

更美的新約

8

8

  

越(舊約)

更美的帳幕

9上

|

  

   

更美的祭物

9下-10上

10上

 

8

    

信心的要求

10中

10中

 

  

信心的新路

第四警戒

10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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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的描述

11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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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十架

12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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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的試煉

忍受苦難

12中

12

 
 

 

第五警戒

12下

 

 
  

愛心的實在

社交生活

13上

13

  
    

宗教生活

13中

  
  

請 求 代 禱

13下(1)

  

13

祝 福 之 禱

13下(2)

13

個 人 盼 望

13下(3)

 
  

祝 福 問 安

13下(4)

  

 摘要:

希伯來書被譽為「至聖所之書」,因它專論基督並他在天上任何為大祭司,大祭司在至聖所中事奉,猶如基督現今在「天上至聖所」中每日為人祈求般。

本書的主題主要分兩大段:  1.基督的超越(1:4-10:18),2.基督徒的超越(10:19-13:17),再附以引言(1:1-3)及結語(13:18-25)。

 一  .引言(1:1-3)

A.古時的曉諭(1:1)

本書之引言正介紹全書的主題。此主題乃是「基督為真神最後與最高的啟示」(曉諭),因此基督便超越「古時」一切的曉諭(藉人〔先知〕、天使,或事物〔舊約之系統〕等)。

作者在啟語引言論全書主題時,把古時的曉諭與末世的曉諭作一對比,旨在顯出基督的曉諭超越先前的。古是的曉諭乃藉著多量的僕人(眾先知),多量的時間及多量的方法(多次多方),對象是猶太人(列祖)。

B.末世的曉諭(1:2-3)

「末世」指基督開始的時代,末世的曉諭藉著神的兒子,他是   1.承受萬有的(1:2a);創造萬有的(1:2b);3.神榮耀的光輝(1:3a ) ; 4.神本體的真象(1:3b);5.托住萬有的(1:3c);6.洗淨人罪的(1:3d);7.掌管萬有的(1:3e)(這基督七層身份與西 1:15-18的另一基督七層身份前後呼應)。

 二  .基督的超越(1:4-10:18)(教義)

由   1:4節起,作者力揮筆桿,從各點力證神的兒子基督的超越性。他的超越性可分三大類:

A.基督身份的超越(1:4-2:18)

1.遠超天使的身份(神子的身份)(1:4-14)

作者首論基督遠超天使,主要的論據建在基督乃神的兒子之身份上。在七方面他引述基督遠超天使:  1.承受兒子的名(1:4);2.神的關係如父子(1:5);3.受天使的敬拜(1:6);4.與天使的關係如主與僕(1:7-8); 5.喜義恨惡猶勝天使(1:9);6.創造與被造的分別(1:13-14);7.差遣的與受差遣之別(1:13-14)。這高舉基督超越天使的七大點與上文(1:2-3)又前後輝映。

2.第一插段警戒(2:1-4)

希伯來書其中一特徵乃是書內出現數次插段,每次插段的出現總是跟著上文的教義,或引入下文的教義。因此,插段在希伯來書負起雙重目的:  1.應用上文的教義;2.引入下文的教理。

上文作者論基督超越天使最後一點,乃是天使為奉差遣之靈,為服役的靈,為承受救恩的人效力( 1:14)。當他提及「救恩」時,立刻以「救恩」為題,警戒讀者不要忽略救恩(2:1),這救恩乃是主「親自講的」,向(中譯「給」)聽見的人用神跡奇事證實(2:3-4)。

3.超越天使的工作(人子的身份)(2:5-18)

基督以神子的身份超越天使,也以人子的身份超越他們。作者在四方面把基督以人子的身份列述,證明他確遠超天使:  1.人子非天使,因他擁有管理萬有之權(2:5-8);2.人子代罪最受死之工作乃是使人(許多兒子)得享管理萬有之權(2:9-10);3.人子(使人成聖的)與兒女(得以成聖的)因出自同一源頭(出於一),故此與他們聯合起來(2:11-13);4.兒子救贖人類,並不救拔天使(2:14-18)。

B.治理上的超越(3:1-4:13)

1.遠超摩西(3:1-6)

上文論基督的身份超越天使,也以人子的身份完成拯救,因他是神的拯救者,他的治理也超越猶太人所尊崇的大拯救者摩西。作者在三大方面列舉基督在治理上( 3:6)遠超摩西:1.雖同樣盡忠(3:1-2),但基督乃創造萬物之主宰,他如造房屋者,摩西則如房屋,故他更配得榮耀,那是指權能不同(3:3-4);2.摩西為神的僕人,基督為神的兒子,那是指關係地位身份的不同(3:5-6);3.摩西向神的家盡忠服役,基督為神家盡忠管理,那是工作的不同(3:5-6)

2.第二插段警戒(3:7-4:13)

在論述摩西時,作者便想到摩西時代發生的事跡,類似受信人的處境一般,故他再插一段警戒的話,藉此提醒。

a. 古時的鑒戒(3:7-19)--以色列人在曠野時因不信的噁心(3:12)試探神,惹神發怒凡四十年之久(3:9),故他們雖接近應許地迦底斯之邊境也不得進入(3:18),他們不得進入乃因不信的緣故(3:19)。

b. 現今的警戒(4:1-13)--作者以古鑒今,過去以色列人因不信而不得進入安息(應許)地,與讀者現今的處境相若。若不更進一步靠信進入安息,他們便流離在安息地之外了。但既有能進入安息的應許,就當藉著信進入,免得在「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不能進入了」(中譯 「趕不上」4:1)( 4:1-5)。這安息卻不是指地上的安息,而是天上的安息,屬靈的安息,屬神的安息(4:8-10)。以色列人因不信神的話而不得進入,而收信人有神之活潑大有功效的話(4:12-13),故應竭力進入。

C.職分上(或祭祀上)的超越(4:14-7:28)

1.超越亞倫(天地祭司的比較) (4:4-5:10)

基督在第三方面的超越乃是他的祭司身份,這職分遠超祭司亞倫的。作者論此點時,他先把天上與地上的祭司職分作一比較:  1.基督為天上尊榮的大祭司,沒有犯罪,能體恤人,作人隨時的幫助(4:14-16);2.地上的祭司是奉派的、是蒙召的,自身也受軟弱所困,沒有尊榮(5:1-4);3.基督的祭司職分乃自有的,因他是兒子(5:5);4.人間祭司因按亞倫的等次,有時間的限制;天上祭司因按麥基洗德的等次,故無時間的限制,稱為永遠的祭司(5:6-10)。

2.第三插段警戒(5:11-6:20)

當作者提及麥基洗德這「難以解明」( 5:11)的題目時,他就立即想到讀者的情形,於是便插入一段警戒的話。

a. 責備與鼓勵不長進的人(5:11-6:3)--他指出按他們學習的工夫本應作師傅(5:12a),那知他們受誘回到「嬰孩」的光景去(5:12b-14),因此便勸勉他們竭力進到「完全」(完全接受即成熟)的地步(6:1a),不要依靠外表的儀式(6:1b-3)。

b. 警戒離棄真道的人(6:4-8)--特別是那些(「論到」)「蒙光照」、「嘗天恩」、「於聖靈有分」、「嘗神道」、「悟來世權能」的人更當如此(6:4-5),若是離棄真道,就不能把機會與時間尋回了(大有「為時已晚」的感慨)(6:6-8)〔注 12〕。

c. 勸慰與堅固在信望愛上更進一步(6:9-20)--作者基於上述讀者之不長進及處在離棄真道的邊緣,故在信與愛方面勸慰他們慇勤忍耐,由忍耐而生盼望(6:9-12)。這因堅忍的信和因信而生的盼望,在亞伯拉罕身上特別顯明(6:13-18),作者引他為榜樣,鼓勵讀者進入「幔內」(指「完全」的境界)(6:19-20)。

3.超越亞倫(麥基洗德的等次)(7:1-28)

基督超越亞倫其中之原因,乃因他的等次屬乎麥基洗德,故作者先論麥基洗德是誰( 7:1-3),再從五方面證明麥基洗德的等次較亞倫的等次為大:1.亞伯拉罕向麥基洗德獻十分之一祭(7:4-8),也即是說利未(亞倫支派)也給他獻祭(7:9-10);2.利未的職責乃不完全的職責,是更改的職任;基督的職任則屬猶大的,是王的支派,是屬不受更改的職分(7:11-14);3.基督的等次是照無窮生命的大能,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件(7:15-19);4.是神起誓立的職分(非如亞倫派祭司不是起誓立的),故是永遠長存的,能成為更美的中保(7:20-25);5.基督之祭司工作是一次獻上,成全律法,成全到永遠的(7:26-28)。

D.功效上的超越(8:1-10:18)

1.更美的約(8:1-13)

基督的工作在功效上較亞倫或任何人均更完美,因他的工作乃建在更美之約上( 8:1-6);這約成為「新約」,取代「舊約」的地位(8:7),是神應許的約(8:6-7),藉著耶利米先知啟示出來的約(8:8-12),也是說當新約來到,舊約便要遜位了(8:13)。

2.更美的帳幕(9:1-22)

舊約的系統為一獻濟的系統,起初在帳幕內舉行。作者先論帳幕形狀與內在之物件( 9:1-5),及祭司在內的工作情形(9:6-7);但此帳幕(包括在內舉行的祭祀)只是「更全備帳幕」(9:11)的表樣(9:9),並不能叫人完全(9:8-10),其存在之目的乃「到振興的時候為止」(9:10)。

到基督到來後,因他是將來美事的大祭司( 9:11),他有更完美的工作(9:11),即是有更美屬罪的血(9:12-14);這血是立新約的根據(9:15-20),使罪得蒙赦免(9:21-22)。

3.更美的祭物=9:23-10:18

基督本身成了更美的祭物( 9:23-26a),他的降世正是為此目的(赦罪)(9:26b),然而他還要再來,目的是審判罪(9:27-28)。

這更美的祭物叫人想起以前祭物的不中用( 10:1-4),基督到世上來也是要把那不完全的獻祭法除去(按律法獻,10:8)(10:5-12),這就是新約的功效了(10:13-18)。

 三  .基督徒的超越(10:19-13:17)(實踐)

A.信心的新路(10:19-11:40)

因著基督超越舊約的一切條款,故基督徒也靠他能超越一切;基督徒在信心上可超越一切。

1.信心的要求(10:19-25)

信心是到神面前的必需品,是靠著主「血的工作」完成的( 10:19);所以(中譯漏此重要的字,10:19;參羅 12:1的「所以」)靠之藉信更能坦然無懼到達神的面前(10:12),是一條信心的新活路(10:20)。

2.第四插段警戒(10:26-39)

談到信心,作者又作一警戒的插段,警戒讀者不要任意犯罪,落在神可怕的審判中( 10:26-31);這是本插段的中心。警告故意犯罪者的危險,而要追念往日自蒙光照後所忍受的苦難,但那些因信心堅定,沒有後退的,那更美長存的家業必在他們前頭(10:32-34)。作者再接再歷(「所以」10:35),勸勉他們不可丟棄信靠神的心(即信心)(中譯「勇敢的心」10:35),因這樣的心必有大賞賜(10:35),並須忍耐,藉著堅忍的信(應付當時的苦難),等候主的再來(10:36-39)。

3.信心的描述(11:1-40)

上文論信心的要求,然而信心是怎樣的呢?今章便加以詳述,此為「偉大信心的一章」,可分數段:

a. 信心的定義(11:1-3)--作者先為信下定義,信是未得著(所望)及未看見的基礎(實底)或憑據(確據)。雖未得著如同得著,雖未看見如同已看見便為信。

b. 信心的榜樣(11:4-38)--從被提名的十八人中(不止此數),作者以生活實例輔證何謂信心,使讀者可以借鏡,或得榜樣,或得鼓勵。

c. 信心的勸慰(11:39-40)--上述之人都有偉大的信心,然而仍未得著應許,但神卻為「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故應當竭力進入完全。

B.盼望的試煉(12:1-29)

1.仰望十架(12:1-4)

除了不要丟棄信心外( 10:35),在「望」的功課上,作者也勸勉他們忍耐仰望(12 :1-2),以主耶穌為榜樣(12:3),不怕各類的逼迫(12:4),因盼望在前,就能忍受一切。

2.忍受管教(12:5-13)

上文指出一些苦難出自外面的逼迫( 12:4按字意解指 64 A.D.的尼羅大屠殺),一些卻出自神的管教,神的管教乃有目的的(12:10),指出 1.背後的愛(12:6a);2.印證兒子的名分(12:6b)3.教導順服(12:9);4.以益為終(12:10-11);所以當振奮起來,努力面前(12:12-13)。

3.第五插段警戒(12:14-29)

這是最後一次插段警戒,主要指出「不可違背那在天上警戒我們的神」,分三段:

a. 追求和睦聖潔(12:14-17)--信徒一方面脫去纏累的罪(12:1b),一面要追求和睦聖潔的屬靈經驗。

b. 昔今的比較(12:18-24)--信徒再不是來到施行審判律法的西乃山前(12:18-21),而是到達永生神的錫安山(12:22-24),那裡有 1.永生神的城邑,天上的耶路撒冷(12:22a);2.千萬天使(12:22b);3.有名錄在天上的信徒會(12:23);4.有審判的神;5.舊約的聖徒(成全之義人的靈魂)(12:23);6.新約中保主耶穌(12:24)。

c. 勿違警戒(12:25-29)--「你們」(12:25)結束此段之警戒,即是要他們謹慎,不可棄絕那警戒他們的神(12:25),因他是審判的神(12:26-27),是公義的神(12:29),就當用感恩虔敬的心事奉他(12:28)。

C.愛心的實在(13:1-17)

基督徒在愛心上也當超越常人,這是作者基於基督的超越而作的勸勉:

1.社交生活(13:1-6)

在社會相處的生活中,信徒當以愛為中心,在   1.弟兄相處方面相愛(13:1);2.接待客旅方面顯愛(13:2-3); 3.尊重婚姻聖潔的愛(婚姻即愛的立約)(13:4);4.愛主自足(13:5-6)。

2.宗教生活(13:7-17)

在宗教信仰生活上,信徒當   1.傚法神僕人的榜樣(13:7);2.堅信主的不變(13:8);3.堅守真道(13:9);4.獻上靈祭(13:10-16),包括以事主為祭(13:10-14),以頌讚為祭(13:15),以行善為祭(13:16);5.順服施教的人(13:17)。

 四  .結語(13:18-25)

A.請求(13:18-19)

從   13:18節始,作者以書信的格式來結束本書。他請求讀者為他代禱,好叫他能速回他們那裡。

B.祝頌(13:20-21)

前兩節為請求代禱,今兩節為代他人祈禱,他用三個不同的名字呼求神(賜平安的神,憑永約牧養的大牧人,使耶穌死而復活的神)聽禱( 13:20),叫讀者能行在神的心意中。

C.盼望(13:22-23)

作者表達兩個盼望:  1.望讀者能聽勸(13:22);2.望能與提摩太回去跟他們相見(13:23)。

D.問安(13:24-25)

從結語問安中,可見牧養「希伯來教會」的人不止一位,也可見作者把自己身旁的同工與致信之教會串在一起,及願神的恩惠臨到他們。

*       *       *       *       *

希伯來書為一本「更美」的書卷,因基督在任何事上都是「更美」;在啟示、身份、工作、制度、生活等,都為信徒成全更美的安排,因有更美的基督,信徒便應有更美的生活。

可惜信徒的主超越一切,信徒卻成為敵人的腳凳。基督能超越一切,基督徒卻為一切所超越;主要的原因乃在乎信徒不肯進到完全的地步,不肯追求長進,以「吃奶」為足,殊不知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5:13),惟願主儆醒我們「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6:1),「能吃乾糧,使心竅習練通達,就能分辨好歹」(5:14),又「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12:1-2)。他既然打開我們信心的眼睛(參 11:1),他必能帶領我們走信心的新路(10:19)。

2.雅各書

作者:雅各(耶穌的兄弟)。本書以雅各為作者的為證,在初期多受拒絕。最早反對者莫如黑馬士( Shepherd of Hermas,120A.D.)。這本書不在穆拉多利正典內,優西比烏什至將之列入禁書內,直至第四世紀後,書的正典地位才漸受人尊敬。此後在東西方的教會中,雅各書算是穩定下來;及至在改革時期才受一些學者,如愛革士姆斯 (Erasmus )及路得等懷疑〔注 13〕。內證方面只有徒 15章供給一些可功比較的資料,但在各方面如神學文學等與雅各書非常吻合。

日期:  64A.D.末(據自 1:2-3;5:1-6,7-8,9-11 等)(參歷史背景)。

地點:耶路撒冷(傳統)(其他建議地點如羅馬、安提阿、亞力山大皆無確證)。

目的:在患難的環境下給讀者在信心與行為各方面的勸慰和教導。

主旨:信心與行為的對稱。

特徵:

( 1)本書頗乏基督論或救贖論的要義。

( 2)全書氣氛為實際勸勉的話。

( 3)作者與讀者之見的關係頗為嚴肅。

( 4)與舊約智慧書的格言相似,曾被稱為「新約的箴言書」。

( 5)在新約書卷中,本書最乏提及基督本性或工作,但卻充滿基督的教言,特別與「登山寶訓」相若〔注 14〕。

( 6)毫無保羅的語吻。

(7) 鑰字包括有「弟兄們」、「祈求」、「信」、「罪」、「舌」、「論斷」等。

歷史背景:

A.作者的問題

1.雅各的身份

在新約內共有四人名為「雅各」;雅各為一普通的姓氏,故學者們有下列各種理論。

a. 主的弟兄雅各論--此論據自 1.雅各(1:1)為一名人皆熟識的名字(如西門指彼得,雖另有同名的奮銳黨西門其人,路 24:34)故作者無庸多述自己的身份,在徒 12:17;15:13;21:18;2:9,12;猶 1等處指出教會的首領為雅各(並無 其他「身份形容詞」);又從 2.書的對象;3.日期的問題;4.書的內容;5.與使徒行傳之比較等,輔證此雅各乃主之兄弟無疑(可 6:3;加 1:19)。此乃傳統派的意見〔注 15〕,筆者贊同此說。

b. 另一雅各論--此論出自不滿支持主的兄弟雅各為作者之論據,特別在四點上反對;1.本書納入正典內的過程較其他書遲緩;2.書內希臘文學修養極為優美及高深;3.書內之格式與氣氛乃「希利尼味」重於「希伯來味」;4.作者沒有宣稱自己的身份與主的關係。基此作者實為另一不明身世的雅各(亞勒腓之雅各〔可 3:18〕及西庇太之子使徒雅各〔可 3:17〕因早為主殉道皆不可能)。

c. 無名氏論--此論又分有兩個不同的推測:

(1)倣傚先祖雅各論--此論指雅各書(James)為無名氏所作,但倣傚先祖雅各(Jacob)訓子的方式(創 49),訓導散居各地的十二支派(1:1),而把每子的名放下雅各書的分段內(如 「流便」即「初熟的果子」,1:18等)。

(2) 假冒雅各論--作者冒用雅各之名,藉此攫取「使徒的權柄」來支持他自己教訓的權柄,但此說之謬測淺而易見。

2. 雅各的簡史

雅各原為主耶穌四兄弟之一(太 13:55;可 6:3)。他現給提名顯然是因他為最長的(除主外)〔注 16〕。他如其他兄弟般在主復活前拒絕他為彌賽亞,但後為主的復活所折服(林前:15:7)。在等候聖靈的禱告會中他曾有分參加(徒 1:14),此後竟成為耶路撒冷教會的柱石(加 2:9)。保羅信主後曾到訪耶路撒冷教會之信徒,亦曾與雅各見面(加 1:19)。他首次以教會領袖的身份出現為另一雅各殉道後不久的時候(徒 12:17),後來他正式以耶路撒冷教會領袖的身份處理首次教會大會事務(徒 15),並得眾人的愛戴與悅服。他為一位極尊重摩西律法的人,但不以它為救恩的標準,只把它作生活習慣方式而已,故因他那嚴謹的生活被譽為「公直的雅各」 ( James the Just )。保羅第三次旅行布道回來 ,他仍是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徒 21:17-26)。

林前 9:5似乎暗示雅各為已婚的人〔注 17〕,長居在夜路撒冷管理教會的事務。在那裡與各地到訪耶城之猶太人多有接觸的機會,故他以第一教會「監督」之身份向各人勸勉。

傳說(據第二世紀史家希加士布斯〔Hegesippus〕)雅各之生活為拿細耳派的,常致力於禱告,特別為國懇禱及在聖殿中教訓人。他一次在禱告時被反對的敵人用洗衣服用的棍擊斃,是時為 66A.D.(與約瑟夫的傳統有異,日期也不同,他將雅各之死放在 62A.D.)。

B.讀者的問題

1:1宣明此信乃寫給「散住十二支派之人的安」,但究竟他們是非猶太信徒或猶太信徒,或是猶太非信徒?

1.猶太信徒說

此說認為雅各書以在巴勒斯坦散居各處之猶太信徒為對象,因教會在各地紛紛建立起來後,教會內主要的成員為外邦信徒,猶太信徒漸漸忽略了。此說又可解釋書信的格式、字彙、舊約之引用等(特別如 1:1;2:2,19 ;5:12等)及為何初期教會很少認識此書等問題。此為傳統之看法〔注 18〕,筆者採納此說。

2. 非猶太信徒說

此說指出「散住」(1:1)二字不一定指猶太人,也可指散居各處的基督徒而言(參彼前 1:1)(故此把1:1的十二支派「靈意化」去)〔注 19〕。他們散居各處如同猶太人散居各處一般;但此處忽略「散住」之前有冠詞 (article),即這是一特別專有名詞,專指散居之猶太人。

3.猶太非信徒說

此說認為本書為一教訓猶太非信徒之「學道行為手冊」。但此說毫無論據,又另在 1:18-19;2:1,7;5:7等亮光下更為無憑。

C.著成之時機

從 1.與符類福音書的比較(如福音格式與遺傳);2.雅各書之內容(如教會所受之逼迫 1:2;教會內貧富懸殊的問題 5:16;及主再來之盼望 5:7-9);3.教會簡樸之組織(5:14);4.與彼得前書的比較;5.與猶太拉比教比較;6.雅各殉道的傳說等,可鑒定本書為第一世紀中期後之作品(首數點頗合散居各地猶太信徒的教會生活情況)。

傳說雅各殉道約在 66A.D.,是年猶太人意圖推翻羅馬之轄制,於是產生一連串之暴動叛變,這便暗示 5:1-6的問題不成問題。本書的最遲日期 (Terminus ad Quem)為 66A.D.,又在 64A.D.尼羅王大大屠害基督徒,使散居在猶太各地的信徒大受苦難,信心更要堅固,盼望主再來之心越加迫切,這時機與作者著書之背景頗為吻合,因此本書著成之時機與希伯來書相同。但因作者未能知道尼羅之役會發展成怎樣的後果,故也參雜其他方面的勸勉。筆者在此不能武斷,只是表達一種「傾向」(即把著成日期放在接近雅各生命結束之時而已)〔注 20〕。

另一仍是傳統性的主張,卻把著書日期放在耶路撒冷大會前(49A.D.),約由 45-48 A.D.。但此說之歷史背景(參徒 8 或徒 12)不如後期(Late Date)那麼強。不過若是早期 ( Early Date )為著成期,此書得排在普通書信首位之支持(但這可能是早收集成的日期而已)〔注 21〕。

 大綱 :

( 1:1啟語)

一、信心與試驗( 1:2-18)

A.試煉之益處=1:2-11

B.試探之認識=1:12-18

二、聽道與行道( 1:19-25)

A.聽道=1:19-21

B.行道=1:22-25

三、虔誠與待人( 1:26-2:13)

A.虔誠=1:26-27

B.待人=2:1-13

四、 信心與行為( 2:14-26)

A.信心與行為的關係=2:14-20

B.信心與行為的史例=2:21-26

五、 有勒與無勒的舌頭( 3:1-12)

A.有勒的舌頭=3:1-4

B.無勒的舌頭=3:5-12

六、 地智與天智( 3:13-18)

A.地上的智慧=3:13-16

B.天上的智慧=3:17-18

七、 屬世與屬神( 4:1-10)

A.屬世=4:1-6

B.屬神=4:7-10

八、靠己與靠神( 4:11-17)

A.靠己(論斷)=4:11-12

B.靠神(行善)=4:13-17

九、 屬世與屬天的賞賜( 5:1-11)

A.世福=5:1-6

B.天福=5:7-11

十、 有效與無效的禱告( 5:12-20)

A.禱告的勸勉=5:12-14

B.禱告的功效=5:15-20

 圖析 :

信心與試驗

1上

試煉之益處

1上 (1)

 
  

試探之應付

1上 (2)

聽道與行道

1中

聽道的需要

1中 (1)

 
  

行道的重要

1中 (2)

虔誠與待人

1下至

虔誠的表顯  (定義)

1下

 
 

2上

虔誠的考驗  (待人)

2上

信心與行為

2下

信心與行為的關係

2下 (1)

 
  

信心與行為的史例

2下 (2)

有勒與無勒的舌頭

3上

有勒的舌頭

無勒的舌頭

3上(1)3上(2)

地智與天智

3下

地上的假智慧

3下(1)

 
  

天上的真智慧

3下(2)

屬世與屬神

4上

屬世的爭鬥

4上(1)

 
  

屬神的生活

4上(2)

靠己與靠神

4下

靠己而論斷

4下(1)

 
  

靠神而行善

4下(2)

世福與天福

5上

屬世的積攢

5上(1)

 
  

屬天的結局

5上(2)

 

有效與無效的禱告

5下

禱告的勸勉

禱告的功效

5下(1)

5下(2)

 

 摘要:

雅各書為一本專論基督徒實際生活的書卷,內含多方面信徒生活的實際指導,因他在書內所表顯的氣魄為名副其實的「正義者」,故亦被稱為「新約的阿摩司」。

本書首節(1:1)指出作者的身份及與讀者之間的關係,他為神和主耶穌基督的僕人,他雖是主的兄弟,但並不以主的兄弟自稱,而以作主的僕人自稱為榮。他雖是當時教會的主要「牧者」,然而他謙卑的態度使人敬佩。

他與神之間的關係是主僕的關係,與信徒之間也是如同服事教會的僕人般。這些「教會」乃分散在各地居住之信徒。他們可能因徒 8:1或在 64 A.D.所受的逼迫而離開耶路撒冷,可是在各地居住仍離不開逼迫。誠如「凡立志在基督裡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 3:12)。

 一  .信心與試驗(1:2-18)

A.試煉之益處(1:2-11)

作者因讀者處在水深火熱的逼迫試煉中,覺得他們的信心可能會發生動搖,便向他們指出試煉對信徒的益處:  1.學習在試煉中應有的喜樂態度(1:2);2.信心經試煉便生忍耐(1:3-4);3.信心在試煉中生信靠的禱告(1:5-7);4.在試煉中仍專誠跟從(1:8);5.學習信服神的安排(1:9-10a);6.學習認識世界的虛空(1:10b-11)。

B.試探之應付(1:12-18)

試探與試煉在原文雖是同字,可是在本質、意義與目的上大有不同。試煉出自神,使人受益。試探出自魔鬼,使人犯罪。人若能忍受(應付)試探的便為有福,因他不會犯罪而丟棄生命的冠冕( 1:12);但要應付試探必須對試探有正確的認識:1.試探非出自神(1:13);2.而是源出自己的私慾(1:14);3.試探使人犯罪(1:15);4.神不會試探人,一切美恩皆從上面而來(1:16-17a);5.神是信實的,他不會改變(1:17b);6.因此要持定相信神的美意(1:18)。

 二  .聽道與行道(1:19-25)

A.聽道(1:19-21)

從   1:9節起,作者轉到另一非常實際的題目:在此作者對聽道時應有的態度作幾方面的解釋:1.聽道要有飢渴慕義的心,不是如同法利賽人,身在聽道,心在議論(可 2:6;路 5:17,22)(1:19a);2.聽道時受責備不要動怒(1:19b-20);3.要存溫柔謙卑的心領受真道(1:21)。

B.行道(1:22-25)

行道與聽道有非常密切的關係,作者在此指出彼此相連的重要性:  1.聽道而不行乃是自哄(1:22);2.乃是不認識自己(1:23-24);不是「鏡」的問題,而是「面」的問題;3.聽道而行道卻帶來莫大的福氣(1:25);在讀經上(1:25a),在行為上(1:25b)都能得福。

 三  .虔誠與待人(1:26-2:13)

A.虔誠(1:26-27)

此段專論虔誠(原文指「有宗教觀念」)與待人的態度。虔誠的人必表現於   1.言語方面(1:26);2.實際行動方面(1:27);對己聖潔,對人有助。「虔誠」在此乃「宗教」之意,即是說真正的宗教信仰是有行動表現的。

B.待人(2:1-13)

虔誠的人最大的考驗在乎待人方面。前文已略述大概( 1:27),今段再加以詳述:待人應 1.不可按外貌(2:1);2.不重富輕貧(2:2-4);3.應與神待人的原則相符(2:5-7);4.應符合愛心的原則(2:8-13),因愛就是律法的總綱。

 四  . 信心與行為(2:14-26)

A.信心與行為的關係(2:14-20)

據上文所述,行為非常要緊,然而信心也是同樣重要,事實上信心與行為就是分不開的。作者在此闡明信心與行為的關係與效用:  1.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2:14-17),因為沒有行為的信心毫無功效(2:14),不能救人(2:15-16);2.信心與行為是分不開的(2:18-20),單有信仰與魔鬼無別(2:19),除了行為外才把鬼與人分開(2:18,20)。

B.信心與行為的史例(2:21-26)

上文以理論解釋信心與行為之相關,今段以歷史榜樣加以說明:  1.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例(2:21-24)--亞伯拉罕被稱為義,一方面由於他的信心(創 15:16),另方面他有行為佐證(創 22:1-18)。可見亞伯拉罕在信方面稱義(參羅 4:3,9,11),在行為方面也稱義(2:21);2.以喇合得救為例(2:25)--同樣,喇合因信探子所說的神稱義(書 2:1;6:23;來 11:31),及因有實在的行動蒙雙重的稱義,否則她必與耶利哥人一同滅亡;3.以身體與靈魂之關係為喻(2:26)--信心與行為共存的重要,如同身子與靈魂共存之重要,這是「缺一不存,缺一不活」的道理。

 五  .有勒與無勒的舌頭(3:1-12)

A.有勒的舌頭(3:1-4)

言語是人生大敵,故「慎言」為人生之格言。作者先警告作師傅的人(用言教導)更要慎言,他雖在行為上有缺,仍能稱為無失的人( 3:2)。勒住的舌頭如同馬嘴之環(3:3),船隻之舵(3:4),一發而動全身,一收而勒全身。

B.無勒的舌頭(3:5-12)

無勒的舌頭如同   1.小火,但可把整個樹林焚燬(3:5),把人的一生(生命的輪子)毀滅(3:6);2.如不止息的惡物(3:7-8), 可咒詛人,也可祝福人(3:9-12)。

 六  . 地智與天智(3:13-18)

這段看表面與上文沒大關係,其實乃言語有關,因當時信徒爭作師傅的原因是自以為有智慧便憑自己妄論,不謹慎言語,故作者教訓「慎言」,後才闡明真假智慧的分別〔注   22〕。

A.地上的智慧(3:13-16)

地上的智慧要在各方面顯明才算是真智慧:  1.表明方面--惡行非善行的果子(3:13-14);2.來源方面(3:15)--不是從上頭來,是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3.效果方面(3:16)--嫉妒、紛爭、擾亂、敗壞等都是假智慧產生的效果。

B.天上的智慧(3:17-18)

地智與天智在各方面大有分別,因天智的性質是   1.從上頭來的(3:17a);2.清潔的(沒罪成分)(3:17b);3.和平的(3:17c);4.溫良柔順的(3:17d);5.滿有憐憫的(3:17e);6.多結善果的(3:17f);7.沒有偏見的(3:17g);8.沒有假冒的(3:17h);結果是 1.使人和平的(3:18a);2.栽種義果(3:18b)。

 七  .屬世與屬神(4:1-10)

A.屬世(4:1-6)

「你們中間」( 4:1)此言開始另一主題的勸告和責備。本段所說的乃對愛世界,屬世的信徒而發的,作者對屬世的人有數點描述:1.屬世的人常因私慾而起爭執,失卻和平(3:17-18),只顧個人利益,不顧他人死活(4:1-2a);2.他們的爭執全是不依靠神的表現,他們不求神的祝福,甚至有時也妄求(4:2b-3);3.他們愛世界如同淫婦(4:4),對神話語不忠信,失去信靠神話語的心(4:5-6)。

B.屬神(4:7-10)

屬神的人乃是   1.順服神的人(4:7a);2.抵擋魔鬼的人(4:7b);3.親近神的人(4:8);4.有親近神的明證(4:9)(「愁苦悲哀哭泣」代表敬虔為最痛悔的表現;「喜笑歡樂」代表屬世的歡笑);5.謙卑的人(4:10)。

 八  .靠己與靠神(4:11-17)

A.靠己(論斷)(4:11-12)

上文論屬世或屬神,今段則論靠己或靠神。靠己的人均批評論斷,因他們自己為義,自以為是;可是論斷批評人在實意上正是論斷律法,因律法(指基督之律法,作者的術語)教人不要論斷人。

B.靠神(行善)(4:13-17)

靠神的人乃是行善的人,因他們深知一切的籌算及生命在神手中( 4:13-15),故此他們不敢誇口(4:16),只靠主行善(4:17)。

 九  .屬世與屬天的賞賜(5:1-11)

A.世福(5:1-6)

作者以世上的福氣與天上的福氣作一對比,旨在使在世那些依靠世福的富人能醒悟過來。他指出苦難能將人的財富全數剝削( 5:1-3),而他們向人的剝削(5:4a)必受神的審判(5:4b-6)。

B.天福(5:7-11)

真正的福氣乃在主再來的時候才賜給( 5:7),但因主再來的日子近了(5:8),必要忍耐等候,如眾先知及約伯般的忍耐,如農夫忍耐農作物長成的,總得出產的賞賜同樣等候主的也必得賞賜(5:10-11)。

 十  .有效與無效的禱告(5:12-20)

A.禱告的勸勉(5:12-14)

另一方面的勸勉乃是關乎禱告。禱告的態度要真誠,不能虛假,虛假的禱告乃是輕慢神( 5:12a),落在神的審判中(5:12b)。禱告是必須的,無論順境或逆境都應當以感謝為禱告(5:13),特別在身體軟弱生病的時候(5:14)。

B.禱告的功效(5:15-20)

有效的禱告是   1.出於信心的(5:15);2.在乎彼此先有認罪後才代求(5:16a)3.也在乎義人的禱告(5:16b);4.又在乎懇切的態度(5:17a),如以利亞般的榜樣(5:17b-18);5.禱告的最後功效可使失迷真道的弟兄回轉(5:19-20)〔注 23〕。

*       *       *       *       *

雅各書為一本專論信心在基督徒在實際生活彰顯的「行為手冊」。作者乃主耶穌的同母兄弟雅各,他與主耶穌在同一家庭長大,他親眼看見主耶穌自幼至長的生活情形。當他雜在群眾中聽他講道時,他一面聽,一面細察,雖心裡不信,仍覺得主是言行一致的。

及至信主後再細意回想,他便找到一個理論:主所講的和他所行的完全一致;因此他寫成此書,內中強調信徒的行為與信心在任何方面均須一致。

信徒啊,不要讓你的行為出賣你的信心,也不要你的信心缺乏行為的彰顯。不要成為只有「口」沒有「腳」,或只有「腳」沒有「心」的畸形的怪物!

3.彼得前書

作者:彼得( 1:1)(以彼得為作者的外證與新約其他各卷同樣堅強。內證方面,批評派學者從六方面攻擊彼得為原著者,但均無明確憑據:1.始信語的文題與下文相異;2.一些教父如波利甲、羅馬的革利免沒提及他為作者;3.缺乏是主「近身」門徒的語味;4.書內所提的逼迫在歷史背景上不吻合;5.屬保羅的氣味太濃;6.書中高雅的希臘文與漁夫出身的彼得不相配)。

日期:  64A.D.夏。

地點:羅馬( 5:13)。

持信人:西拉( 5:12)。

目的:以長老的身份,藉著屬天的盼望為主題,安慰堅固分散於小亞細亞各地受苦的信徒。

主旨:為主受苦。

特徵:

( 1)書內要透露耶穌生平事跡頗多,可稱為一本「主耶穌回憶錄」(全書超越 32處有關主耶穌生平的記錄)〔注24〕。

( 2)全書共有 34 個命令,由此顯出本書的文體頗似一篇從心而出的講章〔注 25〕

( 3)本書也不卻偉大的神學教義,如救恩論(1:3-12);教會論(2:9-10);受苦論(2:24)等,而 3:18-22為聖經中最難明的一段。

( 4)書內也佈滿舊約的引用和口吻,因此按比率算,本書在新約中為最充滿舊約的一卷。

( 5)本書鑰字包括有「盼望」、「試驗」、「苦楚」、「榮耀」、行善」等。

歷史背景:

A.作者生平簡介

彼得(意:小石)為希臘名,其希伯來名叫「西門」,又名磯法(希伯來文的「彼得」字),加利利省伯賽大人,打魚為業,與雅各、約翰等都是同業夥伴,有兄弟安得烈。其生平可分為四時期:1.從出生到重生;2.從重生到捨網(蒙召)(路:5:8);3.從捨網到捨己(奉獻)(太 16:24);從捨己到捨命(殉道)(約 21:18-22)。主對他有得救的呼召,捨網的呼召,捨命的呼召;他對主有捨棄的跟從,捨網的跟從,捨命的跟從,且跟從到底〔注 26〕。

他首段生平的記載聖經甚少提及,第二段生平在福音書內充滿資料,第三段在使徒行傳中有不少記載,末段在教會傳說中可見。

當主耶穌在世是或升天後,彼得是十二門徒的首領和發言人。五旬節教會誕生後,他成為耶路撒冷的柱石,自耶路撒冷大會後(徒 15)彼得在使徒行傳內失蹤。從加 2:11-21,知道他曾到訪安提阿,又在林前 9:5所記他曾與妻子周遊四方,此後再沒有他的蹤影。他再次出現乃是在寫給亞西亞五省的「彼得前後書」內,最後一次有關他生平的事跡(預言)出自約 21:18-19(寫於 85 A.D.)。

從約   21:18-19之預言(歷史)中,可見彼得最後為主殉道。雖聖經沒記載彼得曾到訪羅馬,但此點教會傳統之說一致公認,並引述他在暴君尼羅殘迫教會時殉道而死;奧利根、特士良等說他是被釘十架死的。

B.地點的問題

據 5:12記作者著書時身在「巴比倫」:有關「巴比倫」在何地,學者們有三個意見:

1.「埃及之巴比倫」說

此說認為 5:12之巴比倫實指在埃及離開羅(Cairo)不遠的一小鎮,名「小巴比倫」。此地為一羅馬軍事區,人口不稀少。埃及教會傳說彼得曾在那裡著書,但這些傳說皆無可靠的史據。

2.「波斯之巴比倫」說

甚多學者〔注 27〕主張本書所指之巴比倫就是處在幼發拉底河的舊巴比倫城。他們主張之理由有六:1.基本字面意義;2.彼得鮮用象徵語言;3.波斯之巴比倫為一猶太人口稠密的古城;4.五旬節日有來自巴比倫之猶太人;5.彼得晚年周遊四方必定曾到訪此城;6.收信人的五省地乃從東北而西南。但此說 1.缺乏歷史證據;2.只是傳統之記;3.源自宗教改革家反天主教的釋經立場;4.基督教史中全無記載在巴比倫有任何教會出現;5.約瑟夫記,自 50 A.D.後,巴比倫城的猶太人因天災饑荒逼迫等,均紛紛遷離該地;6. 1:1的次序更反證此說之不可靠。

3.巴比倫即羅馬城說

大部分學者包括天主教學人〔注 28〕認為「巴比倫」為一隱喻學的應用名詞(參啟 17-18章),即暗指義大利之羅馬城。支持此說的理由有:1.此用法非源自彼得或約翰,而是當時基督徒中頗盛行之暗語;2.同節經文中有隱喻學的應用(「馬可」非真兒子,「蒙揀選的教會」指一般信徒的所在地);3.敘利亞教會傳說本書以羅馬城為著成地點;4.初期教父如亞力山大的革利免、帕皮亞、優西比烏等均支持此說。

C.讀者的問題

1.讀者的地點

據 1:1記讀者處在本部、加拉太、加伯多家、亞西亞、庇推尼,這不是古時羅馬帝國的地理名稱,而是羅馬帝國把小亞細亞劃分五個省分。福音在第一世紀中期時已深滲入這些省分(徒徒 19:10,林前 16:19)。

2.讀者信主的始源

關於這五省居民信主的始源,學者有三個不同的意見: 1.保羅的工作--此說主張他們歸主全是保羅直接或簡接的工作(如徒 19:10;林前 16:17),如歌羅西教會的創建那般;2.彼得的工作--另一可能乃是彼得在這些省分工作時創立的。此說最大的論據引自徒 16:7,即是當保羅在第二次旅行布道到達庇推尼時,聖靈禁止他進入那地,因彼得在那邊工作,而保羅又不要建在別人根基之上〔注 29〕。3.教會的自傳力--此乃基督教的特性,基督教自有一種不能抵抗的自傳力,這見解認為在小亞細亞各省先創立的教會把福音帶到更遠的地方去,筆者以此說為對。

3.讀者是誰

從書的內容看,本書之讀者似乎是猶太信徒,又似乎外邦信徒,故學者又有三個意見:

a.猶太信徒說--此說主張本書是寫給小亞細亞五省的猶太信徒的,論據有四:1.「分散各地」(Dispersion)為一專有名詞,指分散各地的猶太人;2.書內充滿舊約經文;3.作者用舊約的術語形容讀者;4.彼得被稱為「往受割禮人當中作使徒」(加 2:8)〔注 30〕。

b.外邦信徒說--另有學者主張本書之讀者乃外邦信徒,他們的理論有:1.彼得不像雅各所用「給散居各地的十二支派」等術語; 2.「分散」為隱喻性名詞,指在世上的信徒」;3.彼得雖是猶太人使徒,但也向外邦人傳福音,如保羅雖時外邦人之使徒,但屢向猶太人傳福音;4.書內充滿給外邦人的勸勉(如 1:14;2:9-10;3:6;4:1-4;5:14等);5.彼得用希臘名而非猶太名(磯法)。此乃大部分學者的意見〔注 31〕。

c.混合信徒說--此說認為當時的教會(除耶路撒冷外)均是猶太與外邦信徒混合的,而以外邦信徒佔多。彼得不以他們是猶太信徒或外邦信徒,而以他們皆為主的身體(參 5:14),等筆者贊同此見。

D.本書著成的時機

據傳統記載,彼得曾到訪羅馬,據可靠的推理,那是保羅首次在羅馬被囚釋放後,因若彼得到訪羅馬被囚時,那麼保羅書寫四卷「監獄書寫」時而隻字不提彼得之名,反倒把他同工的名字「每名不漏」地提及便有點不合情理。

保羅自得釋放後便訪問以前的教會,並曾到訪士班雅(參教牧書信背景)。他路經羅馬時可能與彼得見面,並將馬可與西拉流下與彼得同工,而隻身往士班雅去,在那裡約居有二年之久。自保羅去後,彼得便感覺監督各區教會之責任放在自己肩頭上,特別是小亞細亞區(可能受保羅之托)。那時基督徒在尼羅淫轄之下大受苦難,彼得便趁基寫成本書,以主的榜樣,基督徒的盼望,安慰與堅固小亞細亞五省的信徒。據傳統記,彼得殉道於尼羅在位時,尼羅卒於 68 A.D.。故彼得前(後)書均在該年之前書成的。從書內所記(如 3:15-16;4:3,4,16-18;5:9)顯出信徒雖未曾遭「血洗」,然而頗接近(參 4:16),故 64 A.D.為一合理的著書日期。

 大綱:

A、簡綱(為背誦用)

一、在主完備的救恩下看--

基督徒的行事為人( 1)

二、在主受苦的榜樣下看--

基督徒的行事為人(2)

三、在主的受死事下看--

基督徒的行事為人(3)

四、在主受苦的榮耀下看--

基督徒的行事為人(4)

五、在主的再來下看--

基督徒的行事為人( 5)

B、詳綱(為參考用)

一、引言( 1:1-12)

A.問安=1:1-2

B.頌讚=1:3-12

二、勸勉( 1:13-5:11)

(在基督的工作下看基督徒的行事為人)

A.基督完備的救恩=1:13-2:10

1.因救恩而有的生活=1:13-25

2.因救恩而有的長進=2:1-3

3.因救恩而有的地位=2:4-10

B.基督受苦的榜樣=2:11-3:12

1.因榜樣而有的生活=2:11-12

2.因榜樣而有的順服=2:13-3:7

3.因榜樣而有的勸勉=3:8-12

C.基督榮耀的再來=3:13-5:11

1.因再來而作的吩咐=3:13-4:6

2.因再來而作的安慰=4:7-19

3.因再來而作的勸勉=5:1-11

三、結語( 5:12-14)

A.最後囑咐=5:12

B.最後問安=5:13-14

 摘要:

彼得前書曾被稱為一本「活的盼望」的書卷,而保羅稱為「信的信徒」,約翰為「愛的使徒」,雅各為「行的信徒」,而彼得則為「望的使徒」。

本書的主題乃是在「望」中勸勉信徒在一個受苦的世代中應如何行事為人。作者以信徒將來完備的救恩為一個「激發性的盼望」,又以主受苦的榜樣作為一個「啟導性的盼望」再以主的再來作「安慰性的盼望」。如此,作者藉著基督的工作(過去、現今、將來)激發受苦的信徒忍耐、等候、儆醒、謹守。

本書除首段頌詞 (Doxology)(1:1-12)及結語 (Epilogue) ( 5:12-14)外,主要的結構為三大段勸勉的話(1:13-5:11),每段以主的工作為中心;1.主過去的工作,藉此給信徒們所有的盼望和基業,這樣便能行事為人合主的樣式(1:13-2:10);2.主的榜樣,藉此激發信徒一生順服神的旨意(2:11-3:12);3.主的再來,藉此安慰那些經火煉試驗的人(3:13-5:11)。

 一  . 引言(1:1-12)

A.問安(1:1-2)

在啟語問安中,作者表露自己身份(耶穌基督的使徒)及讀者的身份。他們是 「分散」,「寄居」,「被揀選」,「成聖潔」,「順服主」,「蒙血灑」的人;這些稱呼一方面表明讀者在地上的身份,另方面表明他們在天上的地位。

B.頌讚(1:3-12)

有 1:3節開始,作者因讀者的身份發出極美的頌讚,這篇頌讚在本質上卻正是全書主題介紹;頌讚是基督徒應付任何苦難的秘訣。1.神的大憐憫(1:3-5),因神給人在地上活潑的盼望(1:3),在天上不朽壞的基業(1:4),及完備的救恩(1:5);2.信心受試煉的果效(1:6-9),因信心所受的試煉是暫時的(1:6),是寶貴的(1:7),是產生喜樂的(1:8),及最終得救的(1:9);3.奇妙的救恩(1:10-12),這救恩乃眾先知所追尋的對象(1:10-11),不但他們考尋,連天使也願意細察這事(1:12)。

 二  . 勸勉(1:13-5:11)

A.基督完備的救恩(1:13-2:10)

1.因救恩而有的生活(1:13-25)

1:13節為頌讚後的勸勉(「所以」二字把上下文連接起來);上文論奇妙的救恩,今段藉著救恩的主題論因它而有的生命。這救恩是完備的,在基督再顯現時完成(1:13);故此作者勸勉他們在四方面表顯因救恩而來的生活:1.專心等候主再來(1:13);2.追求聖潔象神(1:14-16);3.存心敬畏及信靠上主度世(1:17-21);4.彼此切實相愛(1:22-25)。

2.因救恩而有的長進(2:1-3)

信徒不應站在僅僅得救的地位而沾沾自喜,不圖長進,反因得救之後( 2:1)就要愛慕靈奶長大成人(2:2),若嘗過主豐富救恩滋味的人更當如此(2:3)。

3.因救恩而有的地位(2:4-10)

得救的人們就像   1.可建造成靈宮的活石(2:5 a),如主一般(2:4);2.如聖殿中分別為聖的祭司(2:5 b),以主為房角石(2:6-8);3.被揀選的族類(2:9a);4.君尊的祭司(2:9b);5.聖潔的國度(2:9c);6.屬神的子民(2:9d);7.傳福音的使者(2:9e-10)。

B.基督受苦的榜樣(2:11-3:12)

1.因榜樣而有的生活(2:11-12)

2:11指出作者在主題上有明顯的轉變。從下文看,作者以基督受苦的榜樣為主題,勸勉讀者有好行為的表現(2:12),又提醒他們在世暫時過渡性的身份(2:11)

2.因榜樣而有的順服(2:13-3:7)

因基督順服的榜樣,作者以此勸勉他們在五方面顯出順服的模範:  1.對在上的君王(2:13-15);2.作主人的(2:16-17);3.作僕人的(2:18-25);4.作妻子的(3:1-6);5.作丈夫的(3:7);這些都是順服的範圍。

3.因榜樣而有的勸勉(3:8-12)

上文論基督順服的榜樣,今段把勸勉作一總結,也可說是待人處事的總綱,分五點:  1.要同心相愛;2.彼此體恤;3.相愛如兄弟;4.有慈憐謙卑的心;5.要有愛仇敵的心,而以聖經的話作引證上文的總結(3:10-12)。

C.基督榮耀的再來(3:13-5:11)

1.因再來而作的吩咐(3:13-4:6)

3:13與上文的分隔不易看到,但從下文的內容中可鑒定此乃另一主題,這主題與主的再來有關。作者藉此主題盡情發揮,他以「吩咐」為首,再輔之「 安慰」,後以「勸勉」為束。

此段主要的思想集中在「為義受苦是有福的」,這是信徒對苦難應有的認識;若為義非為罪而受苦,那是有福的( 3:13-17),因基督同樣也是為義受苦(3:18a),好叫能拯救那囚在監獄的靈魂(3:19-20a),而水禮就是拯救的表明(3:20b-22)。

此外,為了應付苦難的來臨,信徒應先具有受苦的心志( 4:1-6),因受苦的心志 1.是拒罪的兵器(4:1);2.是尊行神旨的能力(4:2);而信徒聖潔之生活必招惹從逼害而來的受苦(4:3-4),但逼害者必受神的審判(4:5-6)。

2.因再來而作的安慰(4:7-19)

上段的重點在吩咐,今段在安慰,主要的原因是萬物的結局近了( 4:7),所以在五方面要:1.謹慎自守(4: 7a);2.儆醒禱告(4:7b),3.切實相愛(4:8);4.互相款待(4:9);5.彼此服事(4:10-11);但不要因遇到苦難便灰心,因與基督同受苦乃是一件有福有榮耀的事(4:12-14)。若苦難從犯罪而來,那不是有福的苦(4:15)。主的再來便結束一切苦難,但有一更大的苦卻會來,那是不信的審判(4:17-19)。

3.因再來而作的勸勉(5:1-11)

在最後一段作者以長老的身份勸勉   1.那些同作長老的人要負長老的職責(5:1),按著長老工作的原則(甘心)進行(5:2-3),如此必得著賞賜(5:4);2.一般的信徒,年幼的要順服年長的(5:5a),各人以謙卑順服的態度彼此相待(5:5b-6),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5:7),又謹守儆醒抵擋魔鬼(5:8-9),信懶賜恩的神(5:10-11)。

 三  . 結語(5:12-14)

A.最後囑咐(5:12)

在這最後囑咐中,作者提及他著書的目的有二:  1.勸勉;2.證明;勸勉他們靠主恩站得住,證明給他們靠主恩可以站得住。

B.最後問安(5:13-14)

在結束時作者把著書的地點暗露,又把他的同工顯露( 5:13);要讀者用愛心彼此交接,在動盪不安及受逼迫的時代中享受在基督裡而來的平安(5:14)。

*       *       *       *       *

彼得前書主要論信徒的盼望在於神。作者本是一位信心軟弱,否認主的使者,曾以為跟從主那裡有盼望可言;然而主對他的愛深厚莫加,叮囑他「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 22:32),牧養羊群(約 21:15-17)。經過千錘百煉的經歷後,他的信心比黃金或更煉淨,更顯得寶貴。讀他的書信,足見他善於安慰苦難的信徒,真是符合主的叮嚀。

信徒啊,信心需經過試煉才能把渣滓煉淨,若主讓苦難臨到我們身上,願我們不要垂頭灰心,而抬起頭來仰望在上頭的神,因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 1:21)。「苦」不能搖動主,難道我們的信心給「苦」動搖麼?我們不要忘記,那信心和盼望在於神的人真有福了!

4.彼得後書

作者:彼得( 1:1)。

在新約書信中,本書的外證最為貧乏。在宗教改革時期,更受宗教改革家所棄絕,現代批評學者的攻擊更不在話下了。雖本書在外證方面不強,然也不能說全無引述與證明彼得是原來作者,尤在第一世紀末後及第二世紀初的外證頗強,此後的外證才貧弱下去。關於本書之外證為何在後世紀轉弱的理由有三:1.本書篇幅頗短,故甚少給人引用(參路 1:1;林前 5:9 等指出有多書卷受人遺忘);2.在第一世紀中期後有大量冒彼得之名著成的書信出現;3.是時的假師傅(參本書的內容)盛行,必定把本書之價值削減。

內證方面,批評者在十一方面下手攻擊本書非出自彼得手筆:1)作者的語句與敘述乃仿冒彼得,而實非他本人;2)與福音書相同之處不多;3) 3:2,4(「使徒」與「先祖」)指後一點的時代;4) 3:3-4(有關主的再來)指使徒時代後期的思想;5) 1 :18的詞句乃後期的神學詞句;6)彼得的資料源自約瑟夫;7) 1:14 來自約 21:18-19;8)本書所定罪的假師傅乃指後期的情形;9)本書主要骨幹從猶大書抄襲過來;10) 3:15-16暗指第二世紀的時間;11)彼得前後書在神學與文學中之差別。

以上的各點表面上看來堂堂理由,卻可逐一反駁,篇幅所限,不便贅述〔注 32〕。

日期:  66 A.D. (殉道前,但他之殉道較保羅早)。

地點:羅馬(與前書同)。

目的:警告信徒在信心與知識上堅固,務斥異端,在主恩中長進( 3:17-18)。

主旨:防備異端。

特徵:

( 1)有關假師傅的教訓與他們的面目以本書為最完全。

( 2)本書含有最深奧的神學,如預言啟示論(1:20-21);將來的世界(3:5-13)。

( 3)鑰字包括「知識」、「聖……」、「慇勤」、「堅固」等。

歷史背景:

A.讀者的問題

從 1:1所暗示,讀者可指任何時代的信徒,但 3:1表示本書與前書的讀者相同。可是「他們在何處」乃學者們爭論之點。有說他們是在巴比倫或敘利亞等地的信徒,即彼得以前工作及其他使徒工作的範圍;據 1:1的描述,讀者是更廣泛的對象,指無論任何國籍的信徒。

B.本書著成的時機

本書著成的時機全在於作者自前書後接獲消息,教會備受假師傅的搞擾,陷於異端教義中。據學者的意見,此等假師傅可能屬三類中的一類:1.他們把因信稱義的道理歪曲(如 Zahn所提倡);2.與保羅在哥林多所斥責的那類(如 Bigg所指);3.一類諾斯底派(如 Strachan);可是歸納起來,這三類形的假師傅原是一樣,其特徵包括「不道德」 ( Immorality )(如 2:2,13-14,18-19),「不尊敬主」 ( Irreverence )(如 2:10,12)及「不服權」 ( Insubordination )(如 2:10,12)。這等人在主後 60年時中期特別滲入教會。彼得認為抵擋異端的誘惑就是在真道上扎根,故書成此書警戒及教導他們。

C.  彼前後書的比較

彼前

彼後

主題:為主受苦

教會內的異端

在苦難中向主忠貞

在異端中向主忠貞

教外的仇敵

教內的仇敵

應付苦難的秘訣:盼望

應付異端的秘訣:知識

安慰

警告

 大綱 :

A、簡綱(為背誦用)

一、當長進的事(1章)

二、當防備的事(2章)

三、當紀念的事(3章)

B、詳綱(為參研用)(據 3:17-18)

一、引言( 1:1-2)

二、在恩典和知識中長進( 1:3-21)

A.認識自己的地位=1:3-4

1.承受恩賜=1:3

2.承受應許=1:4

B.認識長進的需要=1:5-11

1.長進的勸勉=1:5-7

2.長進的果效=1:8-11

C.認識真道的性質=1:12-21

1.主基督的聖言=1:12-18

2.眾先知的預言=1:19-21

三、防備惡人錯謬的誘惑( 2:1-3:16)

A.假師傅的教導=2:1-22

1. 他們的結局=2:1-11

a.他們的滅亡=2:1-3

b.歷史的鑒戒=2:4-11

2. 他們的行為=2:12-22

a.第一次描述=2:12-16

b.第二次描述=2:17-22

B.真使者的教導=3:1-3:13

1. 第一該知道的(主的日子)=3:1-7

2. 第一不可忘的(神的日子)=3:8-13

C.彼得的教導=3:14-16

1.自己的引述=3:14-15a

2.引用保羅=3:15b-16

四、結語( 3:17-18)

A.最後勸勉=3:17-18a

B.最後祝福=3:18b

 摘要:

彼後書的鑰意為「知識」,因「知識」乃抵斥各類異端必須的條件,故它被稱為「真正基督科學(知識)的課本」 ( True Christian Science Textbook )〔注 33〕。知識能使信心堅固,不會陷入錯誤的迷途,所以在知識上長進就是抵擋異端最好的方法。

本書雖只有三章,除卻短短的引言(1:1-2)及結語(3:14-18)外,內容極為豐富。

 一  .引言(1:1-2)

在啟語時,作者把自己的地位與讀者的聯在一起(同有寶貴信心的人)。他的信心是寶貴的,因他跌倒了還能爬起來,自己得堅固又堅固弟兄,就是因他沒有失掉信心。

 二  .在主的恩典和知識中長進(1:3-21)

A.認識自己的地位(1:3-4)

作者在論務要抵擋異端時,他以「真知識」為最佳之武器,故他先使讀者明瞭自己在主恩典上所有的地位,使他們不會輕看自己,而致自暴自棄。作者在二方面分述他們的地位:

1.承受神的恩賜(1:3)

他們從神所承受的第一點乃是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這全因他們蒙主的恩召而有的。

2.承受神的應許(1:4)

這應許乃是他們得以脫離從肉體來的敗壞(即肉體的生命),而在神的性情上有分(即永遠的生命)。

B.認識長進的需要(1:5-11)

信徒在主裡的地位是不改變的,但卻要長進;這不是使地位「擴大」,而是使屬靈生命長大起來。作者又在二方面分述長進的需要:

1.長進的勸勉(1:5-7)

這八方面長進的勸勉可說是「八級浮屠」,一層一層的建造,錦上添花:

1.信心;2.德行;3.知識;4.節制;5.忍耐;6.虔敬;7.愛弟兄;8.愛眾人。

2.長進的果效(1:8-11)

信徒的長進帶來四方面的果效(注意「使」或「叫」字);  1.可結果子;2.堅定不移;3.永不失腳;4.進入神國。

C.認識真道的性質(1:12-21)

作者以認識真道乃抵擋假道的要訣,故他要讀者明白真道的性質,在兩方面他分述真道的真諦:

1.主基督的聖言(1:12-18)

讀者雖在真道上堅固,但作者仍作提醒( 1:12),特別趁「還在帳棚的時候」(1:13-15),免得錯失良機。他指出真道乃主基督的聖言,是他們所親見(1:16-17a),親聆的(1:17b-18),並不是「乖巧毀造的虛言」。

2.眾先知的預言(1:19-21)

真道也是眾先知的預言,這預言如在暗處的明燈一般( 1:19),但預言不能隨個人的私意解說(1:20)(即是要按著預言的整體啟示來解釋),因為預言非出自人的意念,而是出自聖靈的感動。

 三  .防備惡人錯謬的誘惑(2:1-3:16)

A.假師傅的教導(2:1-22)

1.他們的結局(2:1-11)

作者第二部分著書的目的乃是要讀者看清楚那些假師傅的面孔,使他們能有備防患。在此他先論假師傅的結局( 2:1-3),並附歷史為佐證(2:4-11)。

a.他們的滅亡(2:1-3)--上文在論真先知的預言時,作者心目中已定意揭穿滲入教會內假先知的面孔。他指出前有假先知出現(2:1a),今有假師傅(2:1b);他們的教導乃是陷害人的異端(2:1c),不承認主,自取滅亡(2:1d)。可是多人會隨從他們邪淫的行為,使真道受損(2:2);他們又捏造謊言,取利騙財,不可不慎(2:3a);但他們的結局則自古以來,必天網恢恢,「密」而不漏(2:3b)。

b.歷史的鑒戒(2:4-11)--假師傅的滅亡是自取的,「自古以來」(2:3)早有明鑒,如 1.連天使因犯罪也遭審判幽禁(2:4);2.挪亞時代的不義者遭受滅亡(2:5);3.所多馬、蛾摩拉二城的傾覆(2:6-9);但這些審判的史實竟不能使那些假師傅及他們的跟從者受戒。他們任性放蕩的膽量實是「驚人」,特別他們肆意譭謗在尊位的(指神或基督)〔注 34〕,這點連犯罪的天使也不敢作(2:11),可見他們狂妄之極。

2.他們的行為(2:12-22)

作者在論假師傅時,用二循環的方式加以描繪(注意「這些人」字:  2:12-17):

a.第一次描述(2:12-16)--他們好像沒靈性的畜類一般,結局應是沉淪(宰殺),因敗壞人的,自己也必遭敗壞(2:12),這是他們的工作(2:13a);他們不但如上文所述「無法無天」,又 1.喜愛宴樂(2:13b);2.敗壞生活(2:13c);3.裝作屬靈(2:13d)(坐席)(參加愛筵、聖餐)〔注 35〕;4.淫蕩好色(2:14a);5.貪婪錢財(2:14 b-16)。

b.第二次描述(2:17-22)--上文以明喻 ( Simile )形容他們,今段以暗喻(Metaphor )加以描述。他們是「無水的井」,「是狂風催逼的霧氣」(2:17a),結局早已鐵定 (2:17b)。此外他們1.說虛妄矜誇的大話(2:18a)2.用情慾誘人犯罪,特別是剛歸主的人(2:18b);3.像是引人歸主,其實使人作敗壞的奴僕(2:19);4.背棄義路,重回罪中(2:21-22)。

B.真使者的教導(3:1-3:13)

1.第一該知道的(主的日子)(3:1-7)

作者揭露假先知的「面孔」及「手腳」後,便以真使徒的教導與他們作一強烈的對比。他指出再度寫信的目的為要作提醒及激發( 3:1),叫他們紀念真先知的預言(3:2a),及主基督的命令(3:2b);這兩等聖言正是使徒所傳的(3:2c),而「先知、基督、使徒」所傳的,卻是有關末世的情形(3:3a)。在教會中有人譏誚主的降臨為虛妄的(3:3b),因為萬物起初迄今毫無改變(3:4)。

作者因此便斥駁這些「譏誚者」,他以「主的日子」為題,說「主的日子」來到正是他們的結局臨到之日( 3:7)。他指出洪水前的世界(3:5-6)及現今的世界(3:7a)不相同,而將來的世界與現今的又不一樣(3:7b;參3:13),「主的日子」就是主降臨的日子,主降臨後的世界便煥然一新了。

2.第一不可忘的(神的日子)(3:8-13)

上文指出「第一要緊的」是「主的日子」;今段指出「第一不可忘的」是「神的日子」。他續說主看時間與人不同( 3:8),主現今還未回來正是給人機會悔改(3:9),因他再來時(主的日子)便沒有悔改的機會了。主的再來改變一切,使地上有形質的全部變質(3:10-11),使「新天新地」出現,永遠的境地 ( Eternal State )實現(3:12-13);「神的日子」就是「永遠的日子」,是「永遠的國度」的顯現。

C.彼得的教導(3:14-16)

在上文作者引述他從主所領受而有的盼望,現今他基於此「盼望」再教導他們。

1.自己的引述(3:14-15a)

他先引述自己的勸導,指出讀者既有這盼望,就當慇勤長進,聖潔行事,無可指摘,安然見主。

2.引述保羅(3:15b-16)

作者好像惟恐自己的語調不夠使人悅服,他再以保羅給他們的書信內容輔佐,指出這主題的真確及重要(這是論文寫作的形式 〔  Research〕也!)在此看出作者保羅的書信如同經典的地位,是神的聖言。

 四  .結語(3:17-18)

A.最後勸勉(3:17-18a)

在最後結語中,作者念念不忘提醒讀者在二方面扎根,這正是書內的中心鑰意:  1.防備(惡人錯謬的誘惑);2.長進(在主的恩典和知識上增長)。

B.最後祝頌(3:18b)

長進的最終目的不是為要榮耀自己,而是榮耀主。

*   *      *      *   *      *

彼得後書為一本相當激發性的書卷,叫人心裡火熱,願意在主的恩典和知識上長進;因既分享神的性情便不應懶閒不結果子,而要從基層的信心開始,一層一層的建造。

長進是必須的,有寶貴信心的人應每日長進,使能分辨真道與異端。作主工熱心固然要緊,然而缺乏真正知識為後盾的熱心,像野馬式的亂闖,不但自走錯路,還更導人於迷,如同瞎子領瞎子,走到「殺害神的僕人還以為是事奉神」(約 16:2)的地步。

再者,有寶貴信心的人必儆醒等候主再來,自己要慇勤,沒有沾污,無可指摘,安然見主(3:14)。

親愛的讀者,當防備的防備,當長進的長進,當堅固的堅固,勿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下來(3:17)。

5. 約翰壹書

作者:約翰(本書是一位隱名氏之傑作,然而在與約翰福音作細密的比較下,便可知道是使徒約翰的手筆。外證方面,本書以約翰為作者的證據頗多,如波利甲,愛任紐,亞力山大的革利免,

十二使徒遺訓,黑馬牧人書等不贅;可是批評學者〔如 Moffatt, Dodd, Bultmann, 甚至保守派學者如 Lightfoot , Westcott等〕從六方面展開攻擊,指出作者不是使徒約翰,而是一為長老名約翰:1.與約翰福音文體上的差別;2.末世觀較約翰為早期;3.聖靈觀與前不同;4.「信」的闡釋也不一樣;5.基督之死論〔如 2:1〕亦相異;6.一些教父〔如帕皮亞〕否認是約翰所寫作。但以下的論據均在嚴格分析下不足成立)。

日期:  80 A.D.(豆米仙逼害前)。

地點:以弗所(反對者從   1.帕皮亞之記錄;2.古教會紀念約翰之死的日期,認為約翰早年為主殉道,應驗太 20:23;可 10:39;14:36等的預言,拒絕以弗所為寫作地點;可是他們的理由全不能推翻傳統之見)。

目的:指出得救的喜樂( 1:4)在乎確知得救(5:13);保持此喜樂在於與神相交(1:7);彰顯喜樂在乎與人相交(4:7)。

主旨:相交與相愛。

特徵:

( 1)本書是一卷專論「愛」的書信,涉及「愛的源頭」,「愛的顯明」,「愛的相待」等(「愛」字出現超越 51 次之多)。

( 2)書內全缺問安、人名、地址、祝福、著者之名等屬書信格式之詞句。

(3) 文體最簡樸,但神學最深奧,語調是深思式 ( Meditative )、宣告式 ( Pronouncive )及權威式 ( Authoritative )。

( 4)除了 3:12的暗示外,本書全無引用舊約。

( 5)作者善用「相對式」的詞句表達真理(如光暗、生死、真偽、神與惡等)。

( 6)形式倣傚舊約「智慧書」的提裁,喜用推理式的邏輯 ( Syllogistic Logic )作結論。

( 7)內容為書信中最難分析的一卷。

( 8)鑰字包括有「愛」、「光明」、「信」、「義」、「生」、「小子」、「親愛的」、「寫信給我們」、「若」、「凡」、「從起初」等。

歷史背景:

A.作者生平(參約翰福音)

B.讀者的問題

從歷史與時地看約翰是時在以弗所牧養教會,但他所負責的不只一個地方教會,而是整個教區的眾教會(或啟示錄的七教會)。在內容方面看,作者與讀者的關係相當熟稔,深明他們屬靈的情形( 2:7,12,14,20-21),稱他們為「小子」,有如父親教導孩子般的為牧之心。雖有學者據 5:21極力主張讀者全是外邦信徒(如 E.F.Harrison ), 或全是說希臘話的猶太信徒(如 J.A.T.Robinson ) ,然而當時的教會均是外邦人與猶太人參雜,而以外邦人為多。

從書的內容可鑒定讀者深為一種異端所影響,這異端為一類之「諾斯底主義」 (與歌羅西書的有別 ),此主義大受希臘人士所歡迎。

諾斯底主義實際上為一種「宗教哲學」,基本思想有兩主流:  1.以智慧為首(智慧的顯示乃是知識)--抬舉智慧,視它為一切「救贖」的能力,遠超「信」的重要,有了「智慧」便可解脫世上一切的桎梏,因此他們高舉「智慧」,輕視「福音」,以為福音太單純,如世上的小學。2.以物質為惡--此為他們的「宇宙二元觀」。他們認為凡物質皆惡,故此反對基督的「道成肉身論」,認為基督在世的生活為一幻影(稱為「幻影說」),或以為神的靈在基督的浸禮時降臨在他身上,但在十架時離開他(稱為「色林多說」,此說創自與約翰同代之異端者「色林多」〔Cerinthus 〕)。這樣他們便把耶穌與基督分開;基督是凡人,耶穌是信仰之神〔注 36〕。

C.本書的性質

本書按性質論不是一封私函,像二書、三書、腓利門書、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等;也不是專函,像哥林多前後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等專達某教會的。按內容論可算是一封公函,沒有特別指定某地某人,而是給一般信徒的,像是一本講道集,或倫理訓言雜錦。

D.著書時機

使徒約翰晚年時居住以弗所,牧養該教區一帶的教會。他為十二使徒中最後一人,故以長老的身份(參彼前   5:1彼得作同樣的自稱),寫此信給他所牧養的眾教會同看(故此他不用提及自己之名,參約翰二書的「歷史背景」)。

在書內可見當時教會之外的環境頗為平靜,因書內缺提向受苦信徒安慰之言語(與彼前不同),也沒提耶路撒冷被毀的事跡。所以本書著成的時日必定在   70 A.D.之後一段頗長的時期。在 81-96 A.D.年間,羅馬皇帝豆米仙在位時曾大大肆虐,逼害基督徒(參啟示錄之「歷史背景」),所以本書書成在 81 A.D.前或 96 A.D.後,而以 81 A.D.前較合歷史背景〔注 37〕。

是時教外的逼害暫歇,然而教內之搞擾頗為猖狂,這正是當時教會之危機。一方面他們缺乏信徒當初(注意「當初」這字在本書內之地位)所有的熱忱,在信徒基本生活與神相交的事情上遺忘了,因而缺乏認罪,貪愛世界,在黑暗中行走。另一方面他們備受敵基督派者困擾,把異端誤作真理,「認賊作父」,使教會內缺乏真誠的相愛,不能享受作神兒子,得永生的喜樂。作者有鑒於此,故筆此書, 主要目的在於勸免人在與神相交事上堅守,也趁此良機揭露異端者之面孔,使人仿備,而能努力實行彼此相愛。

E.與約翰福音之比較〔注 38〕

約翰福音

約翰壹書

布道性

牧養性

使人歸主

使人愛主

基督徒的基要信仰

基督徒的基要倫理

客觀的

主觀的

從歷史闡明真理

從理論陳述真理

基督的「神學」

基督徒的「人學」

教導性

辯道性

論點( Thesis)

論證(  Antithesis)

信心的基礎

生活的基礎

耶穌為神子

耶穌為人子

神的獨生子

神的許多兒子

叫人信而得永生(命)

叫信者知道有永生(命)

基督的言行

基督徒的言行

進入神的家

在神家中的生活

耶穌

門徒

生命

生活

 大綱:

A、簡綱:(為背誦用)

一、神是光( 1-2)

A.與光明之神相交的條件=1-2上

B.與光明之神相交的憑據=2下

二、神是愛( 3-4)

A.與慈愛之神相交的條件=3上

B.與慈愛之神相交的憑據=3下-4

三、神是生命( 5)

A.與永生之神相交的條件=5上

B.與永生之神相交的憑據=5下

B、詳綱(為參研用)

一、引言( 1:1-4)

A.啟語見證=1:1-2

B.主題介紹=1:3-4

二、神是光( 1:5-2:29)

A.與光明之神相交的條件=1:5-2:2

1.勿仍活在黑暗中=1:5-6

2.要承認自己的罪=1:7-2:2

B.與光明之神相交的憑據=2 :3-29

1.遵守主的道=2:3-6

2.愛他的弟兄=2:7-11

3.認清己身份=2:12-24

4.不要愛世界=2:15-17

5.防備敵基督=2:18-23

6.勿忘主教訓=2:24-29

三、神是愛(公義的愛)( 3:1-4:21)

A.與慈愛之神相交的條件=3:1-10

1.認識神愛人的果效=3:1-2

2.不要被人誘惑犯罪=3:3-10

B.與慈愛之神相交的憑據=3:11-4:21

1.彼此相愛=3:11-21

2.遵守主命=3:22-24

3.識別邪靈=4:1-6

4.彰顯主愛=4:7-21

四、神是生命( 5:1-21)

A.與永生之神相交的條件=5 :1-3

1.信的必須=5:1a

2.愛的必須=5:1b-2a

3.行的必須=5:2b-3

B.與永生之神相交的憑據=5:4-21

1.勝過世界=5:4-9

2.不疑永生=5:10-13

3.照主旨求=5:14-17

4.必不犯罪=5:18-20

5.遠避偶像=5:21

 圖析 :

引言

1上

主題介紹:「使你們喜樂充足」

1

   

相交的條件

勿能說不能行

1中

   
    

要承認自己的罪

1下-

2(1)

 

 

   

遵守主的道

2(2)

1

  
  

神是光明

 

愛人如己

2(3)

 

  

相交的憑據

認清身份

2(4)

|

  
    

不愛世界

2(5)

2

 

   

防敵基督

2(6)

   
 

1

  

勿忘主訓

2(7)

   

 

相交的條件

認識神愛人的果效

3上

   
 

|

  

不要被人誘惑犯罪

3中

3

 

5

神是慈愛

 

彼此相愛

3下(1)

|

 

   

相交的憑據

遵守主命

3下(2)

4

  

   

識別邪靈

4上

 

 
    

彰顯主愛

4下

   

   

信的必須

5上(1)

   
   

相交的條件

愛的必須

5上(2)

 

    

行的必須

5上(3)

   
  

神是生命

 

勝過世界

5中(1)

5

  
    

不疑永生

5中(2)

   
   

相交的憑據

照主旨求

5下(1)

 

    

必不犯罪

5下(2)

   
    

遠避偶像

5下(3)

   

 摘要:

約翰壹書,如其福音書般專論「神的兒子」;福音書論兒子在世上的工作,書信論兒子在信徒心中的工作。神的兒子是世上的光,慈愛的主,生命的王,與他相交要在這數方面進行。

本書全無書信引言的格式或結語,但卻有啟語的話及主題介紹可代引言(1:1-4),此後全書中心環繞在與神三大性情進行相交:1.與光明之神相交,因他是光(1:5-2:29);2.與慈愛之神相交,因他是愛(3:1-4:21);3.與永生之神相交,因他是生命(5:1-21)。

 一  .引言(1:1-4)

A.啟語見證(1:1-2)

作者下筆時開宗明義為生命之道作見證。在原文的結構上看,這生命之道得四個證明支持〔注   39〕:1.從起初所傳的:2.我們所聽見的;3.我們親眼所看過的;4.我們親手所摸過的。作者能為這生命之道作證,因它曾向人顯出來(1:2)。

B.主題介紹(1:3-4)

在二節經文中,作者將全書的主題扼述出來,就是把曾看見,曾聽見的傳給世人,使世人能與父及他的子相交,而彼此也能相交,即與神相交,與人相交,這樣人的喜樂就能充足。信徒的生活基於與神相交,生活達於與人相交,如此才能構成豐滿喜樂的人生。

 二  .神是光(1:5-2:29)

A.與光明之神相交的條件(1:5-2:2)

上文論信徒基本生命的需要是與神相交,可是與神相交必須有些先決條件:

1.勿仍活在黑暗中(1:5-6)

神是光,那麼與光明的神相交便要在生命上毫無「黑暗」;即是說,與光明的神相交必須生活在光明之真理的要求內,信徒不能邊說與神相交,邊行在黑暗中。

2.要承認自己的罪(1:7-2:2)

在光明中與神相交就是得神洗淨一切的罪( 1:7),信徒不能一邊犯罪,一邊說與神相交,這樣的自欺欺神祇表示在心中沒有真理(1:8),但若信徒肯承認自己的罪,神必定肯赦免他們(1:9-10),因主已替罪作了挽回祭(2:1-2)。

B.與光明之神相交的憑據(2 :3-29)

與神相交必有外顯的表明,這些是與神相交的憑據:

1.遵守主的道(2:3-6)

與神相交的人必須遵守主的道,守主道的就是表示識神愛神( 2:3-5a),與神同居(2:5b-6)。

2.愛他的弟兄(2:7-11)

另一表顯與光明之神相交乃是愛人的表示,這不是新命令,而是他們曾聽過的( 2:7);這又是新的命令,因為他們沒有實行(2:8)與光明之神相交必須在愛人方面表示他是「光明」的人(2:9-11)。

3.認清己身份(2:12-24)

作者在此把所有的信徒放在一大家庭內,逐一向他們全體呼籲(以「小子」代表他們乃是罪蒙赦免的人, 2:12),要他們能勿忘自己的身份( 注意每次呼喚隨著一個「因為」):1.年長的,因他們認識神(2:13a, 14a);2.少年的,因他們勝了惡者(2:13b)及信心剛強(2:14b);3.年幼的(「小子」字與 12節不同),因為他們認識天父(2:13c);在主的大家庭內,各人要謹守自己長進的程度,在自己崗位上與神相交。

4.不要愛世界(2:15-17)

因人不能事二主( 2:15),況且世界而來的情慾不是從父而來(2:16),更不是神的旨意(2:17)。

5.防備敵基督(2:18-23)

與神相交在乎要小心那些抵擋神,迷惑真理的人,他們稱為敵基督。作者在兩方面論他們:  1.他們的由來(2:18-20)--他們不是屬神的家庭出來的(2:19),沒有聖者的恩膏(2:20);2.他們的錯誤(2:21-23)--他們不知道真理(2:21),因他們 a.不認耶穌為基督(2:22a),b.不認父與子的聯合(2:22b),也不是屬父或子(2:23)。

6.勿忘主教訓(2:24-29)

作者在最後一點論與光明之神相交的憑證時,提醒讀者勿忘主的教訓,這教訓從起初已在他們心裡( 2:24),使他們得永生(2:25);又要小心假師傅的教訓(2:26-27),這樣便不懼怕主再來時帶著公義審判他們了(2:28),因凡行公義的皆是神生的(2:29)。

 三  .神是愛(3:1-4:21)

A.與慈愛之神相交的條件(3:1-10)

從第三章始,作者論與神相交的第二點。神是愛人的神,可是洈熒R乃是公義的愛,即是說他的愛不是溺愛,他愛罪人,卻恨罪;他愛人,但要人認罪;故要與慈愛之神相交前必須注意兩個先決條件:

1.認識神愛人的果效(3:1-2)

慈愛的神因愛人之故,把凡信他的人稱為神的兒女;現今信徒雖有神兒女的身份,卻不像神兒子的模樣,但總有一天待主再顯現時必會完全像神的兒子一樣。

2.不要被人誘惑犯罪(3:3-10)

與慈愛之神相交的,必要先潔淨自己( 3:3),不要犯罪(3:4),像主不犯罪一樣(3:5);因認識主的就不犯罪(3:6),也不要受人誘惑而作了不義的事來(3:7a),而要象主般的公義(3:7b),因犯罪乃屬魔鬼的行為(3:8),屬神的就不犯罪,以此現出他的歸屬了(3:9-10)。

B.與慈愛之神相交的憑據(3:11-4:21)

1.彼此相愛(3:11-21)

要與慈愛的神相交便要彰顯神的愛;如上文所論( 1:5-2:29),要與光明的神相交就需神的光,顯出神是愛的首一憑據便是要彼此相愛(3:11),不要象該隱那樣沒有相愛(3:12)。雖世界恨那些與神相交的人(3:1),但信主的人要在彼此相愛事上,顯出神的愛和自己與神的關係(3:14-15),如主耶穌為愛人而捨己的模樣(3:16)(約壹 3:16與約3:16前後輝映)。

愛必須是真誠的( 3:17-18),若良心不責備,那樣的向人施愛便好了(3:19-20),向神也無懼了(3:21)。

2.遵守主命(3:22-24)

愛神的人必樂意遵守主命,行他所喜悅的事( 3:22),服從主命,如此也知道神住在心內(3:23-24)。

3.識別邪靈(4:1-6)

上文( 3:24)提到遵守主命的便知道聖靈住在心內。作者提到真靈便立即指出假師傅所傳的邪靈,故此要讀者們小心謹慎,不可盡信一切的靈,總要試驗識別(4:1),其法乃是:「凡認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的(4:2)便是屬真靈的了」,否則便是謬妄的靈(4:3-6)。

4.彰顯主愛(4:7-21)

與慈愛的神相交必須有愛的彰顯,就是在彼此相愛上實行( 4:7a),這才現出從神而生的(4:7b-8)。神藉著獨生子向人 顯出他的愛(4:7-10),故此就要藉著彼此相愛來顯出神的愛(4:11-16)。有了愛,一切都不懼怕(4:17-18),因為愛是信徒歸屬神的明證(4:19-21)。

 四  .神是生命(5:1-21)

作者在最後一章裡,專論神是永生的(注意鑰字「生」在此章的出現,如同「愛」字在上文,「光」字〔或與「光」字有關的字〕在前文)。與永生之神相交也需要一些先決條件,這些條件若與上文比較有很多是相通的,因為與神相交這些都是不可缺少的要素。

A.與永生之神相交的條件(5 :1-3)

1.信的必須(5:1a)

信是與永生神相交的基層條件,信就是得永生(參約   3:16;5:24)。

2.愛的必須(5:1b-2a)

除「信」外,與永生神相交者也須有「愛」,愛是信的外顯。

3.行的必須(5:2b-3)

「行」就是把「信」與「愛」實現出來,凡信及愛神的人都必遵守神的戒命,此乃與永生神相交的頂點,如三角形的尖端。

B.與永生之神相交的憑據(5:4-21)

1.勝過世界(5:4-9)

信徒藉著信心勝過世界( 5:4)。這信的對象是主耶穌(5:5),為他作見證的有水和血及聖靈(5:6-8),這「三合一」的見證為最牢固該領受的(領受在原文作「大」字)(5:9)。

2.不疑永生(5:10-13)

信神者既有確定的見證,便不會懷疑永生( 5:10-12),這正是作者寫作本書之目的(5:13)。

3.照主旨求(5:14-17)

有永生的人必照永生神的旨意為己求( 5:14-15),為犯罪的弟兄求(5:16-17)。

4.必不犯罪(5:18-20)

得永生的也必不犯罪(指習慣性方面論)〔注   40〕,也保守自己不犯罪(5:18),使魔鬼不得逞(5:19),認識真神,享受永生(5:19)。

5.遠避偶像(5:21)

末句的命令似乎特別針對那些外邦背景的信徒,可是在廣義來說,「偶像」是任何取代神位置的東西;有了它,便不能有神;有了它,也不能與永生之神相交。

*      *       *       *       *

約翰壹書為一本「靈交手冊」,從書的內容可見神如何褐望與人相交(1:3-4),這正是神創造人的目的。但多少時候是人不願意與神相交,因他受惡者的誘惑(3:7),貪愛世界(2:15),在黑暗中行走,還強嘴稱在光明中行走(1:6);雖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戒命(2:4),屢常犯罪(3:6),勝不過世界(5:4)沒有彼此相愛,也缺乏愛神(4:7-8)。

約翰壹書也是一本「家書」,是一封慈父寄給兒女的信,信中充滿溫暖的愛。作者把信徒當作自己的兒女,把自己愛他們的心挖出來給他們看,要他們自省、自勉,來顯出他們自己是神的兒女,不是自己的兒女。

凡是神的兒女應有神的屬性,因此神是光,他們便要發光,不能活在黑暗中;神是義,他們就不要犯罪,要藉著行義來顯出神的屬性;神是聖潔的 ,他們也須聖潔;神是愛,他們就要彼此相愛,不要恨,因為行愛就是顯出生命的「神性」;神是永生,他們就不要不曉得自己有永生,勝過世界的,就顯出有永生。

我們是屬神的人,但是我們的一舉一動是屬神的嗎? 或是名字屬神,而實屬魔鬼?

6.約翰二書

作者:約翰(內證方面從與約翰福音、約翰三書等比較,便可清晰鑒定本書為使徒約翰手筆無疑;再者,書內論「長老的工作」與約翰的工作相吻合。他以長老自稱,因他為使徒中碩果僅存的元老,在他的教區內人人均曉得「長老」就是約翰,故他不用提及自己的名〔注   41〕。外證方面,因本書簡短的篇幅及私函的性質,故一直未受人重視;然而在早期教父〔如愛任紐 140-230〕的著述中,已證實本書是約翰的傑作,其他之外證其實也不少。

日期:  80A.D.(較約壹後)。

地點:以弗所。

目的:勸戒勿因實行彼此相愛而「招狼入室」(即迎納傳異端者),使真理蒙損,教會受害。

主旨:彼此相愛的勸戒。

特徵:

( 1)新約書卷中,第二卷最短之書卷(較約翰三書多了一行)。

( 2)暗示使徒約翰如何處事待人的一頁。

( 3)新約中唯一寫給女性的。

( 4)鑰字包括有「真理」、「愛」、「命令」等。

歷史背景:

A.讀者的問題

本書乃寫給「蒙揀選的太太」(1)。學者對這詞有二個基本不同的觀點:

1.隱喻用法(Figurative Use)

此觀點又再分兩個推理:1. 暗喻普世教會,--這解釋源自耶柔米(Jerome),他將「蒙揀選的太太」喻作普世的教會,約翰以使徒及長老的身份為歷代的教會而寫的(像約翰福音般)。但反對此觀點的理由有二:a.作者深明讀者的背景,故是特別寫給某一地區的信徒的;b.若然,第 13節便毫無意義。2.暗喻某一地方教會--這某一地方教會可能是哥林多、耶路撒冷、以弗所、羅馬等不詳,但總是暗指一個地方教會。主張此說的(如 Lightfoot , Zahn , Brooke〔ICC〕提出二大理由:a. 書內「第二者複數用法」 ( Second Person Plural )頗多;b.若給某教會的太太,本書不可能放入正典內。可是這解釋在三方面不太妥善:a.全書毫無暗喻的應用;b.與第 13節有所牴觸;c.在新約中也無把教會作如此的暗喻。

2.字意用法(Literal Use)

此詞按字義解釋(即明指某一地方教會的姐妹)為最正確的闡釋,支持此法的理由有五:1.書內的文筆簡潔,全無隱喻學詞句;2.第 1及第 4 節指讀者的兒女;3.第 13節指讀者之姐妹及其兒女;4.第 10節指讀者家裡的聚會;5. 與約翰三書的比較同指某一主內肢體。

但究竟「她」是誰,乃學者們爭論之處;據原文的構造,此詞有四種不同的譯法:1.某一位蒙揀選的太太(太太可作主內之姐妹);2.特指一位蒙揀選的太太;3.譯作「蒙揀選的區利亞」(「區利亞」是太太的譯音;此法為教父亞他拿修〔Athanasius , 298-373〕首創,也是美國標準譯本〔ASV,1901〕的譯法;但此譯法與新約其他地方同字出現的譯法前後不一貫,更會產生無數滑稽的矛盾);4.譯作「給以列他太太」(「以列他」為「蒙揀選」字的譯音),此法早為亞力山大的革利免(155-215)首用,但與第 13 節產生矛盾;故此筆者認為第1或 2法較為合理,亦與是時盛行書信寫作的風俗無異。

B.著書時機

從內容看本書著成的日期較約翰壹書為晚,反過來則說不可能;而第 7節中引述之「敵基督」,在約翰壹書的亮光下看才更清楚瞭解。再者,第 5節之「新命令」也需要壹書的輔佐才更易明。

在第一世紀的末期,福音廣傳,福音工人的腳蹤走邊各地;因缺少中途旅店,及旅店的聲譽在羅馬檔案內均為劣跡昭彰的「謀人寺」,旅行布道的福音工人只能靠主內肢體接待(參保羅在各地蒙多人接待;徒 16:15;17:7;21:8,16;羅 16:23 等)。

C.與壹書的比較

約壹書

約貳書

理論

實例

引言

輔佐

給教會的

給私人的

防備異端

防備異端

 大綱:

A.簡綱(為背誦用)

一、引言:愛的問安( 1-4)

二、愛的勸勉( 5-6)

三、愛的提醒( 7-11)

四、結語:愛的關懷( 12-13)

B.詳綱(為參研用)

一、引言:愛的問安( 1-4)

A.愛的表示=1-2

B.愛的祝福=3

C.愛的歡悅=4

二、正文:愛的吩咐( 5-11)

A.愛的勸勉(5-6)

1.彼此相愛=5

2.實行相愛=6

B.愛的提醒(7-11)

1.防備異端=7-9

2.不要接待=10-11

三、結語:愛的關懷( 12-13)

A.愛的造訪=12

B.愛的問安=13

 圖析:

  

愛 的 表 示

1-2

 
  

愛的問安

愛 的 祝 頌

3

  

愛 的 歡 悅

4

 

  

愛的勸勉

彼此相愛   5

5-

5

  

實行主愛   6

6

|

11

愛的吩咐

愛的提醒

防備異端   7-

(拒絕主愛) 9

7

|

(5)

   

不要接待   10-

(拒絕施愛) 11

11

(10)

12-

愛的關懷

愛 的 造 訪

12

13

 

愛 的 問 安

13

 

 摘要:

約翰二書為一本「短小精幹」的書卷(全書原文不及三百字),有神學、倫理、問安、祝頌、勸勉、警戒等等,正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本書除引言(1-4)及結語(12-13)外,主要的正文可分二段(5-11),而全書以「為真理而愛」為中心思想。

 一  .引言:愛的問安(1-4)

A.愛的表示(1-2)

作者以長老的身份寫信給教會某姐妹一家(1),因在她家中有家庭聚會(10),所有她的責任也相當要緊,作者因此特意去信給她(1a)。

作者啟語時向這位家庭主婦致愛的問安,指出她不但是作者誠心所愛的,及所有愛真理的人也愛她,如此她委實在多方面立了美好的見證(1b)。作者愛她的主因在乎她「愛真理的緣故」(2),可見作者也是一名愛真理的人。

B.愛的祝福(3)

作者以救恩三姐妹(參提前 1:2;提後 1:2)為祝頌的主題,願她在真理和愛心上得蒙「恩惠、憐憫、平安」。

C.愛的歡悅(4)

作者為蒙揀選的太太一家遵行真理事上歡欣,因為她不但自己行真理,甚至她的兒女也行真理。

 二  .正文:愛的吩咐(5-11)

A.愛的勸勉(5-6)

1.彼此相愛(5)

作者在第   5節表達寫此信的正文,他先作勸勉,後作提醒;他勸勉雙方要彼此相愛(5a ),這並不是作者自己創想出來的新命令,而是他從起初(指從主自己,參第 6 頁)所領受回來的命令(5b)。

2.實行相愛(6)

實行彼此相愛就是實行主愛,實行主愛就是遵守主的命令;這命令不但是作者從起初自己由主那裡領受的,也是讀者們從起初(作者前在他們當中工作)開始時領受的。

B.愛的提醒(7-11)

1.防備異端(7-9)

上文的重點論「愛」,今段的論點論「真理」。真理是施愛的循規,否則便是亂愛了。作者提醒那「太太」要小心一些 「假福音的工人」,他們假旅行布道的名義,混入教會內,傳播異端,這等人不認耶穌基督道成肉身( 7a),他們是「敵基督的人」(7b),要小心(參可 13:23「謹慎」同字)應付,不然便會失去前為主的勞苦及隨著勞苦而來應得的賞賜(8)。作者在首項儆醒上作一結束:凡侵犯(中譯「越過」)及不遵守主教訓的,均是沒有神的人(9)。

2.不要接待(10-11)

作者看到這些假師傅會帶給教會不少的危險,他不但儆醒他們小心這等人,也教導他們不要接待他們,因若接待他們便如同在他們的惡行上有分了( 11)(「問安」指與他們「相交」)。

 三  .結語:愛的關懷(12-13)

A.愛的造訪(12)

作者表示還有許多要事須見面時才能談論,這是因為「言語」較「筆語」使人更容易明瞭。

B.愛的問安(13)

這節有多種的闡釋,但仍以字意法為對,指「太太」的親姐妹一家(在作者教會的)囑咐及代請安〔注   42〕。

*       *       *       *       *

本書的重點在「為真理的緣故」(如腓利門書的重點在「為愛的緣故」),一切都要在真理的亮光下作,連「愛」人也要在真理的管治下,不然這愛便成為溺愛或誤愛了。

原則上,真理與愛心是分不開的,兩者缺一不可;可是在次序上,真理必須占首位,主耶穌是真理的「化身」(約 4:6),一切的愛心均須符合真理,不能因愛而犧牲真理;否則,真理的價值何在!

若要以真理來管束愛心,信徒必須多在真理上下工夫:但也須注意,多少時候,很多情形不是真理問題,而是愛心問題,這也不可不慎;不要整個腦袋裝滿真理,而心中卻沒有愛的存在。

7.約翰三書

作者:約翰(以約翰為作者的外證雖不及二書那樣豐富,然亦不缺早期教父及譯本的引證;另方面本書出自約翰之手的內證異常濃厚,無庸多述)。

日期:  80 A.D.( 處約翰二書之後)。

地點:以弗所。

目的:為自己差派出外的工人而寫的書信,旨在鼓勵該猶在接待過路傳道人的事奉上繼續見證主愛。

主旨:接待的服事。

特徵:

( 1)新約書卷以本書為最短。

( 2)透露當時福音工人的動態。

( 3)鑰字包括有「愛」、「真理」、「接待」、「見證」等。

歷史背景:

A.讀者的問題

本書乃寫給一位教會領袖名「該猶」,希望他能用愛心接待作者所差派出外的福音工人。在聖經中名「該猶」的有四人:1.馬其頓人該猶(徒 19:29);2.哥林多教會的該猶(林前 1:14 ;羅馬 16:23);3.特庇人該猶(徒 20:4);4.本書之該猶。雖有人意圖將前三名的任何一位混為本書之該猶,然而缺乏充足的證據。在本書內雖可見 1.他是約翰所愛的弟兄;2.有嚴正的性格;3.屬靈情形不錯;樂於接待客人;5.是教會內有力的平信徒;除此以外,再不能推測該猶是誰。

「該猶」為一通俗之希臘名字,羅馬用此名作物填表登記時的舉例名字,可見此名的通俗程度。傳說約翰有一書記名「該猶」,是特庇的該猶,後被派為別迦摩教會的首任監督。

B.著書時機

本書著成的動機乃由於約翰差派出外傳道之工人回來報導,說在該猶那邊的教會傳道時,遭受丟特腓的攔阻,連約翰本身的權柄也不蒙接納(9),但他們卻蒙該猶所接待。作者聽聞後便立即書成此書,一面向「該猶」道謝,一面向他宣告不日前來處理與丟特腓之間所產生的問題,書成後交給低米丟帶信前去。

本書若以約二書比較,便可見是同時間的作品。在二書中看到約翰所差派的福音工人蒙盛意招待,本書則說福音工人遭拒絕,可見二書為處在同時代的結晶。

C.約翰二書與三書的比較

約二書

約三書

勸人不接待偽師傅

勸人接待真工人

提醒蒙揀選的太太

鼓勵該猶

提防誤傳謬理的人

提防阻擋真理的人

以愛規勸

以愛接待

小心施愛

繼續施愛

 大綱

A.簡綱(為背誦用)

一、對該猶的稱讚( 1-8)

二、對丟特腓的定罪( 9-11)

三、對底米丟的薦舉( 12-15)

B.詳綱(為參研用)

一、引言( 1-4)

A.誠向該猶的請安=1-2

B.有關該猶的報導=3-4

二、正文( 5-12)

A.對該猶的稱讚(1-8)

1.關乎他的忠心=5

2.關乎他的愛心=6a

3.關乎他的資助=6b-7

4.關乎他的接待=8

B.對丟特腓的定罪(9-11)

1.丟特腓的惡言=9-10a

2.丟特腓的惡行=10b

3.丟特腓的鑒戒=11

C.對底米丟的薦舉(12)

1.別人的見證=12a

2.真理的見證=12b

3.作者的見證=12c

4.該猶的見證=12d

三、結語( 13-15)

A.計劃造訪=13-14

B.結語問安=15

 圖析:

1-

誠 向 該 猶 的 請 安

1-2

4

有 關 該 猶 的 報 導

3-4

 
   

他的忠心   5

5

 

對該猶的稱讚

他的愛心   6a

|

   

他的資助   6a-7

8

  

他的接待   8

  
 

5

 

丟特腓的惡言   9-10a

9

|

對丟特腓的定罪

丟特腓的惡行   10b

|

 

12

 

丟特腓的鑒戒   11

11

  

別人的見證   12a

  
  

對底米丟的薦舉

真理的見證   12b

12

  

作者的見證   12c

 

   

該猶的見證   12d

 

13-

計 劃 造 訪

13-14

15

結 語 問 安

15

 

 摘要:

約翰二書與約翰三書為一「姐妹書」,其所論的主題也相若:有關旅行布道家接待的問題。前者論不要接待,今書論請求接待。

本書是一本論三個人物的書卷,關乎三個人物的故事,雖為新約書卷中最短的一卷,然頗具趣味。

 一  .引言(1-4)

A.誠向該猶的請安(1-2)

作者啟語以長老的身份向摯友該猶請安,並向他表露愛念( 1),願他 1.社交方面(凡事興盛);2.外體方面(身體健壯);3.靈性方面(靈魂興盛)三方面均蒙福 (2)。

B.有關該猶的報導(3-4)

作者所差派出外的福音工人回來向他報導,說他們蒙該猶按真理接待異常喜樂( 3),並向他表露他喜愛他的「兒女」能按真理行(4)。

 二  .正文(5-12)

A.對該猶的稱讚(1-8)

1.關乎他的忠心(5)

作者為該猶能接待客旅福音工人而大大讚賞他,因他曉得凡接待這些工人的,乃如同接待主一般(參太  10:40-42;25:35,38)。該猶不是偶然接待主的工人,而他卻能忠信去作,表示他以此為一門事奉。

2.關乎他的愛心(6a)

該猶另一美德是愛心。這愛心是下文所論物質資助的動能,而他的愛心已為人所證明及讚揚。

3.關乎他的資助(6b-7)

作者深信該猶的忠與愛必定有行為的表示,特別對過路傳道人在旅程費用上有所幫助為美事(「這就好了)」。

4.關乎他的接待(8)

這稱讚或薦舉承接上文,上文提及這些旅客工人不是向外邦不信之人募捐(指出無教會支持),故該猶更該接待他們,因他們是為真理作工,而如此的幫助正是與他們同為真理作工。

B.對丟特腓的定罪(9-11)

1.丟特腓的惡言(9-10a)

丟特腓以在教會內有「首位」之職,拒絕接待作者所派來的工人( 9),他用惡言反對作者,這可能不是基於神學上的差別,而是因個人的野心,他要在教會內爭首位的名譽,或許因此不贊同作者要求他們教會接待客旅傳道人的辦法,設若他接待作者所派出外工作的工人,這些工人便只欣賞作者對他的人的關懷而非欣賞接待他們的丟特腓〔注43〕;這樣就表示丟特腓是教會「受命」的僕人非主管教會的首腦〔注 44〕。

2.丟特腓的惡行(10b)

惡言必生惡行,丟特腓除不接待作者的代表,及用惡言辱罵作者外,他還把那些肯用愛心接待的人趕出教會去,可見他是一個只愛自己不愛主工的教會領袖。

3.丟特腓的鑒戒(11)

丟特腓的惡行遺臭萬年,作者加以檢舉,使教會有所鑒戒。

C.對底米丟的薦舉(12)

作者以丟特腓的惡與他所差派攜信的低米丟的善作一強烈對比。他以四個不同的稱讚薦舉低米丟給該猶(傳說作者日後立低米丟為非拉鐵非教會之監督):

1.別人的見證(12a)

低米丟的善行早有眾人為他作見證,這眾人大概是作者教會內的人。

2.真理的見證(12b)

除人的見證外,低米丟更得真理的見證,即他所作的皆符合真理,為真理的緣故,按真理而行。

3.作者的見證(12c)

作者加上自己對低米丟的見證,這是長老的見證。

4.該猶的見證(12d)

若上列三大見證(約壹   5:8)均不使人悅服,該猶自己可以定奪,作者深信該猶必定認為「所言不差」。

 三  .結語(13-15)

A.計劃造訪(13-14)

如約二書般,作者計劃到訪他教區的一些教會,當面澄清問題及處理難題,免得口傳有誤。

B.結語問安(15)

作者以祝頌收筆,並請該猶逐一提名問候他教會肢體的安(參約   10:3,「牧者的胸懷」),故此他把兩地教會的肢體繫在一起。

*       *       *       *       *

約翰三書專論「存真理」(3a)、「按真理」(3b)及「為真理」(8)三大方面的提醒。信徒要存真理--指神學訓練、信仰方面的造就;按真理--指生活方面的表顯;為真理--指心志上的忠誠與忠貞。為著真理,不顧一切的困難;按著真理,不理各項的反對;存著真理,不怕任何的哲理異端;這是信徒畢生三方面的功課,願主幫助我們學得好!

8.猶大書

作者:猶大( v.1)(以猶大為作者之外證良多,不用贅述。內證方面因無從比較,無法鑒識。反對猶大為作者的批評學者從五方面下手:1.第 3節之「真道」在原文上指一套有系統的神學綱領,故不可能在猶大時代;2.第 17節指較後期的年日;3.書內含有後期諾斯底主義的思想;4.第 9節作者引用舊約旁經,指非真使徒所為;5.教父希加士布斯 ( Hegesippus ) 傳說本書非猶大手筆。但這些均受不住福音派學者嚴厲分析及應付,猶大為作者毫無疑問)。

日期:  67-68 A.D.(處彼得後書之後數年,因猶大書曾引用彼後書)。

地點:耶路撒冷(與雅各書有關相同推理)。

目的:消極性的警告信徒假師傅的謬理,積極性的鼓勵信徒竭力為真理爭辯( 3-4)。

主旨:力辯真道。

特徵:

( 1)在文題修辭上與雅各書雷同。

(2) 喜愛「三行詩格」體裁 (Triplets ) ( 在 25節中有18節含有此格式)〔注 45〕。

( 3)透露假先知的謬論頗詳。

( 4)含有新約中著名的「讚美頌」(vv.24-25)。

( 5)新約唯一書卷引用舊約旁經 經文。

( 6)鑰字包括有「保守」、「不敬虔」、「真道」等。

歷史背景:

A.作者的問題

1.作者是誰

「猶大」為一普遍的姓氏,特因猶太英雄 「猶大馬略比」之英勇事跡,「猶大」之名極為後人所愛戴。在新約中共有六人名「猶大」(路 3:30;6:16;徒 5:37;9:11;15:22;可 3:19),但作者自稱為「雅各的弟兄」(1),這樣六位同名中只有二人才能迎合;其一即十二門徒中非加略人的猶大(約 14:22),另一為主耶穌的弟弟(太 13:55;可 6:3)。

雖有學者〔注 46〕贊同「非加略人的猶大」為本書的作者,但這是不可能的,主因有三:1.如此雅各便成了他的兄弟,亞勒腓的兒子(路 6:16;徒 1:13);但這雅各並不是一位如此著名的人物,使猶大引用他的名字為引介;2.這非加略人的猶大到底有無兄弟名雅各也成問題;徒 1:13「兄弟」之詞不在原文之內,據 6:15-16之英皇欽定本及美國標準譯本均正確的把它譯作「兒子」。

另一 可能性,猶大即是耶穌之兄弟,這是傳統的觀點。主卻有兄弟名雅各,他也是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加 1:19;徒 12:17;15:13-21;21:18)。作者引述這位人人知曉的雅各為啟信介語有其特別的用意。他故意沒稱自己是耶穌之兄弟,因在主復活後,一切在地上的血統關係已告清除,甚至主自己的兄弟們在心理上也不願在肉體關係上親近主;這心理甚為明顯,因為他們在主復活前均是否認主的人物,如今他們寧願以主的僕人自居〔注 47〕。

2.作者生平簡史

有關猶大生平的資料非常絀少。主在世時他是不信主之人(約 7:3-8)。主復活後才歸主,成為主近身信徒小組的一員(徒 1:14)。從林前 9:5 可見他曾結婚 ,也是一名旅行布道家,此外並無任何有關他生平的記載。雖有學者〔注 48〕誤將他認作是「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徒 15:22),但這並不何靠。

據教父希加士布斯 (Hegesippus )之傳說,猶大二孫在羅馬該撒豆米仙之淫政時,因他們乃主耶穌兄弟之孫子而受逼迫及被拿,他們向豆米仙解說,他們所信之國非人間之國,而是天使之國後才被釋放,這是唯一略與猶大有關的遺傳了。

B.讀者的問題

本書缺乏提及對象是誰,從內容看可有三個解釋:

1.猶太的信徒說

因作者自稱為耶穌兄弟雅各之兄弟,而雅各在耶路撒冷教會為一首要人物,加上他引用舊約故事多次,故對像必定是猶太信徒,猶與雅各書相同;但書內之「猶太色彩」只能指出作者本身之背景而非讀者背景也。

2.外邦信徒說

另有學者主張本書之讀者為分佈於小亞細亞各地之外邦信徒,如彼得書信的對象一般。他們認為彼得與猶大皆對付同樣的異端者。

3.普及信徒說

此說(如 Harrison, Guthrie)對讀者是誰采「包含」的態度,即是指在巴勒斯坦外(如安提阿)各類教會均是本書所提及之教會的成員及本書之對象,並且因他們較接近異端者活動的中心(如加拉太)。

C.著書時機

作者有鑒於他所熟識之羊群備受假師傅擾害,便定意書寫一神學性之辯道論文,力斥其非(3);但情行越發轉劇,他不得以把這論作大計暫時放下,立即執筆書此短簡,警告讀者勿讓假師傅所迷惑。他力揭這些假師傅在兩方面的錯謬:1.道德方面--他們否認基督的位格(v.4與歌羅西書之異同),誤解神恩之教義(4a),把人之夢作神之啟示(8);2.行為方面--放縱情慾,還以為是合法的(4,7,10,16,18)(與約壹書之異端同)。這些假師傅實質上與彼後書的雷同,故而作者曾多點引用該書。自彼得殉道後,此等假師傅的活動又再復燃,故猶大本著耶路撒冷教會領袖之身份書就此書,力斥他們的錯謬。

D.與其他各卷之關係

1.與彼得後書的比較

猶 4-18與彼後 2:1-3;4差點而一字不漏的相若,參下

 簡表 :

猶 大

彼 後

7

2:6

8

2:10

9

2:11

10

2:12

16

2:18

17-18

3:2-3

聖經學者於是便提供四種理論解釋這現象:1.同受相同的聖靈所感動;2.同采自相同的資料;3.彼得抄自猶大;4.猶大抄自彼得〔注 49〕。筆者主張彼後為先著成的書卷,故以第四說為合,但猶大亦有自己著者的獨立資料。

在性質上,彼後與猶大各有獨立的重點,茲臚表於下以示識別:

彼後書

猶大書

(對假師傅傳論)宣告性

闡明性

教會情形暗淡,危機四伏

情形黑暗,危機產生

警告危機

教導應付

預言

現實

無引用前人

多引用前人

將來式詞

過去式詞(全無將來式)

2.與使徒行傳的比較

使徒行傳

猶大書

真使徒行傳

假使徒行傳

教會開始時情形

會在末世時情形

異端的種子

異端的成長

作者歸主

作者事主

隱藏異端

闡明異端

 大綱:

A、簡綱(為背誦用)

一、有關假師傅的警訓( 1-16)

A.他們的行為=1-9

B.他們的結局=10-11

C.他們的描繪=12-16

二、有關真信徒的教訓( 17-25)

A.紀念主信=17-19

B.造就自己=20

C.保守主愛=21

D.憐憫別人=22-25

B、詳綱(為參研用)

一、引言( 1-3)

A.作者自介=1

B.啟語問安=2

二、正文( 4-23)

A.有關假師傅的警訓(4-16)

1.他們的行為=4-9

a.現今的情形=4-5

b.以前的歷史=6-9

2.他們的結局=10-11

a.敗壞自己

b.背叛滅亡

3.他們的描繪=12-16

a.他們的現在=12-13

b.他們的將來=14-15

c.他們的過去=16

B.有關真信徒的教訓(17-25)

1.紀念主信=17-19

2.造就自己=20

3.保守主愛=21

4.憐憫別人=22-23

三、結語( 24-25)

A.神的保守=24

B.神的榮頌=25

 圖析:

1-

作 者 自 介

1

2

啟 語 問 安

2

 
   

他們的行為

現今的情形   4-5

  
  

有關假師傅

 

以前的情形   6-9

  

 

的警訓

他們的結局

敗壞自己   10

4

    

背叛滅亡   11

|

 

3

  

他們的現在  12-13

16

 

|

 

他們的描繪

他們的將來  14-15

  

23

  

他們的過去   16

 

   

紀 念 主 信

17

 

 

有關真信徒

造 就 自 己

|

v.3

 

的教訓

保 守 主 愛

23

 
   

憐 憫 別 人

  

24-

神 的 保 守

24

25

神 的 榮 頌

25

 

 摘要:

使徒行傳與猶大書前後相應;前者論在教會開始時期使徒的工作,後者論在教會建定時期假使徒的工作。本書也是引入下卷(啟示錄)的橋樑,導引神將來向假使徒所施行的審判。主曾說:「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麼」(路 18:8)。在保羅的書信中,他早已預言在末後的日子必有離道叛教的事(參提前 4:1;提後 4:3);在彼得書信中亦曾揭破這等人之謬理(彼後 2:1;3:3);在猶大書中,這些均成史實〔注 50〕。本書的重心在勸勉信徒為真道竭力爭辯(3-23),附上書信格式的引言(1-2)及結語(24-25)。

 一  .引言(1-3)

A.作者自介(1)

作者開啟本書先自我介紹:他是基督的僕人(1a),是雅各的弟弟(1b)猶大。作者因各人對他異常熟識,所以不多贅述雅各是誰。此後他用著名「三個一組」的字句描述讀者的身份:他們是蒙召的,蒙愛的,及蒙保守的人(1c)。

B.啟語問安(2)

作者願讀者在三方面蒙福,這「三個字」與「救恩三姐妹」略不同,其義相若。

C.主題介紹(3)

作者著書的目的乃是向讀者闡釋「共同的救恩」(3a),即是把救恩的基要釋明,並鼓勵他們為真理竭力據「理」力爭(3b);這些都是為著要應付假師傅滲入教會內工作之故(參 4)。

 二  .正文(4-23)

A.有關假師傅的警訓(4-16)

1.假師傅的行為(4-9)

a.現今的情形(4)--作者著書的歷史背景乃是因假師傅滲進教會內進行破壞真理。他們是1.偷進來的(4a),即是與真信徒參雜一起,使人防不勝防;2.自古被定受刑罰的(4b),不是說他們預定受刑,而是他們的結局早已鐵定不改了〔注 51〕;3.不虔不誠的(4c),原文指反叛神的態度;4.改變神恩,放縱情慾的(4d),即是誤用基督徒的自由(參加 5:13);5.否認主耶穌基督(4e),特別是他在信徒身上掌管的權能(「主宰」)。這五大點乃描述他們現今的情形。

b.以前的歷史(5-7)--作者引用舊約古史作證明,主要目的指出凡反叛神的皆受神的刑罰。他以三件史書作實例,警訓那些假使徒:1.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在曠野時的審判(5);2.天使墮落時的審判(6)〔注 52〕;3.所多馬、蛾摩拉時的審判(7)。

2.假師傅的結局(8-11)

a. 現今的責備 (8-9)--作者隨著上文的史鑒在此重重的斥責這些假師傅,說他們是1.作夢的人(8a),非指在睡中的夢,而是隱喻學的應用,指情慾的放縱(與「夢」常用的字不同);2.污穢身體(8b),不單是自己的也是別人的;3.輕慢主治的(8c),反對一切的管束,特別是神的管束;4.譭謗在尊位的(8d),即譭謗神的(參彼後 2:10);這譭謗神的話(即反權柄的話)連天使長也不敢作,無論對神或魔鬼,因魔鬼也是有權柄的靈(9)。

b. 將來的結局(10-11)--這些人(回應 8a)常施譭謗的話,譭謗他們所不知道的審判,如同無靈性的畜類一樣,故他們的結局是 1.自取敗壞(10);2.故意反叛,自取滅亡(11);如該隱的殺害,及可拉的背叛等結局一般。

3.假師傅的描繪(12-16)

a.他們的現在(12-13)--他們現今的情形如同 1.在愛筵中的礁石(12a),裝作屬靈的面孔,但暗暗害人;2.只知餵養自己的牧人(12b),自私自利;3.無雨的雲彩(12c),有名無實,虛有其表;4.沒果子的樹(12d),隨風飄蕩,死根枯木;5.海中的狂浪(13a),湧出自己的可恥;6.流蕩的星(13b),沒有規則和軌道,至終的結局是墨黑的幽暗(1 3c),墨黑的審判。

b.他們的將來(14-15)--他們的現在是陰險的,他們的將來乃受審判(15),受審判的時候就是主再來之時(14)。

c.他們的過去(16)--他們受責乃因他們是1.私下議論的人(16a),即暗中謀算的反叛者;2.常發怨言(16b),不肯認錯,不滿自己的本位;3.隨從己欲(16c ) ,生命以滿足情慾為主;4.說跨大的話(16d),為的是佔人便宜(16e)或討人喜歡(16f),而非討神的歡喜。

B.有關真信徒的教訓(17-23)

作者毫不留情揭破假師傅的面孔,也真理填胸的怒斥他們的不對,又不徇情面的預言他們的結局。這一方面的警訓是消極性的防備;但對真使徒言,作者要他們積極性的表顯真使徒的模樣。

1.紀念主言(17-19)

當紀念主耶穌藉著使徒所傳的教訓,尤是論及末日假先知出現的情形,好叫有備無患及防患於先(17)。這些假先知是 1.譏誚的人(18a);2.隨私慾所控制而不敬虔的人(18b);3.引人結黨的(18c),破壞教會合一與彼此相愛者;4.屬血氣的(18d),非屬靈的;5.沒聖靈的(18c),非屬神的。

2.造就自己(20)

又當在 1.至聖的真道上(「真道」或作「信心」)(20a);2.聖靈裡的禱告上(經過聖靈的潔淨與引導)(20b),造就自己。

3.保守主愛(21a)

要常在主的愛中,以主的愛為主的動力,激勵(參林後 5:14)人生。

4.望主之憐(21b)

仰望主耶穌基督的憐憫(參 2),這憐憫是達到永生的途徑。 

5.憐憫別人(22-23)

求主憐憫的人也要學習用主之憐憫(或作「恩慈」憐憫別人,特別向 1.存疑心的(信心不堅定的)(22);2.僅僅得救的(23a)(或指不信的人);3.固執剛愎的(23b),更須憐憫對待他們, 存懼怕的心(怕他們受永刑)向他們施恩慈,但要厭惡他們不良的生活習慣(23c)。

 三  .結語(24-25)

A.神的保守(24)

作者的結語與他的啟語般強而有力,使人信心堅定,愛心振奮。他指出神的保守是堅強的,使人 1.不失腳(24a),跌進錯謬的道理或假使徒的行為;2.無瑕疵在主前(24b),無懼審判。

B.神的榮頌(25)

願「榮耀」(指神的本性),「威嚴」(指神的偉大),「能力」(指神的管理),「權柄」 (指神的權能),因耶穌基督回歸給神。

*   *      *      *      *

猶大書為一封極富挑戰性的書卷,向歷代的信徒發出為真理竭力爭辯的挑戰。現今世代險惡,異端橫行,人慾橫流,凡愛主的信徒都需提起大無畏的勇敢,藉著筆、口、手、腳、生命見證主,竭盡氣力為主打仗。

要打美好的仗要在四方面扎根:1.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不要只有為真道作戰的勇氣,而不懂得真道的「真相」,不要像大無畏的兵丁,上到戰場上連手中的槍也不曉得使用。在主的軍隊中,不在真道中扎根的勇士不過是匹夫之勇而已;2.在聖靈裡禱告,與聖靈合作,支取聖靈的力量,配備為主作戰的能力;3.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不要忘記主恩,用主的愛愛人;4.仰望主耶穌基督,以主為人生的目標,專心依賴靠主行事為人。

你懂得使用你的武器嗎?你有能力作戰嗎?(缺少能力,雖有威力猛烈的武器也是無用!)你有愛人愛神的心嗎?(若缺此,雖備有最新式的武器,無比的能力,也只能產生不良的效果!)你有人生的目標及方向嗎?不然,所有的行動都只是打圈子式的徒勞無功。由此可見,信徒所需要是四方面的裝備,才能成為神合用的工人。

 書目註明:

(注1 )據 H.C.Thiessen 考究,早在奧利根時(c.200A.D. ) 此組書信已被稱為「普世書卷」(Catholic Epistles ) ,參氏著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Eerdmans, 1955, p.271。

(注2)   D.E. Hiebert, An Introduction to The Non-Pauline Epistles,Moody, 1973 (1962), pp. 14-15。

(注3)   D.E. Hiebert 上引書第 19頁引自 T.O.Bernard, The Progress of Doctrine in The New Testament, n.d., p.162。

(注4)   選自 C.C.Ryrie,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Moody, 1966 (1959), pp. 138-147, 232-261, 270-297,    317-344 ;G.E. Ladd,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Eerdmans,1974,pp.571-616 。

(注5)   H.C.Thiessen 據保羅殉道後提摩太便釋放出來訂定本書於 67-69年著成,見氏著上印書第 304 頁。

(注6)   如A.W.Pink, An Exposition of Hebrews, Baker, 1971 (1954),pp.10-11。

(注7) 詳論此點可參 F.F.Bruce, "Hebrews,"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1972 (1964 ) , pp. xxix- xxx .

(注8) 讀者意欲深討「作者是誰」的「研究史」可參B.F.Westcott,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Eerdmans, 1970(1989), pp. IXii - IXXiX。

(注9)   Donald Guthrie, 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Tyndale, 1966, III :18-19.

(注10)  F.Delitzsch,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T.&T.Clark, 1872, p.409指出希伯來書之希臘文只與路加  (非其他人)的希臘文相若。

(注11)  D.E.Hiebert 上引書第 90頁;F.F.Bruce 上引書 p. xxx。

(注12) 有關 6:1-8或 6:4-8的詳釋,讀者可參 F.F.Bruce 上引書 pp.110-125 ; C.C.Ryrie上引書 pp.256-258。筆者贊同K.S.Wuest,Hebrews in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Eerdmans,1958 (1947), pp.107-109 ; A.W.Pink 上引書 pp.285-297 ,310-320 及 J.F.MacArthur, Hebrews. Moody, 1983, pp.136-149 等的見解。中文讀本可參陳終道牧師著「希伯來書講義」,證道出版社 1960年版第 52-59頁。

(注13)  Curtis Vaughan. James (Study Guide Commentary ) Zondervan,1969, 1977 (8th), p.7。

(注14)  D.A.Hayes, "James,"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clopedia,Eerdmans, 1939, III :1564。

(注15)  讀者欲詳研此點可參 J.B.Mayor, The Epistles of St.James,Macmillan, 1913, pp. iii-iv。

(注16)  讀者欲細研雅各是否與主有血統關係的可參 D.E.Hiebert 上引書第 46-50頁。

(注17)  E.F.Harriso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Eerdmans,1968 (1964),p. 365卻不以為然。

(注18)  如H.A.Kent, Jr., Faith that works, Baker, p26 。

(注19)  如 C.Vaughan上引書第 15頁;A.E.Barnett, "James, " IBD., II, Abingdon, 1962, p.795。

(注20)  贊同此說的學者有 W. Barclay ; Farrar ; Hort ; Sanday ;   Jamieson, Fausset, Brown ; Hadjiantoniou 等。

(注21)  贊同此說的學者較前說為多,如 Zahn ; Thiessen ; A. Ross ; Alford ; Knowling ; Carr ; Mayor ; Meyer ; A. T. Robertson 等,不表意見但傾向此說的有 M. C. Tenney ; D.Guthrie ; J.S.Baxter ; H. A. Kent 等。

(注22)  陳終道著「雅各書講義」,證道出版社 1958年版第 60頁。

(注23)  筆者發現在多本註解雅各書的註釋書中只有Andrew McNab, "James," New Bible Commentary, IVP, 1961, p.1128     把5 :19-20 連在「禱告」(上文)方面去。

(注24)  H.E.Hiebert 上引書第 111頁自 H.K.Ebright, The Petrine Epistles, A Critical Study of Authorship. (1917), p.42。

(注25)  M.C.Tenney, The New Testament, an Historical & Analytical Survey, Eerdmans, 1953, pp.365-366。

(注26)  牛述光著上引書第 537 頁。

(注27)  如 Calvin ; Bengel ; Alford ; DeWette ; Lange ; Keil ; Barnes ; Moorehead ; Thiessen ;牛述光等。

(注28)  如 Olshausen ;Hengstenberg ; Schaff ; Davidson ; Salmon ; Farrar ; Lenski ; Hiebert ; Harrison ; Selwyn ; 陳終道等,筆者贊同此說。

(注29)  E.G. Selwyn, The First Epistle of St. Peter, Macmillian, 1969, p.45。

(注30)  如 「I Peter」, Lange』s Commentary on the Holy Bible, Zondervan, n. d., pp. 7-8。

(注31)  如E.F.Harrison 上引書第379-380頁。

(注32)  有意在此在此詳研者可參 H.E.Hiebert 上引書第 139-157頁。E.F.Harrison 上引書第 386-401頁。

(注33)  A.T.Robertson, Epochs in The Life of Simon Peter, Baker. 1935 reprint, p. 297.

(注34) A.T.Robertson,Word Pictures of The New Testament, Broadman,1933,VI:165。

(注35) C.C.Ryrie,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Moody, 1966, pp.285-286。

(注36)  讀者意欲詳研此說可參任何教會史書籍,或拙著之「基督教神學思想史」,天道書樓出版社 1979 年初版。

(注37)  雖有學者如B.F.Westcott,The Epistles of St.John, Eerdmans,1971 (1883), p.xxxi主張約翰一書為新約聖經終終著成的一卷,然而此說缺乏強力的史證。

(注38) 參自 A.Plummer, " I John ," 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1938, pp.35-36;牛述光著上引書第 578,580-581頁。何賡詩著「約翰書信所譯註釋」,證道出版社 1960年版第2-3。

(注39)  J.R.W.Stott, The Epistles of John, Eerdmans, 1975 (6th), p.57。

(注40) C.C.Ryrie, " I John ",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Moody , 1963, p. 1477。

(注41) David Smith, "II John", Expositor's Greek Testament, V, Eerdmans, 1970 reprint, p.160。

(注42)  筆者與 Westcott上引書第 232頁及 J.R.W.Stott上引書第 211頁有別,但與C.C.Ryrie 上引書第 1479頁的觀點相同。

(注43)  J.R.W. Stott 上引書第225, 227頁。

(注44)  A. Plummer, 「Epistles of St. John」, Cambridge Greek Testament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 Cambridge University, 1938, p.149。

(注45)  G.L.Lawlor. The Epistle of Jude,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1972, p. 14。

(注46) J.S.Baxter , Explore the Bank, VI, Zondervan, loc.cit.

(注47)  D.E.Hiebert上引書第 173頁引自 J. R.Lumby, "Jude, " The Speaker's Commentqry, IV, 1881, p.348 。

(注48)  如E.H.Plumptre, "Jude,"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Cambridge, 1893, pp.85-86。

(注49)  讀者若欲詳研這四種理論可參 D.E.Hiebert 上引書第175-179頁。

(注50) S.M.Coder,"Jude," the Acts of the Apostates, Moody, 1958, p.3。

(注51)  G.L.Lawlor上引書第 49-50頁。

(注52)  大部分保守派學者把這節與創 6:1-4連在一起,如 T.Dwight ( Meyer's Commentary ) ; Salmond (Pulpit's Commentary ) ; Plummer (Ellicott's Commentary ) ; Moorehead (ISBE ) ;Alford ; Coder ; R.Wolfe ; W.Barclay ; Ryrie ; Unger ; H.A.Hoyt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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