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四福音總論            

 一  .引言

福音在新約被稱為   (1)神的福音 (可1:14);(2) 神恩惠的福音 (徒20:24);(3) 可稱頌之神的福音 (提前1:10);(4)永遠的福音 (啟14:6);(5)他兒子的福音 (羅1:9);(6)得救的福音 (弗1:13);(7) 天國的福音 (太4:23);(8)基督榮耀的福音 (腓1:27);(9) 平安的福音 (弗6:15)等,因為 福音的源頭是真神 , 福音的本身是耶穌 (注1) 。

初期教父羅馬的革利免( Clement of Rome, c.95A.D.)曾致信給哥林多教會,首先引用前三福音書。其後使徒約翰之門徒帕皮亞(Papias,120A.D.)引證福音書之流傳。

首稱新約頭四本書為 福音書 的,算是教父游斯丁( Justin,c.150A.D.)。穆拉多利殘典(c.160),亞歷山大之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c.190),非洲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c.200)皆引證福音書之真實。後教父愛任紐(Irenaeus,c.180)更強調 四福音 象四活物那樣的完全(注2)。

四福音 主要內容是主耶穌的生平傳記,但單以 傳記 的體裁看福音書,未免誤會了作者寫書之宗旨  (注3),因這傳記的材料是選擇性的,為的是指出 福音書 內之 福音 。

 二  .四福音之形成

為什麼初期的教會不寫成一部 官式 的福音書,以它為當日及日後有關主一生之權威文件,原因是是當時之使徒皆在 福音 的大本營耶路撒冷為主作見證,若有任何關乎主之教訓,而需要 官式 的答案,使徒均可供給(筆者認為 馬太福音 正是耶路撒冷教會有關主耶穌之

官式 記錄),但這個情形只限於 巴勒斯坦 局部方面的需要。當福音廣傳四處後,舊日之方法不能應付此需要,因此福音產生便是應付此情形。這點從福音書之對象,日期及著作地點可見。

 三  .四福音之信息

福音書雖是作者不同,對像不同,然而其信息內容有共同之處。無論是那本福音,三點主要的內容是它們共有的,因此這三方面便是初期教會所認為有 福音的權柄 或 福音的樣式 ( gospel pattern):(1)主之先鋒施洗約翰的工作;(2)主耶穌之工作;(3)福音書之高潮,主之十架與復活(注4)。這是初期教會認為福音書籍所必須包括之要點,因這正是初期使徒親歷之見證。雖然福音書首末本之著成相隔約四十年,離開主耶穌的時間更遠,但它們的可靠性是無可否認的,因為它們有 福音的權柄 或 福音的樣式 及使徒的印證。

 四  .四福音之次序

初期教會對福音書寫成次序的觀點均不一致。初期東方教會編排之次序如下:  (1)馬太,(2)馬可,(3)路加,(4)約翰;而西方教會則是:(1)馬太,(2)約翰,(3)路加,(4)馬可。據學者之研究,後者之編排可能基於他們對作者之尊敬而定(注5)。

有關福音書之安排著實是四福音背景研究極頭痛的問題。學者意見之紛紜頗出人意料,這問題牽涉另一非常複雜之新約研究範圍--符類福音( Synoptic Gospels)之問題。

 A.符類福音問題

符類福音 指前三本福音書,因它們之內容相當重覆,在編法、材料、結構、甚至字語上也大體一致,如三人在同時觀看一件事跡,故稱為 符類福音 ( Synopsis即 共看 之意,故亦稱 對觀福音 )。這問題與 誰借用誰 的研究有極密切的關係,也是福音書次序之問題。

新約學者大部分接受馬可福音是最先著成的,然後其他福音書以此為參考之張本或根據,再配合其他的文件,如安提阿之   Q(德文 Quelle意 來源 ),或耶路撒冷之 M本(馬太之希伯來文本),及該撒利亞之 L本(Logia,意:聖言錄)而組成(注6),

圖析如下:

根據近代學者更嚴格的分析及研究,上述所列的文件皆是假設之理論而已。福音書之先後及 稿源 必要從內容本身著手,而馬太福音為首本著成的福音可以設立  (注7)。有關證明或反證之辯非本概論范,讀者可參考附註書目。

 B.四福音之比較

四福音在作者、日期、地點、對像、目的、主題等,均有其各自之特徵,茲列表如下,備參考用:

 

馬太

馬可

路加

約翰

作者

馬太

馬可

路加

約翰

日期

50A.D.

65A.D.

58A.D.

85A.D.

地點

耶路撒冷

羅馬

該撒利亞

以弗所

對像

猶太人

羅馬人

外邦人

教會

目的

證明耶穌是

彌賽亞王

指出耶穌是

神的僕人

描述耶穌是

神的完人

引證耶穌是

神的兒子

主題

以色列之王

以色列

之使命

以色列

之模樣

以色列之神

性質

符 類 福 音

補充福音

工作地點

加 利 利

猶太和耶路

撒冷

工作

公 開 的 生 活

私下的生活

工作對像

注 重 群 眾

注重個人

鑰節

21:43

10:45

19:10

20:31

舊約預言

耶  23:5;

亞  9:9

亞  3:8;

賽  42:1

亞  6:12

賽  4:2;

40:9

 五  .四福音之神學

福音書在聖經神學範圍內占一重要地位,因為他們都以主耶穌為對像 ,故 基督論 或與 基督論 有關之神學是福音書的重點。

 A.基督論(注8)

在福音書內,主耶穌以四重身份出現。在符類福音內,他主要的身份是先知、君王,與祭司;在約翰福音內,他則是神的兒子。

1.先知--耶穌的工作與舊約的先知一致,他是神的代言人(參來1:1-2),是舊約應許之先知(申18:18-19)。先知之工作是宣告真理( 天國的福音 ,太4:23),責備罪惡(參太5:20;23;13-36),勸人歸正(參太4:17),當人不肯聽從時,他便如舊約先知一般,預言將來要發生的事(參太23:37-24:31)。

2.君王--耶穌另一面是君王的身份,這身份源自神應許給大衛之約(撒下7:16)。加百列給馬利亞之宣佈也證明此點(路1:32-33)。在主的言(如 登山寶訓 )和行(如治癒聾啞之神跡,參賽35:5-6)等,都指出耶穌為王之身份。

3.祭司--耶穌第三身份是為祭司。先知乃神之代言人,祭司乃是人之代言人,把人之需要帶到神的面前。祭司需要代人向神求赦罪(參來5:1-2;8:1-3),耶穌在十字架滿足神一切公義的要求。

4.神的兒子--在約翰福音內這主題最明顯,約翰所揀選之八大神跡都是引證此點(20:30-31),全書之鑰節(3:16)也說明這主題。

 B.救恩論(注9)

福音書對 救恩論 不及書信內那樣系統化,因福音書是種子,是行動;書信是辯論,是證述。

1.救恩的需要--人本性是有罪的(太12:34),服在神審判底下(太3:10),需要救贖(太18:3)。

2.救主的代死--基督的死是贖罪的途徑,那是自願代贖的死(voluntary and vicarious)(太20:28),那是代罪的死(太26:28)。

3.救恩的獲得--救恩是需要信心接受的(路6:9等;約翰福音的鑰字是 信 ),是關乎萬民的(路2:10),是白白的。

 C.天使論

福音書論天使比其他書卷更多,因主在世上的時候,撒但出動整個軍隊與他作戰。

1.撒但--耶穌承認撒但真實的存在(太4:10),不是新神學派認為那是猶太遺傳之 餘毒 。撒但是有位格的(太4:6;13:39;25:41;路22:31),是現今世界之首領(太4:8-10;12:26,這點在約翰福音及書信有詳論),他的目的主清楚了然(太13),他將來的審判是確定的(路10:18;約12:31)。

2.天使--天使是無數的靈體(太22:30;28:3-4),是服役人之靈(路1:11,26;2:9;22:43;太4:11;28:2等),也是在主再來時審判萬民之助手(太13:39;24;31;路9:26)。

3.鬼魔--鬼魔乃墮落之天使,名污穢之靈(太10:1;可1:27),有組織(太12:22-30),認得耶穌之權柄(路8:28)與自己之終局(路8:31)。他們的工作是推翻神的計劃(太10:1;12:43)。

 D.末世論

末世論是福音書內另一熾強之主題,在馬太福音內這主題特別明亮。主耶穌第一次來臨本要建立舊約應許之彌賽亞國度(太  1-10),但因遭拒棄(太11-12),只得延期執行(太21:43),其間透露神的新計劃是屬靈之國度(太13),待第二次再臨時,才建立其初衷要建立之國度(太24-25)。

 E.教會論

福音書內之教會論是雛形的,簡單的,因為年代上那還是舊約時期。其實福音書內猶太人或 彌賽亞國 的色彩相當濃厚。主耶穌在世時一直沒有宣佈教會之存在,直到當他被拒後, 天國 要延期實現,他才宣佈那隱藏在神裡之奧秘,那是 教會 (太  16:18)。至五旬節日,聖靈之洗臨到信徒身上,才把他們圈在教會內(參弗1:23;林前12:12-13)。教會之真理要待在書信內才清楚明晰。

 六、四福音內之耶穌生平 (注10)

四福音乃是在某一角度下看主耶穌之圖畫,若把它們歸納起來,便能構成一幅較為完整之傳記,茲表述以備參考:

      

預備

30年

童 年 生 活

1-

2

|

1-

2

1:1-

1:18

時期

  

猶太

宣道

11

開     始     傳     道

3-

4:11

1:1-

1:13

3-

4:13

1:19-

4:42

   

5

宣     布     天     國

4:12-

12:14

1:14-

3:6

4:14-

6:11

4:43-

5:47

12

遭 受 棄 絕

12:15

15:20

3:7-

7:23

6:12-

9:17

6

6

完 全 棄 絕

(往耶路撒冷

15:21

18:35

7:24-

9:50

9:18-

9:50

7:1-

7:9

猶大

宣道

3

途中)

專 門 訓 練

19:1-

19:2

|

10:1-

13:21

7:10-

10:39

庇西裡宣道

3

1/2

專 門 訓 練

19:3-

20:34

10

13:22

19:28

10:40

12:11

 

從 進 京 到 十 架

21-

27

11-

15

19:29

-

23:56

12:12

-

19:42

耀

40

復 活 後 事 跡

28

16:1-

16:14

24:1-

24:49

20-

21

升 天 時 情 景

|

16:15

16:20

24:50

24:52

|

 七、四福音按卷釋義

1.馬太福音

作者:馬太。從  (1)書之猶太背景;(2)數字段落組合的編排;(3)詞彙透露錢財的運用;(4)事件發生必是目擊者身歷其境的經驗 等,皆可證出本書是馬太的手筆。最早的外證來自教父帕皮亞的文墨,他稱馬太將主的言行 搜集 (或作 撰著 )而成其福音書(注11)。步其後塵承認馬太為作者的人數大不乏人,如愛任紐,伊革拉丟,巴拿巴書信,奧利根,耶柔米,游斯丁,十二使徒遺訓等多至無庸贅述。

日期:  45-50A.D.。馬太福音為首本福音書,乃符類福音研究之大問題,然而路加福音在58A.D.寫成已是事實(參提前5:18)。 路加非十二門徒之一,其資料必倚靠馬太福音及其他,特別是初期教會有關主耶穌生平之官式記錄 。故馬太福音寫成後,又流傳到各教會手中,約需數年之久。據愛任紐記,當彼得與保羅在羅馬傳道時,馬太福音早已完成多年(注12)。

地點:耶路撒冷。

對像:猶太人(本書之對象相當明顯是猶太人,特別從  (1)引用舊約超過65次以上;(2)耶穌之家譜;(3)猶太節期與名詞之出現;(4)耶路撒冷與聖殿;(5)天國 的主題等,均佐證對像為猶太人)。

目的:證明耶穌基督為舊約預言之彌賽亞,並追溯以色列國如何拒棄耶穌為彌賽亞之過程及後果。

主題:以色列之彌賽亞王。

本書特徵:

(1)猶太色彩最濃厚。

(2)引用應驗舊約預言多(1:3;2:6,15,18,23;3: 3;4:15-16;8:17;12:18-21;13:35;21:5;26:56)。

(3)引用舊約經文最多,共約129次(注13)。

(4)唯一福音書記有 教會 (16:18;18:17)。

(5)彌賽亞王之主題突出。

(6)論 天國 事最為詳細。

(7)最富系統性的證述主題。

(8)記有 論談 最多(稱為 論談福音書 )。

a.登山寶訓(5-7章)。

b.差傳寶訓(10章)。

c.天國的比喻(13章)。

d.天國裡的大小(18章)。

e.斥責法利賽人(23章)。

f.橄欖山之論談(24-25章)。

歷史背景:

馬太(意:神的禮物)又名利未(意:聯合),可能是迦百農人,是亞勒腓的兒子(因此有說他與十二使徒之一的雅各是為兄弟)  (注14),原是猶太人最恨惡之稅吏,歸主後成為有力的見證人,常向其他的稅吏作見證(參太11:19;路17:34;15:1)。

當耶路撒冷教會建立後,使徒便成為信仰權威,有關主生平的問題,使徒可以供給 官式 答案。但教會開始受逼迫時(徒  5:17-18),使徒便開始注意一些事情:(1)若教會被逼關門,或使徒皆被囚在監中,如何才可以有 官式 教訓代替他們的權威?(2)若使徒分散各處,或遭遇死亡,有何辦法可以代替他們之 囗 ?特別是(1)司提反之殉道(徒7:60),(2)耶路撒冷教會之大遭逼迫,除使徒留下,各人都四散了(徒8:1),(3)希律安提伯一世於44A.D.殘害教會之手段(徒12:1),連彼得也隱居去了(徒12:18)等,這一切更催迫他們要有一些永久性關於主一生之 官方記錄 。馬太福音(除它外,其他的三福音均不配合此歷史背景)因此便成為聖經的首本書卷(加拉太書於48-49年完成),也是教會之首本官方記錄。他的對象是猶太人,在耶路撒冷教會大受逼迫後書成是最理想之時地(注15)。

 大綱:

A.簡綱(為背誦用)

一、王的背景( 1-4上)

二、王的宣道( 4下-16)

三、王的訓練( 17-20)

四、王的受苦  (21-27)

五、王的復活( 28)

B.詳綱(為參考用)

一、王的背景( 1-2)

二、王的預備( 3-4)

A.王的先鋒=3

B.王的宣道=4

三、王的宣言( 5-7)

( 登山寶訓 )

四、王的權柄( 8-10)

(十大方面)

A.王的神跡=8-9

B.王的差傳=10

五、王的被棄( 11-16)

A.被棄的初期=11-13

B.被棄的後期=14-16

六、王的訓練( 17-20)

(十大方面)

七、王的受苦( 21-27)

(受難周)

八、王的復活( 28)

 摘要:

馬太福音書亦稱為 天國福音書 ,因全書專論主耶穌來世之目的,是要建立神在舊約應許給大衛家之國度(撒下  7:14-16),也是稱為 天國 。 天國 即以 天上的權柄來管理之國度 ,故可以是屬地的國度,亦可以是屬靈的國度,只有靠全書之目的,正確的釋經法及與上下文的關係才能清楚分辨。

本書可分八大段,作者漸進式的指出主耶穌是舊約應許之彌賽亞,及他來之目的是要獻給以色列彌賽亞之國度,但遭棄絕與棄絕之後果  (注16)。

 一  .王的背景(1-2章)

作者在記述主耶穌的背景事跡時,在三大點內特別指出耶穌為 王 之特性。

 A.王的家譜(1:1-17)

從耶穌的家譜中,作者把他引到舊約之兩大約去,即 亞伯拉罕之約 與 大衛之約 ( 1:1)。此點證明耶穌之來臨特為應驗此兩約之條款,即是要建立應許給以色列之國度,故整個家譜都是 王之族譜 ,這更顯出耶穌之王性。

 B.王的誕生(1:18-25)

從王誕生的記錄中,可見耶穌從童貞女懷孕而生,乃是特別跨越( bypas)舊約禁止耶哥尼雅之後裔(即耶穌,太1:11-12)登上大衛寶座之咒詛(參耶22:28-30),哥尼雅即耶哥尼雅),因此耶穌是合法大衛寶座之繼承人(注17)。

 C.王的早年(2:1-23)

在王早年生活的百千個大小軼事中,作者特選了三個,旨在指出耶穌之王性。

1.王被崇拜(2:1-12)

從東方博士之尋找( 2:2, 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那裡 ),舊約之預言(2:6, 君王 )與獻上之禮物等記載中(2:11,全是王室用之貴重物件),均指出耶穌的 王性 。

2.王被圖害(2:13-18)

希律也接受耶穌乃是猶太剛誕生之王,他要設計除滅耶穌,因 國無二王 之理,由此也可見耶穌之王性。

3.王被迫遷(2:19-23)

耶穌一家搬到拿撒勒居住,因而驗 眾先知 ( 2:23, 先知 字是眾數字)一致的預言,彌賽亞是一個被棄的王(拿撒勒是猶太人被藐視棄絕之城市)。

 二  .王的預備(3-4上)

作者跳越耶穌之童年,少年,青年,而到他事奉的中年,因作者不是記耶穌之生平,而是記他給以色列的 獻國大計 。在三方面,作者記述耶穌事奉的預備時期。

 A.王的先鋒(3:1-12)

約翰是王的先鋒,耶穌有先鋒為他開路,此點也指出他的王性,因這是古時君王出巡前之預備。先鋒的信息有二:  (1) 天國近了 (3:2,原文 天國到了 ),這正是耶穌降世之目的;(2) 你們當悔改 ,指出進入彌賽亞的國度需要認罪歸向神。

 B.王的受洗(3:13-17)

耶穌洗禮之目的有三:  (1)他是義人(3:15),可做義人之工作;(2)他與世人聯合,他來原是拯救世人;(3)他與約翰所傳的信息聯合,他來是要作天國的王,這點有聖靈的降臨與天父的聲音佐證。

 C.王的試探(4:1-11)

耶穌受試探之目的是要顯出他的完全可靠性,他不會被試探而犯罪,故此他可配作猶太人之彌賽亞,建立舊約應許之國度。

 三  .王的宣道(4:12-25)

王的先鋒被囚在監裡( 4:12上),是耶穌展開廣大宣道之記號(4:12下,稱為 加利利宣道 ),他的總部設在迦百農(4:12-17),開始廣收門徒(4:18-22)。他傳道的總綱(4:23-25)給作者歸納如下:(1)向會堂的人教訓(4:23上)天國之律法,(2)向大眾宣講(4:23中)天國的福音,(3)醫病(4:23下)。這三項工作均指出耶穌是彌賽亞之外證。

舊約預言在彌賽亞的國度中必有各樣神跡奇事(賽  11:6-9),特別是治病之神跡(賽35:5-6;53:4-5;61:1)。當人看到 天國律法 之宣告與 天國神跡 出現時,他們就應知道彌賽亞與他的國度來臨了。

 四  .王的宣言(5-7章)

凡國王立國時必有其立國的憲章,耶穌既來要建立其國度,也必有其憲法。作為該國之國民,憲法便成為他 生活與信仰 的法則,這些憲規必須服從遵守,國度才能建立。

太  4:23-25記耶穌走遍加利利一帶,以神跡奇事支持他所傳的 天國福音 ,當時 萬人空巷 地跟隨他。在時機成熟的剎那,耶穌揀選一大山上的平原,向有心追求國度的群眾(門徒的廣義)闡明進入天國的標準(條件),及作為天國國民應有的生活,此乃著名之 登山寶訓 。

天國 雖是屬地的國度,然而亦有屬靈之律及道德律(此點很多人忽略,以為耶穌首次來臨非要建立地上的國度,而是全屬靈的國度)  (注18)。

註釋此偉大的天國憲章非本概論之範圍,茲把要綱表列於下:

登山寶訓( 5-7章)

分段

要義

一  .天國子民的性格一

5:1-12

 

(八福)

A.虛心的有福

B.哀慟的有福

C.溫柔的有福

D.飢渴慕義的有福

E.憐恤人的有福

F.清心的有福

G.使人和睦的有福

H.受逼迫的有福

5:1-3

5:4

5:5

5:6

5:7

5:8

5:9

5:10-12

謙卑接受王之教導。

為罪哀悔(參詩  34:8)。

溫柔 原文即 受管治 意,指受神支配。

追求天國的義。

憐恤原意寬容,彼此寬恕因蒙天父之恕。

清心 原意 專一 ,專心追求。

使人和睦即使人得享平安,這樣才像神(神的兒子)。

為天國之故甘願受苦。

二  .天國子民的責任

5:13-16

 

A.為鹽

B.為光

5:13

5:14-16

隱藏之工作。

明顯之工作。

三  .天國子民的標準

5:17-48

 

A.天國的義

B.天國的義行

1.論仇恨

2.論姦淫

3.論休妻

4.論起誓

5.論待人

6.論愛人

5:17-20

5:21-48

5:21-26

5:27-30

5:31-32

5:33-37

5:38-42

5:43-48

進入天國的義(標準)必須勝過法利賽

式和文士式的。

作天國國民必有之義行(你們聽

見  ......只是我告訴你們)。

對付恨人之動心。

對付不潔之動心。

對付鬆弛之婚約。

對付不真之誓言。

對付以報復待人之事。

對付不愛仇敵之事。

四  .天國子民之態度

6:1-7:23

 

A.消極方面

(六個比方)

1.論施捨

2.論禱告

3.論禁食

4.論真富

5.論衣食

6.論論斷

B.積極方面

(四個命令)

1.論祈求

2.論待人

3.論永生

4.論行為

6:1-7:6

6:1-4

6:5-15

6:16-18

6:19-24

6:25-34

7:1-6

7:7-23

7:7-11

7:12

7:13-14

7:15-23

(注意 不可 、 不要 之出現)

不可假冒為善。

不可假冒為善。

不可假冒為善。

不要為己積財。

不要為生命憂慮。

不要假冒為善妄論別人。

(注意 要 字之出現)。

要求表示倚靠。

要求人之好處(己所欲先施於人)。

要願進窄門之心志。

要真誠追求天國。

五  .作天國子民之邀請

7:24-29

 

A.聽而行的

B.聽而不行的

7:24-25

7:26-29

如蓋房子在磐石上。

如蓋房子在沙土上。

 五  .王的權柄(8-10章)

在 天國憲章 的宣言中,耶穌再度(太  4:17,23-25為首次)宣告他要在地上建立的國度,他的宣告有屬天的權柄(太7:28-29)。藉著言語(Words),耶穌彰顯他的王權;作者跟著指出藉著神跡(Works),耶穌繼續彰顯他的權能,這些神跡全是耶穌要作王最有力的憑據。

因此在三章的篇幅中,作者把耶穌在不同時期與場合所行的神跡綜合報導,目的乃是指出耶穌是猶太人的王,他要建立那 大衛的國度 ,這些便是他的證件( Credentials)。作者選擇十大神跡,逐一彰顯耶穌之王權,也指出耶穌在人生所遭遇的各方面均有權

能得勝。此段可分二部分,表述如下:

王 的 權 柄( 8-10章)

要 義

一  .王的神跡

A.在醫病方面

(在迦百農治病)

1.治長大麻瘋的

2.治百夫長之僕

3.治彼得之岳母

B.在呼召方面

C.在自然界方面

D.在靈界方面

(在加大拉趕鬼

 

E.在赦罪方面

(在迦百農治病)

F.在遺傳方面

G.在起死回生方面

(治睚魯之女)

H.在復明方面

I.在開囗方面

J.在差傳方面

二  .王的使者

A.王的使者

B.王的使命

8-9章

8:1-17

8:1-4

8:5-13

8:14-17

8:18-22

8:23-27

8:28-34

9:1-8

9:9-17

9:18-26

9:27-31

9:32-34

9:35-38

10:1-42

10:1-4

10:5-42

天國臨到的外證。

8:2=認出主的權柄。

8:8=認出主的權柄。

8:17=應驗彌賽亞之預言。

向那些願作天國子民的,表現他的權柄。

8:27=希奇主的權柄。

8:29=認出主的權柄。

9:8=認出主的權柄。

斥責那些以為在國度裡的法利賽人。

彰顯天國之權能。

天國之神跡(參賽  35:5)。

9:27=呼叫彌賽亞之名,認出主的權柄。

天國之神跡(參賽  35:6)。

差派之權柄在乎差派的人,他有天國的信息( v.35b)與證據(v.35b)。

天國傳遍的吩咐。

v.1=賜給天國的權柄。

傳講天國的福音( v.7)。

 六  .王的被棄(11-16章)

從  11章起,作者追述以色列逐步拒絕耶穌為他們的王。他首記耶穌差派十二門徒到處傳天國的福音,他自己也親往各地傳道(11:1),這雙管齊下的布道使當時猶太國各角落都聽到 天國近了 的福音(參太4:23-25;9:26,31,35;10:6;11:1),可是他們的努力非但收不到如期的效果,反而到處受人拒絕。

馬太福音中最主要之目的,是要追溯猶太人拒絕耶穌要建立其國度之過程與因由,在  11-16章內作者很辟細的追引證述。這大段可分為:

 A.被棄的初期(11-13章)

1.王先鋒的被棄(11:1-19)

王先鋒之被棄是王自己被棄的前奏。在此王將那世代比作一些在街上孩童之遊戲( 11:16-19),即指對天國之事毫不感興趣。

2.王自己的被棄(11:20-30)

王自己象其先鋒般到處遭棄絕,故王重重的宣佈他們將來的審判( 11:20-24)。此後耶穌不能公開的宣道,把 天國 以整體性的獻給他們,只能把救恩賜給凡願作主門徒的人(11:25-30)。

3.王被棄的高潮(12章)

太  12章乃全書最重要的一章,關乎神對時代性安排的轉捩點,指出耶穌與以色列間之關係破裂,神的國度要從他們奪去,交給那能結果子的世代(太21:43)。此章記耶穌與猶太國領袖(文士和法利賽人)作四次之衝突,表明以色列堅拒耶穌為他們的王:(1)門徒在田間掐麥穗事件(12:1-8)--這事指出他們否認耶穌之王權;(2)在安息日醫治手枯者事件(12:9-21)--此事指出他們否認耶穌之憐愛;(3)醫治瞎啞與鬼附的(三樣都是彌賽亞的工作)事件(12:22-37)--該事指出他們否認耶穌之權能,在全書中這事正是否認主之最高潮。他們把主藉聖靈趕鬼的能力歸給別西卜,耶穌宣稱此為 褻瀆聖靈 、 不能赦免之罪 (v、31);(4)求再顯神跡事件(12:38-45)--這事指出他們否認耶穌之證件。此後他們拒絕耶穌為王已鐵定,因此耶穌也要棄絕他們。

作者在記述耶穌被棄絕的過程中,他附記耶穌的家人也棄絕他( 11:46-50;參13:53-58),使讀者看到一幅耶穌完全被棄絕的圖畫。

4.王被棄後之宣告(13章)

這章的重要性可與 登山寶訓 遙遙相對;前者是 天國的宣言 ,後者也是 天國 的宣言;不過前者是耶穌以王的身份宣告,後者耶穌則以被棄王的身份宣告;前者的 天國 是屬地的國度,現今的 天國 披戴新的面孔,以新姿態出現,是為屬靈的國度。因有太  12章記拒絕耶穌在地上要建立其國度之因由。才有太13章 天國奧秘 之宣告。太13章是一個明顯的轉變,耶穌所要建立的國度只得 押後延期 執行。在這過渡期間,主把天國的新面孔揭露(在神全盤的計畫裡是沒有新的),俗稱為 屬靈國度時期 或 教會時期 。這新國度是特使門徒知道的,向猶太領袖卻隱藏起來(13:11)。 奧秘 是指前所未曾啟示的計畫,如今卻顯明瞭(參太13:35;羅16:25-26;弗1:9-10;3:9-11;5:32;西1:25-27;帖前2:7)。茲把這七個 天國的比喻 (屬靈國度的相貌)表述如下:

天 國 的 比 喻( 13章)

要 義

1.撒種的比喻

13:1-23

指出人對天國的態度拒受參雜。

2.稗子的比喻

13:24-30,

36-40

指出天國內真偽信徒參雜。

3.芥種的比喻

13:31-32

指出天國的範圍與進展的速度。

4.面酵之比喻

13:33-35

指天國的發展力(非俗指天國內之

毒素  (注19)。

5.藏寶的比喻

13:44

指在屬靈國度時期,以色列之地位

如隱藏之寶。

6.尋珠的比喻

13:45-46

指在屬靈國度時期,教會之地位如顯露之寶。

7.撒網的比喻

13:47-50

指天國內之好壞參雜,到末日受 天

國之王 回來施行審判。

耶穌釋明天國奧秘之信息後,還附加一個接受天國之比喻( 13:51-52)。但作者卻附記在耶穌生平一件事,指連耶穌的家人也棄絕耶穌作王(13:53-58),旨在支持天國之面貌由屬地的變作屬靈的 。

 B.被棄的後期(14-16章)

此段記耶穌被棄後之工作,一方面繼續指出以色列棄絕他為王,另一方面指出耶穌雖然被棄,卻仍施行 公義王權 彰顯之愛憐工作。

1.王先鋒被殺害之事跡(14:1-12)

施洗約翰被殺害刻劃耶穌全被棄絕的先兆,這是一幅國家元首公開反對主為王之圖畫。

2.被棄王施憐愛之事跡(14;13-36)

在三點(馬太喜愛的結構)中作者引證耶穌雖是被棄之王,卻仍向人施憐恤,因他是喜愛憐恤之王(參太  12:18-21;來4:15):(1)餵飽五千人(14:13-21)--因王有能力滿足國民生活上之需要;(2)在水面行走(14:22-33)--堅定門徒信靠他是王;(3)醫治一切病痛(14:34-36)--再施展彌賽亞之神跡。

3.王被拒與受之事跡(15:1-28)

在兩段故事中,作者繪出一幅強烈對比的圖畫;一是恨與拒,一是愛與受:  (1)被國家領袖拒絕(15:1-20)--再證以色列國對耶穌之態度;(2)被迦南婦人接受(15:21-28)--主被本國人拒絕,卻被外邦人接受,也預指救恩轉到外邦人去。

4.王再顯王權之事跡(15:29-39)

這段記王在各處傳道與施行憐愛之神跡,人通常誤會了彌賽亞的工作是公義性,審判性,而非憐恤性的。其實這些憐愛的神跡也正是彌賽亞身份之表現(參賽  42:3;54:10等處)。馬太再選二件事跡證實此點:(1)醫治各樣病(15;29-31);(2)餵飽四千人(15:32-39)。

5.王教訓門徒之事跡(16章)

耶穌知道他自己被棄之結果就是十字架,故他必須教訓門徒數點重要的功課:  (1)提防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之酵(16:1-12);((2)認清耶穌之身份(16:13-20);(3)預言將來之被害(16:21-28)。

 七  .王的訓練(17-20章)

當主第一次宣告他要上十字架後( 16:21),他已開始計劃集中精力訓練門徒,裝備他們繼續傳 天國 的福音。他深知自己必要離開他們,離開他們後,門徒怎樣可以自立呢?故此他特別帶門徒到處傳道, 邊行邊教 ,充實他們。馬太由第17章至20章止,共選了十大訓練的題目,記述主如何造就他的門徒。茲因內容過長,表述如下:

王 的 訓 練( 17-20章)

要 義

一  .在山上變化面貌

17:1-23

啟示將來在彌賽亞國度內之情形

(並附一件隨後之神跡)。

二  .從魚囗中取付丁

稅的銀

17:24-27

申證耶穌是王。

三  .論天國裡的大小

18:1-14

以小孩喻天國子民的樣式。

四  .論饒恕人的程度

18:15-35

天國子民的胸懷。

五  .論休妻

19:1-15

喻天國子民如小孩純潔。

六  .論入天國的攔阻

19:16-26

警示入天國的攔阻。

 

七  .論天國之報酬

A.天國之啟示

B.天國之比喻

19:27-20:16

19:27-30

20:1-6

e   天國 乃地上之國,要待主第二次來臨才建立。

天國的報酬乃按信心,及天國再臨的時間。

八  .論服事的真義

20:17-19

犧性、無我,像天國之王。

九  .論天國裡誰為大

20:20-28

真偉大不是在天國內之位置,而是服役於人,像王自己一樣。

十  .申證王之權柄

20:29-34

以 彌賽亞的神跡 證實在赴十字架途中的主仍有屬王的權柄。

 八  .王的受苦(21-27章)

當王訓練門徒完畢後,他便進入耶路撒冷,最後一次宣告他是彌賽亞王。從那日起至他被釘十架、埋葬止,共為期一周,這是主因被拒而受苦的一周,稱為 受難周 。在言一周中,每天均充滿爆炸牲的危險。當反對主的情勢醞釀到頂點時,他們就高呼 把他釘十字架 (太  27:23),於是耶穌就像一頭馴良的羔羊, 被牽到宰殺之地 去了(太27:33;賽53:7)。

研究受難周,可循著三個不同的途徑:  (1)按章分析;(2)按日分析;(3)按題分析。筆者認為 按題分析 而附入每日行蹤比較清楚易明,更能看到馬太福音主題的思路。茲因內容過廣(共十二主題),簡表如下:

 

王 的 受 苦( 21-27章)

要 義

星期日

一  .耶穌騎驢進京

21:1-11

耶穌最後一次公開的向國家宣告他是舊約所應許要來之彌賽亞,他來是要建立其國度(參撒下  7:10-16;但2:44)。

耶穌進京的時機皆顯出其重要之目的,經過精密的計算,周詳之安排(太  21:7-9),旨在一點一畫的應驗舊約有關彌賽亞進京的預言(參亞9:9;賽62:1,11)。

二、二件表徵性動作

A.再次潔淨聖殿

B.咒詛無花果樹

21:12-22

21:12-17

21:18-22

顯露耶穌為王之權能。

教導門徒主棄絕那棄絕他的國家。

三、三個天國的比喻

A.兩個兒子的比喻

B.兇惡園戶的比喻

C.娶親筵席的比喻

21:23-22:14

21:28-32

21:33-46

22:1-14

暗示悔改才能進入耶穌的國度。

指國度要延期(給那在主第二次來臨時的以色列世代)  (注20)。

指耶穌第一次來臨的情形和後果。

四、與國家領袖辯論

A.與希律黨人辯論

B.與撒都該人辯論

C.與法利賽人辯論

22:15-46

22:15-22

22:23-33

22:34-46

暗示當相信與歸回父神。

論復活後在神國度內之身份。

論基督為彌賽亞王。

 

五、宣告國家領袖的災禍

23:1-36

以 八禍 棄絕以色列國 咒詛無花

果樹 之實義)(指出反對主之對象)。

六、為耶路撒冷哀哭

七、橄欖山論談

A.主再來前的先兆

B.因主再來的勸勉

1.無花果樹的比喻

2.挪亞日子的比喻

3.僕人的比喻

4.童女的比喻

5.才幹的比喻

C.主再來後的情形

23:37-39

24-25章

24:1-31

24:32-25:30

24:32-33

24:34-44

24;45-57

25:1-13

25:14-30

25:31-46

說明以色列的過去(拒絕),現在(拒絕),和將來(審判)(指出棄絕主之後果)。

在主再來前(建國前)要經過的情形。

 } 以五比方喻人儆醒等候主再來。

國度之建立。

八、最後晚餐

26:1-35

為盼望國度來臨而設(太  26:29;林前11:26)。

九、在客西馬尼園

26:36-56

掙扎與順服。

十、耶穌被審

26:57-27:26

公義之王(耶  23:5)受無公義之判決。

十一、耶穌被釘十架

27:27-56

 e  猶太人之王 魂歸 天國 。

 

十二、耶穌被埋葬

27:57-66

 e  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 。

在墳裡

28:1上

安息父懷。

拜五

在墳裡

28:1上

安息父懷。

拜六

在墳裡

28:1上

安息父懷。

復活

28:1下

死啊,你的毒勾在那裡 。

茲從 按日角度 ,把三大學派對 受難周 之看法列表如下:

論點

拜日

拜 一

拜 二

拜 三

拜 四

拜 五

拜六

拜日

1、傳統性

騎驢進京

1   2 3

潔 咒 天

淨 詛 國

聖 無 的

殿 果 比

花 喻

1   2 3 4

與 宣災 為 橄

國 告禍 耶 欖

家 國 路 山

領 家 撒 論

袖 領 冷 談

辮 袖 哀

論 之 哭

1   2 3

最 客 被

後 西 審

晚 馬

餐 尼

1   2 3 4

被 被 被 在

審 釘 埋 墳

十 葬 裡

2、傳統性

|

修訂

1   2 3

與 宣 災 為

國 告 禍 耶

家 國 路

領 家 撒

袖 領 冷

辮 袖 哀

論 之 哭

統性新修

同 山

上 論

, 談

1   2 3

最 客 被

後 西 審

晚 馬

餐 尼

1   2 3

被 被 在

審 釘 墳

 九  .王的復活(28章)

馬太在結束其巨著前,簡述耶穌復活後的工作,(不像路加或翰福音),因為他的主題--天國的福音,已告一段落了。此章可分三段:

 A.王的復活(28:1-10)

主的復活更證明他是大衛寶座上的王,大衛也預言這 王之復活 (詩  16:8-11),彼得也以耶穌的復活證明他是王(徒2:24-36)。

 B.反覆活之謊言(28:11-15)

歷史上人類思想最紊亂的表示。

 C.王的使命(28:16-20)

在第八次(俗誤稱最後一次)的顯現中,主將 傳福音的大使命 托付給門徒。此大使命在復活後不同的時間與場合中,在 五福音 中以不同的方式出現(太  28:19-20;可16:14-18;路24:44-49;約20:21-23;徒1:8)。可見傳福音的使命不是一人之 專長 ,

而是每一屬神之人的責任。茲將主復活後之十次出現附錄如下:

顯 現

林前

(1)向抹大拉馬利亞

16:9-11

20:11-18

(2)向其餘婦女

28:9-10

(3)向以馬忤斯路上

兩個門徒

16:12-13

24:13-35

(4)向西門彼得

24:34

15:5

(5)向十個門徒

24:36-43

20:19-25

(6)向十一個門徒

20:26-31

(7)向七個門徒

21:1-23

(8)向五百個門徒

28:16-20

15:6

(9)向弟兄雅各

15:7

(10)向十一個使徒

16:14-20

24:44-49

*       *       *       *       *       *

馬太福音是 王的傳記 。他是猶太人之王,也是萬世之王,更應是基督徒之王(羅  5:17上),若他不能在信徒中作王,是什麼作王呢?是死嗎(羅5:17上)?是罪嗎(羅5:21)?願一切真正歸王(主)的信徒, 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倒要象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 (羅6:12-13)。願萬世之信徒的一生也是 王的傳記 !

2.馬可福音

作者:馬可(馬可為作者之內外證均極充足,參本書歷史背景)。

日期:  65A.D.(或64-67A.D.,參歷史背景及彼得書信)。

地點:羅馬(從  (1)15:21;(2)羅16:13;(3)書之 彼得囗吻 ;(4)書內之拉丁詞語;(5) 歷史背景均指出羅馬為著書地點)。

對像:羅馬人(從  (1)釋明猶太名詞;(2)拉丁語文,即 羅馬語 之出現;(3)翻譯的亞蘭詞語;(4)書之歷史背景等可監定)。

目的:指出耶穌基督是舊約預言之 神的僕人 --神的彌賽亞(參   10:45)。這本是以色列之使命,然而他們失敗了,在耶穌身上才能成就。

主題:神的僕人。

特徵:

(1)以行為主,主耶穌的行比言多,共記有十八件神跡,

只有一篇論談,三個比喻。

(2)以細為主,每事均詳細報導,猶如目睹。

(3)以畫為主,每事均刻劃入微,使讀者如身處其間,享受個中樂趣。

(4)以僕為主,指出主為神的僕人,故無家譜或早年身世,只有殷勸作工的記錄(參亞3:8;賽53:1;腓2:8,注意鑰字是就 、 隨即 、 立刻 、 即時 、 連忙 、 便等)。

(5)以 人 為主,記載很多人與人之間的感情與特殊之關係。

(6)以 死 為主,用了五分之二的篇幅專記 受難周 的故事。

歷史背景:

馬可(羅馬名,意:鐵錘)原名 約翰 (猶太名,意:神的恩惠,徒  12:12),家居耶路撒冷,其母為主之門徒,家中之 樓房 (俗稱 馬可樓 )供耶穌與門徒享最後晚餐用。傳說他乃是在客西馬尼園(俗稱 馬可園 )逃命之少年人(可14:51-52)。他可能在彼得帶領下歸主(彼前5:13)(注21),曾參與保羅第一次旅行布道工作,後在保羅第二次旅行布道時與保羅分手,而與表兄巴拿巴(西4:10)同工。當保羅在羅馬監獄時(60A.D.),他與保羅同在(西4:10;門24)。保羅在羅馬第二次被禁時(64A.D.),他可能與提摩太在一起(西4:10;提後4:11)。據推理,他到達羅馬後與彼得同工(彼前5:13)(注22),作其 手 把 彼得福音 繕錄下來,成為 馬可福音 。早期教父帕皮亞(Papias,c.120A.D.)曾說馬可準確地記下彼得緬懷有關主的言行。又教父游斯丁(Justin,c.150A.D.)稱馬可福音為 彼得的回憶錄 。後教父愛任紐(Irenaeus,c.200A.D.)與奧利根(Origen,c.185-254A.D.)均引證馬可把彼得所講的記錄下來。

從彼得與馬可的關係看( 我兒 ,彼前  5:13),彼得有意把余後的工作交給馬可,(而保羅則有意把他的工作交給提摩太)(注23)。據教會傳說(耶柔米語),馬可後來成為亞歷山大城的首任主教。

據上文引述,馬可在羅馬城與彼得再度重逢,彼得深知殉道的日子不遠(傳說  67A.D.),故有需要把他一生之見證記錄下來,給羅馬教會一本有關主生平的 官式文件 。他藉著囗授,馬可筆錄,把第二本福音書著述下來,故馬可福音也稱為 彼得福音 ,馬可也被稱為 彼得的影子 。

 大綱 : (仿馬太福音)

一、神僕的背景( 1上)

A.神僕之先鋒=1:1-8

B.神僕之預備=1:9-13

二、神僕的工作( 1下-2上)

(神僕的神跡)

A.第一循游=1:14-45

B.第二循游=2:1-22

三、神僕的被棄( 2下-8)

A.被棄的初期=2:23-4:34

B.被棄的後期=4:35-8:38

四、神僕的訓練( 9-10)

五、神僕的受苦( 11-15)

(受難周)

六、神僕的復活( 16)

 摘要:

馬可福音是從另一角度看耶穌為舊約之彌賽亞。在舊約預言中,彌賽亞身兼數樣身份,其中之一為 神的僕人 (參賽  42:1;45:4;49:5-6;52:13;53:11),這是彌賽亞的一個名號。這正是以色列的本來身份(參賽41:8;42:19;43:10;44:1,21),只因他們自被召後,於此全告失敗,故神再興起另外一名僕人,他的彌賽亞,代替 前仆 的工作。馬可的主旨便是證明耶穌是神的僕人,他的彌賽亞。

本書可把神僕的事跡分為六段,作者的思路獨立,但也可倣傚馬太福音的結構敘述摘要(筆者認為若用相同結構之大綱,則較易記誦四福音的內容)。

 一  .神僕的預備(1:1-13)

馬可下筆時便開宗明義記述神僕耶穌之工作,對他的家譜身世,誕生事跡等卻隻字不提,因在書之對象及神學意義上看這都不是重要的事。他只花  13節的篇幅,便把神僕工作前的三點準備時期簡略越過(馬太與路加分別用77節及183節):(1)神僕的先鋒(1:1-8)--指出神僕之偉大;(2)神僕的受洗(1:9-11)--指出神僕之蒙悅(及真正身份);(3)神僕的受試(1:12-13)--指出神僕之順服 主人 的旨意。

 二  .神僕的工作(1:14-2:22)

作者輕描淡寫神僕之準備時期後,便馬上開始記述他的工作。他跳越神僕早期在猶大宣道之事跡,而記載他在加利利宣道時期的工作。在記述神僕的工作時,作者以神僕的 福音大本營 迦百農為起點,分二大循環敘述。

 A.神僕第一循游布道(1:14-45)

這段專記耶穌以迦百農為基地,到各處宣講 神的福音

( 1:14-15)。作者與馬太一般(太4:12),以先鋒的被囚為耶穌開始廣大布道的記號。在此他選記三方面的事跡,藉此表彰神僕彌賽亞之權柄:

1.呼召門徒(1:16-20)

神僕初期的門徒均是加利利(迦百農)的二對兄弟:西門與安得烈,雅各與約翰;他們四人是神僕的初期僕人,他們的被召是神僕權柄的流露。

2.治病趕鬼(1:21-28)

馬可特意選擇一日內發生的數件要事,藉此顯出神僕之權能。

a.早晨:在會堂裡趕鬼(1:21-28)--污鬼也能認出神僕之權柄(vv.24,27),稱他為 神的聖者 。這名詞是神的專有名詞(參賽40:25;43:14-15等不贅)(這些鬼的 神學 比很多神學家更正確)。此事跡使神僕之名傳遍了整個加利利(v.28)。

b.中午:在彼得岳母家內治病(1:29-31)--指出神僕殷勸的工作。

c.晚上:在彼得岳母家內治病(1:32-34)--指出神僕之 彌賽亞權柄 --治病趕鬼。

3.在加利利全地傳道(1:35-45)

a.神僕到世之目的(1:35-39)--馬可續寫神僕慇勤工作的表現,在翌日天未亮時,已藉著禱吉(神僕的習慣)預備當天之事奉。作者現今記神僕到世間來之目的,乃是傳主人之道(v.38)。在簡短一節內,作者概論神僕的循游布道工作(v.39)。

b.醫治長大麻瘋的(1:40-45)--作者把上文概論神僕之工作中(v.39),選出一段作為示範,其意指出神僕的權能與得人心( 從各處都就了他來 v.45)。

 B.神僕第二循游布道(2:1-22)

作者記完神僕從迦百農走遍加利利後,再記神僕在迦百農之布道工作。神僕在迦百農外大受歡迎,在迦百農內則受人拒棄(參太  11:23)。作者選記三件事指出神僕被以色列棄絕正在醞釀中:

1.醫治癱子(2:1-12)

因這事而使神僕受國家領袖之議論( vv.6-7),這是馬可首記神僕受以色列之拒棄。

2.在利未家受款待(2:13-17)

神僕在利未家受款待時,與國家領袖產生衝突,而被論斷與罪人為友。

3.答法利賽人之問題(2:18-22)

作者雖象沒有清楚寫出神僕與法利賽人之衝突,然而身為法利賽人,他們當明白神僕回答的含義,他們拒棄神僕只待 導火線 而已。

 三  .神僕的被棄(2:23-8:38)

上文引述以色列國家領袖拒絕耶穌為彌賽亞之初步事件,此段進入拒絕耶穌為彌賽亞之時期。在馬太福音內,在安息日與法利賽人衝突的事件為進入 被棄的高潮時期 (太  12:1-8),故本段以此事件為起始。

 A.被棄的初期(2:23-4:34)

作者在此段以著名的 安息日事件 為始,以著名的 天國比喻為結束,寫出構成國家決定性(非最後性,最後性為 進京事件 )拒棄神僕為彌賽亞之因果,可分二段:  (1)神僕的被棄(2:23-3:35);(2)神僕的比喻(4:1-34)。但因此段事跡過長,簡表略述如下:

事件

經文

要義

1.安息日事件

2:23-28

與國家領袖衝突。

2.治枯手者事件

3:1-6

與國家領袖衝突,決定性拒絕在謀略中( v.6)。

3.插段:神僕之權柄

a.治病趕鬼

b.差派使徒

3:7-19

3:7-12

3:13-19

彌賽亞時代之神跡。

神僕之權能。

給他們同樣之信息( v.14)及權能(v.15)。

4.  e   靠鬼王趕鬼 事

3:20-30

此為棄絕神僕為彌賽亞之最高潮事件,他宣佈此罪為 不得赦免褻瀆聖靈 之罪( v.29)。

5.受家人反對事件

3:31-35

這事件指出連神僕的家人(除母親外)也棄絕他( v.35暗指他們的反對)。

6.  e   天國比喻 事件

a.撒種的比喻

b.燈與量之比喻

c.收割之比喻

d.芥菜種之比喻

4:1-34

4:1-20

4:21-25

4:26-29

4:30-34

e   天國比喻 在耶穌生平中為一轉捩點(參馬太福音),在此他預告因彌賽亞之國遭拒,新的國度要出現,此乃 屬靈之國度 。不過作者的重點不是指出這新面孔的性質,而是解釋人對 神國 的態度而已。

神的道不入人心之原因。

以日常生活常見之原則教導反對神僕的必受罰。

神國的生長是自然的,會有應驗的時日。

神國的範圍由小而大。

 B.被棄的後期(4:35-8:38)

在此作者指出神僕決定性的被棄絕後,便跟著寫記被棄僕之工作,分二段:  (1) 手 的工作(被拒與被受)(4:35-8:10);(2) 囗 的工作(神僕之門徒)(8:11-38)。

事件

經文

要義

1.被拒與受之事件

a.施展大能

(1)平靜風浪

(2)趕逐附鬼

(3)醫治疾病

(a)在迦百農

(b)在拿撒勒

b.差派門徒

c.施展大能

(1)餵飽五千人

(a)前因

(b)後果

(2)在水上行

(3)大醫治病

d.愛與恨

(1)  與國家首領衝突

(2)與外邦人接觸

e.施展大能

(1)解耳聾舌結者

(2)餵飽四千人

4:35-8:10

4:35-6:6

4:35-41

5:1-20

5:21-6:6

5:21-43

6:1-6

6:7-13

6:14-56

6:14-44

6:14-21

6:30-44

6:45-52

6:53-56

7:1-30

7:1-23

7:24-30

7:31-8:10

7:31-37

8:1-10

自然界方面。

靈界方面:被拒( v.17)

 } 物界方面  :  {  在異鄉施愛。 在本鄉被拒。

賜彌賽亞神跡之權柄。

約翰之死使耶穌避歇。

憐憫之事跡。

神僕是神( v.52)。

彌賽亞神跡。

在本國被拒

在外邦被受。

彌賽亞之神跡 :聾啞得治。

滿足人生之需要。

2.教訓門徒

a.防國家領袖之酵

b.棄絕拒棄之地

c.勇敢承認基督

8:11-38

8:11-21

8:22-26

8:27-38

為下大段( 9-10章)鋪路。

勿忘彌賽亞神跡。

故事的中心在  領他到村外

( v.22)與 不要進去 (v.26)

(參太  11:21)。

整個故事以  v.38為主,勇敢承認基督,承認基督必先認識基督(v.29)。

 四  .神僕的訓練(9-10章)

神僕深知被拒的結果是十字架( 8:31),也知道自己要等第二次來臨,才能建立國度(8:38)。在此兩臨期間,他必先給門徒充足的訓練,以便他們能獨立傳道,直等他回來。故 從此 (8:31)他便專一地訓練門徒,好叫他們繼承傳福音宏志。作者在選擇十大點報導神僕如何訓練他的僕人。

 神僕的訓練

經文

要義

A.變化形象

9:1-13

神國的榮美解釋( v.1)。

B.醫治鬼附

9:14-29

彌賽亞的神跡與禱告的功效。

C.預言受害

9:30-32

在路上:第二次預言。

D.爭論大小

9:33-37

在迦百農以小孩教大小。

E.奉主名趕鬼事件

9:38-50

真正屬彌賽亞(基督)的人  V.41

F.辯論休妻

10:1-12

神國內的制度。

G.論入一國

1.祝福小孩

2.教 年輕長官

10:13-31

10:13-16

10:17-31

如何進神的國,積極性方面。

接上文主題,消極性方面。

H.預言受害

10:32-34

在上耶路撒冷去路上之預言,是書中的第三次。

I.天國的大小

10:35-45

接上文所引起之討論--神國內偉大的定義:服事(僕人的態度)( v.45)。

J.醫治瞎子

10:46-52

申證彌賽亞之權能。

 五  .神僕的受苦(11-15章)

神僕訓練門徒就緒後,便進入耶路撒冷,以彌賽亞的身份獻大衛的國度給以色列國。這是最後一次 官式的 獻國給他們,然而再次遭受棄絕,至終他為 主人 盡忠。自入京後,每天都充滿爆炸性的事件,最後以十字架為結束,此為著名之 受難周 :

神僕的受苦

(參馬太福音)

經文

要義

星期日:

神僕騎驢進京

11:1-11

最後 獻國 事跡。

星期一:

1.咒詛無花果樹

2.潔淨聖殿

11:12-14

11:15-19

暗喻以色列國有葉無果。

彰顯彌賽亞權能  (參瑪3:1)。

星期二:

1.論信心禱告之力量

2.與國家首領辯論

a.與祭司文士爭論

(1)論權柄

(2)再用比喻回答

b.與法利賽人、希律

黨人爭辯

c.與撒都該人爭辯

d.與文士爭論

3.教訓門徒

a.要防備文士

b.稱讚窮寡婦

4.宣告 橄欖山預言

a.主再來前之預兆

b.主再來時之情形

c.因主再來勸勉

5.國家領袖計害神僕

6.伯大尼家接待神僕

7.門徒猶大計賣神僕

11:20-26

11:27-34

11:27-12:12

11:27-33

12:1-12

12:13-17

12:18-27

12:28-34

12:35-44

12:35-40

12:41-44

13:1-37

13:1-23

13:24-27

13:28-37

14:1-2

14:3-9

14:10-11

禱告可移山倒海。

論他們否認彌賽亞的權柄。

喻他們棄絕神的僕人。

論復活問題。

論律法問題。

防備文士之假冒為善

(與上文有關)。

與上文成為一個對比。

萬世之軌道。

災難後再臨。

儆醒等候

棄絕之毒計。

接待之溫暖。

被賣之可恥。

星期三:

1.最後晚餐

2.山園祈禱

3.被人出賣

4、全晚受審

14:12-26

14:27-42

14:43-52

14:53-72

設立 主餐

順服 主 旨(主人)。

包括作者  (v.51)也離棄他。

無罪可控(參  15:44)。

星期四:

1.最後定罪

2.被釘十架

3.放在墳裡

15:1-15

15:16-41

15:42-47上

寧要罪人,不要義人。

主人離棄( v.34)。

安息 主 懷。

星期五:

在墳中

15:47下

安息 主 懷。

星期六:

在墳中

15:47下

安息 主 懷。

星期日:

復活日

16:9

叫信徒稱義(羅  4:25)。

 六  .神僕的復活(16章)

神僕(腓  1:5)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完成主人之心意。主人定要把他鞭傷,使他成為人之贖罪祭(賽53:10),使人得醫治(賽53:5),使人因認識神之義僕得稱為義(賽53:11)。他無愧是神的僕人,因他的順服,神 將他升為至高(復活),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囗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上帝 (腓2:9-11)。事實上,本章正是腓2:6-11背後的史實。

 A.神僕的復活(16:1-14)

1.復活的消息(16:1-8)

先得到復活消息的,是三位愛他的婦女,然而他們因過度懼怕,竟沒有把復活消息傳開。

2.復活的顯現(16:9-14)

a.向抹大拉的馬利亞(16:9-11)--三位婦女首聆復活的消息,而抹大拉的馬利亞卻得先睹復活主的風采。

b.向回鄉的門徒(16:12-14)--整段故事可參路24:13-43。

 B.神僕的托付(16:15-20)

復活的僕人給他的僕人最後的托付,此為 教會的大使命

(這段也可參路  24:44-53)。

* * * * *

馬可福音是 僕人的傳記 ,僕人的特色乃是服事與捨命。 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可  1-9章),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16章) (可10:45)。他是一位永不疲倦的忠僕,深夜方息,天未亮就起,工作到連飯也顧不得吃,連自己的親屬也因他的忙說他癲狂了。當人棄絕他時,他沒有灰心喪志,為了忠心至死,毅然背起十架,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主人的歡心(約5:30)。我們稱為 神的僕人 ,我們像他嗎?

e   我為你捨我命,忍受艱難苦楚,心受焦勞痛楚,使你免受沈淪,我捨我命為你,你捨何事為我?我受多苦為你,你受何苦為我?     u   (自編 )。

3.路加福音

作者:路加。從書中醫學的詞彙與對治病事件的興趣(如  4:32,38;5:12,26;8:43);外邦名詞的解釋,獨有的神跡及比喻的選擇可知這位作者必是一個極富文才及頭腦精密的醫學家。此外愛任紐,奧利根,耶柔米,穆拉多利殘典等不贅皆引證本福音作者為路加。

日期:  58A.D.(58-60A.D.)(提前5:18下)。

地點:該撒利亞(參徒  24:27)。

對像:提阿非羅(代表外邦人)。提阿非羅是誰,有三個簡單的推論:

(1)非歷史性人物,代表所有 愛神的人(提阿非羅的字意);

(2)該撒利亞的一名慕道律師,曾助保羅上訴羅馬;

(3)路加之主人;路加本為他的僕人,治癒他重病後蒙釋放,得自由)(注24)。但提阿非羅必是一名歷史人物,因(1)    e   大人(1:1)乃羅馬官長之榮銜(參徒24:3之腓力斯;25:1之非斯都等均是 大人 ;(2)書之獻序(1:1-4)等便可論證。從上述三個推論中,第二個較合本書之歷史背景,而提阿非羅為該撒利亞之官員或獄官更為合理。

目的:指出耶穌為舊約預言之 人子 ,神的彌賽亞,是完全人,是世人之模範。

主題: 神的完人 。

特徵:

(1)專描述耶穌的人性,此點較其他福音書所形繪的更活現。

(2)有最優美的文學體裁。

(3)醫學名詞最多出現。

(4)唯一書卷詳記耶穌之誕生與童年。

(5)多提 救恩 及 赦罪 方面的故事,故也稱為 恩惠的福音

或 赦罪的福音 。

歷史背景:

路加(意:高貴)是新約作者中唯一的外邦人。他的職業為醫生(西  4:14)。據教會遺傳稱他是安提阿人。在當世有三間頗負盛名之醫學院,分處在大數、亞歷山大及雅典。據最合理的推測,路加曾到大數讀醫科,在那裡認識保羅,蒙他帶領歸主後成為保羅布道的同工。

當教會展開布道事工時,福音便慢慢傳遍當時整個希臘語言世界,歸主的希臘人越發增多  ((徒11:20-21)。在保羅第一次旅行布道時,在以哥念很多希臘人信主(徒14:1)。在第二次與第三次布道時,他們所走的路線也是希臘本土之各大城市,歸主的很多是希臘人(徒17:4;18:4;19:10,17;20:21),故有關主耶穌的生平而合希臘人看的 官式紀錄 正是燃眉之需。保羅布道完畢後返回耶路撒冷而被捉拿,押囚在該撒利亞凡二年之久,是時路加一直陪伴著。一切的因素(時間、場合、資料等)均指出他在那時地書成此書。據遺傳,提阿非羅是該撒利亞一位同情保羅及慕道的法律家,在那裡認識保羅與路加。雖此說不能足證,然其可能性亦不會過低。

 大綱 :(仿馬太福音)

一、人子的背景( 1-4上)

A.他的誕生=1-2

B.他的先鋒=3:1-22

C.他的身世=3:23-38

D.他的預備=4:1-13

二、人子的工作( 4中-5)

A.在拿撒勒=4:14-30

B.在迦百農=4:31-5:39

三、人子的被棄( 6-9上)

A.被棄的初期=6-8

B.被棄的後期=9:1-27

四、人子的訓練( 9下-19上)

A.定意到耶路撒冷去=9:28-13:21

B.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13:22-19:28

五、人子的受苦( 19下-23)

(受難周)

六、人子的復活( 24)

 圖析:

 

他的誕生

先鋒的誕生   1

1-

 

1

 

人子的誕生   2

2

他的先鋒

人子受介紹   3上

  

4上

 

人子受洗禮   3中

3

 

他的身世

人子的家譜   3下

  
  

他的預備

人子受試探

4上

 

人工

子作

4中

在拿撒勒

在家鄉地宣道

4中

5

在迦百農

在加利利宣道

4下

-  5

人被

6

 

被棄的初期

6-8

子棄

9上

在加利利各地

被棄的後期

9上

人訓

子練

9下

 

定意到耶路撒冷去

9下

13上

19上

給門徒的訓練

在赴耶路撒冷途中

13下

19上

人受

子苦

19下-

23

受難周

19下

23

人復

子活

24

復活與托付

24

 摘要:

路加的主題是引證主耶穌乃全世界最完美的模範(合希臘人士之追求)。他名為 人子 ,這是舊約預言彌賽亞之稱號(但  7:13-14)。這名字指出彌賽亞之謙卑與人性,帶來雙重之意義: 全地之王 與 全地之救主 (參路1:32-33;19:10,11)。也是說,作者要指出彌賽亞的國度是建在一個完全順服神旨意的人,及他順服的死這件事上。這就是 人子 ,這就是 彌賽亞 ,這就是世人中最完美的人(注25)。

本書大綱可分六段,筆者仿馬太福音格式摘錄全書精義如下:

 一  .人子的背景(1:1-4:13)

此段引記人子從誕生起始至宣道之預備妥善為止,作者分四點記述:

A.人子的誕生(1-2章)

1.先鋒的誕生(1章)

本章專論人子先鋒之誕生(而第二章專論人子之誕生),但因其母與人子之母有親屬關係,而人子誕生之期與其先鋒之期同時蒙天使報喜,故作者把它們放在一起。在這段報雙喜訊之記載中,有數點不可忽略:  (1)先鋒與人子之誕生同是神跡,而人子的更是神跡中之神跡。(2)先鋒之使命(1:16-17)是預備性的,人子的使命乃拯救性(1:31;參2:11)。(3)先鋒之誕生與人子之誕生均是應驗舊約之預言;前者應以利亞身份(1:17),後者應大衛之約(1:32-33;注意此時天使所用之經文全是 大衛之約 之字句,參撒下7:12-12)。(4)二者皆在母胎時蒙聖靈充滿(1:15,35)。(5)先鋒之父與人子之母各稱頌神之大德大能(1:46-55;67-79)。

2.人子之早年(2章)

a.人子之誕生(2:1-20)--人子誕生的記載成為家傳戶曉的故事,世上再無一人之誕生受全地之厭賀,紀念尊崇。

b.人子之嬰年(2:21-39)--從這段記載中看出當時在以色列國真有專心盼望彌賽亞來臨之人,作者選記二名:西面與亞拿。他們歌頌人子時的話充滿預言性的字句,遙指人子將來之工作(參2:30-35,38)(注26)。

c.人子之童年(2:40-52)--人子在童年時早有以天父之事為念的心志(v.49),他的早年全合神之喜悅(v、52)。

B.他的先鋒(3:1-22)

作者交替式的寫先鋒與人子的事跡,現今他回到先鋒的身上,作者記他的工作有二:  (1)預備人子的路(3:1-20);(2)為人子施洗(3:21-22)。

C.他的身世(3:23-38)

作者預傳正式介入他的主題:模範全人 人子 的一生,故此這段也可算是他寫耶穌生平正式的開始。他先述人子的身世,記他的家譜,把他引到人類始祖亞當那裡,指出人子是人,是全地人類的救主(不是某一國之救主);而馬太福音之家譜則把他聯到猶太人的祖先亞伯拉罕及君王大衛那裡。由此可見兩書之主旨有別。

D.他的試探(4:1-13)

人子的試探在本書內占一極重要的地位。作者暗示一個特別的對比:第一亞當在極優美的環境下竟然受誘違背神旨,使全人類均陷在他的罪果裡;第二亞當在極惡劣的環境下竟能得勝,使全人類曉得靠著他可以勝過一切,他是極優美之 人范 。

 二  .人子的工作(4:14-5:39)

作者介紹人子的預備工作就緒後,便介紹他廣大布道工作。在此段記載中,作者所記人子工作的地點只限於二地區:  (1)拿撒勒,(2)迦百農。

A.在拿撒勒之宣道(4:14-30)

作者跨越人子的 初期猶太宣道 ( v.14    e   回到 二字便跨越了整個初期猶太宣道時期)。

本段在福音書內記有唯一的事跡,在明白耶穌為彌賽亞時,此點占相當重要的地位。即是耶穌在拿撒勒的會堂讀經時,他故意挑選以賽亞書內之彌賽亞預言,並應用在自己身上( v.21)。在讀的時候故意停在該節的上半節那裡(vv.18-19;參賽61:1-25),因那是說到彌賽亞首部的工作。

B.在迦百農的宣道(4:31-5:39)

在拿撒勒被棄後,人子遷迦百農在那裡作宣道的大本營,四出傳道( 4:44)。作者列選出多項事跡以示人子的權能與世人對他的態度,茲表述如下:

重要事跡

經文

要義或目的

1、在安息日趕鬼

4:31-37

指出彌賽亞的權柄,連鬼也認出來( v.34),及人子的名傳 遍四周(v.37)(暗示聽福音的機會傳遍當地)。

2、在西門家治病

趕鬼

4:38-41

彰顯彌賽亞的神跡,連鬼也認為他是彌賽亞(基督)( v.41)。

3、廣傳神國福音

4:42-44

神國福音傳遍加利利。

4、呼召門徒

5:1-11

呼召門徒,廣傳神國的福音,藉著神跡堅固他們的信心。

5、醫治大麻瘋者

5:12-16

指出人子愛人之行動。

6、醫治癱子

5:17-26

受國家領袖( v.17)拒絕(v.21)。

7、呼召利未

5:27-39

作者把馬太呼召放在此處原意承

接上文,指出國家領袖拒棄人子。

 三  .人子的被棄(6-9:27)

安息日事件 ( 6:1-11)是符類福音書內一個主要的事件,此事為以色列人達到拒絕人子的高潮(6:11),這件事可稱作人子 官式被棄 的記號。

A.被棄的初期(6-8章)

在三章的篇幅內,作者選出一些實例,指出人子逐步被棄絕,因事件過多,簡述如下表:

被棄初期事件

經文

要義

1、 安息日事件

a.第一安息日

b.第二安息日

6:1-11

6:1-5

6:6-11

門徒掐麥穗事件,指出人子超越安息日( v.5),這是人子自有之權柄。

治枯手事件,引起反對者之殺念( v.11)。

2、選召門徒

6:12-17

人子深知被拒的結果,故經過整夜的禱告( v.12),決定藉著門徒廣

傳神國的福音。

3、教訓門徒

6:17-49

此段為路加福音的 登山寶訓 ,內容沒有馬太福音那樣詳盡。事實上兩者是否相同事跡,亦是學者們辯論的中心。無論如何,作者在此指出人子對世人的期望(希臘讀者對此一定無限嚮往)。

4、醫治絕症

a.治百夫長之僕

b.治寡婦之子

7:1-17

7:1-10

7:11-17

指出外邦人認得人子的權柄( v.7)及存有偉大的信心(v.9a),而以色列則毫無信心(v.9b),此段與上文構成一強烈的對比。

此段指出人子的權能(起死回生  v.15),憐恤之心,(v.13), 及彌賽亞出現了(v.16)。

5、約翰的疑惑

7:18-35

從這段故事中可見到:

1. 人子之彌賽亞身份(vv.18-

28)。v.18     e   那將要來的 是彌賽亞的名號(Messianic title);v.22是彌賽亞的 神跡(Messianic miracles)。(2)一個不肯接受彌賽亞的世代(vv.29-34)。(3)只有少數人

2. 接受他(v.35)。

6、在西門家吃飯

7:36-50

人子與罪人為友,藉此教導讀者何

是人之典範,也指出 真愛 的功課(反示以色列國家仍在罪中,缺乏真愛)。

7、四處傳道

a.同去的人

b.所傳的道

c.活的教訓

8:1-21

8:1-3

8:4-18

8:19-21

十二門徒與愛主門徒。

與馬太福音之 天國的比喻 相若(太  13)。

信主者皆為神國親屬。

8、平靜風浪

8:22-25

彰顯權柄,堅固信心。

9、趕逐鬼群

8:26-39

連鬼群也認得人子的權柄,他們的

話與加百列報喜給人子之母一樣( v.28;參路1:32)。

10、醫治絕症

8:40-56

二件絕症(血漏婦人與睚魯之女)

在人子手中毫無為難,但指出 求

與 信 的重要  vv.41,48)。

B.被棄的後期(9:1-27)

從人子差傳十二門徒往外宣道起,至彼得呼認人子為基督(彌賽亞)止,稱為人子 被棄的後期 。在耶穌的生平中, 差派十二門徒

與 彼得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境呼認主為基督 是二件重要的時標( time-marks)。此段事跡集中在 被棄的人子 的工作,茲表述如下:

被棄之後期

經文

要義

1、差派十二門徒

9:1-6

人子賜給他們行彌賽亞神跡的權柄,使傳彌賽亞國度的福音時大有能力。

2、餵飽五千人

9:7-17

人子到伯賽大喂五千人的起因,是因他聽到希律存不良的動機要尋找他,故他離開迦百農暫避於伯賽大。在那裡大施憐恤的大能。

3、彼得的呼認

9:18-27

人子在上十字架前,最後一次堅定

門徒對他身份的信心。他把門徒帶到該撒利亞腓立比境地(太  16:13),以 問答式 的考驗他們對人子的認識(vv.18-21),並預告他被棄絕之後果(v.22),也勸勉他們要存有為主 受苦的心志(vv. 23-27)。

 四  .人子的訓練(9:28-19:28)

上段結束記人子在該撒利亞腓立比境預言他必須在耶路撒冷受苦,他深知這條路是必須走的(太  16:21),可8:31注意從此二字,這是他要背負別人棄絕他的結果。但他也知門徒在各方面還需要特別的訓練,故他特別帶領門徒四處傳道,藉著碰到的遭遇鍛練及堅固他們,此為耶穌生平之 專門訓練門徒時期 。他的面向著十字架,他的腳踏上耶路撒冷之途。

這是一大段零零碎碎的記錄,大部分是作者獨有的材料,是無時間演進性的故事,旨在給讀者各方面的概念。被棄人子的工作  (注27),分二部分:

A.定意到耶路撒冷去(9:28-13:21)

從 從此 ( 9:18-27)(參太16:21;可8:31)至 往 (路13:22);從 必須 (9:22;參太16:21;可8:31)至 往 (13:22)或 上 (太20:17;比較太19:1       離開加利利 ;可  10:1       來到 )(注意:這些都是讀耶穌生平動態之時間鑰字( time-key words))是一大段歷史,稱為定意赴京時期 (參9:51),本時期之瑣事繁多,不易綜合分析,間表代述:

沿途事跡

經文

要義

1、變化形象

9:28-36

應驗與解釋  9:27,啟示彌賽亞國內之小幕。

2、醫治鬼附

9:37-45

責備不信的世代( v.41),與預

言不信之世代必殺害人子( v.44)。

3、誰是偉大

9:46-50

接待人子如同接待小孩才是偉大( 接待 是鑰字, v.48)。

4、責備門徒

9:51-56

要用愛救人,不是求天火滅人。

5、論真正跟從

9:57-62

要澈底式不回頭的追隨主。

6、差派七十二人

10:1-24

宣告神國降臨( vv.9-11),聽

從門徒即接待,不聽即棄絕( v.16),他們的宣告正是神國的降臨,這點許多先知和君王在地上也不能看到(v.24)(v.24證明人子所獻的國是地上的國,屬靈的國在舊約時已有了)。

7、與律法師辯論

10:25-37

在辯論中用 好心撒瑪利亞人的比

喻 指出他的 慈心 ( v.33),律法的精要(v.27),與暗示以色列人(祭司,利未)的 忍心 (見死不救)。

8、在伯大尼家受

接待

10:38-42

指出何是上好的福分。

9、教導禱告

11:1-13

不灰心,不隨便,不間斷( vv.8

-  9)。

10、趕啞吧鬼

11:14-36

人子之能力被誣為靠別西卜之力。

11、責備國家領袖

11:37-54

與國家首領衝突:  (1)法利賽人(vv.37-44,宣告三禍)(2)律法師(vv.45-54,宣告三禍)。

12、警告門徒

12:1-12

接上文之主旨,警告門徒法利賽人

之酵;他們不怕神,門徒要怕。

13、警戒貪心

12:13-34

以 無知財主比喻 戒勿貪心;又用 天父必看顧 堅定門徒之信心。

14、論真僕人

12:35-48

e   儆醒 是真僕人之要素,因主人必再來(v.37)。

15、論主再來

12:49-59

接上文主人必再來,指出再來是要施審判,不是要太平( vv.49-53),他們應懂得分辨主人必會來施審判的( 交付差役,關在監裡 (vv.54-59)。

16、論真悔改

13:1-9

不要白佔地土,要真悔改,才能逃

避審判(也有接上文主題之意)。

17、在安息日治病

13:10-17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參  6:5)。

18、論神的國

13:18-21

二個路加福音內之天國比喻 ,喻神國之偉大與進展。

B.在赴耶路撒冷途中(13:22-19:28)

這段事跡,與上段的主題大同小異,也是以教訓門徒為主:

沿途事跡

經文

要義

1、努力進神的國

13:22-30

神的國包括外邦人。

2、哀歎耶路撒冷

13:31-35

耶路撒冷成為荒場,皆因 不願意 接受人子的 多次願意 為他們的彌賽亞。

3、教訓國家首領

14:1-35

安息日在法利賽人家中用飯時:

(1)教訓憐恤(vv.1-6)--藉

著治病施教。

(2)教訓謙卑(vv.7-11)。

(3)教訓救恩(vv.12-24)。

(4)教訓作門徒(vv.25-35)。

4、教訓國家首領

(另一場合)

15:1-32

此為著名 失喪之比喻 ,內含:

(1) 失喪之羊 的比喻(vv.1- 7)-指悔改的人天上為他興奮。

(2) 失落銀錢的比喻 (vv.8-

10)-與上同樣之暗喻 (v.10;參v  .   7)。

(3) 浪子回頭之比喻 (vv.11-32)-以長子喻他們,次子喻肯悔改的人。

5、對門徒之教訓

16:1-31

(1) 作忠心的管家(vv.1-13)

不要貪財不義,像法利賽人

( vv.14-18)。

(2)以 財主與拉撒路的故事 ,喻世人及以色列國貪財拒神之救恩

( vv.19-31)。

6、論勿使人跌倒

17:1-4

莫以不恕人而使人絆倒。

7、論信心之力量

17:5-6

信心之力可 拔樹填海 。

8、論僕人之本分

17:7-10

僕人應作的工作,不論報酬。

9、論感恩

17:11-19

勿作無感恩之人,像以色列國。

10、論神國的來臨

17:20-37

(1)對法利賽人說(vv.20-21) 神國已來到,因人子站在他們面前(v.21,中文聖經誤譯為 心裡 ,這是不可能的,因對象是拒絕人子之法利賽人。神的國在此不是俗指 屬靈的國度 ,而仍是屬地的國度)。

(2)對門徒說(vv.22-37)--人子將來再臨前後的情形。

11、論禱告

18:1-14

以比喻教訓 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 v.1)及不應像法利賽人的禱告(vv.9-14);又以小孩教承受 神國的必要象小孩。

12、論入神國

18:15-17

真誠無邪的接受神國。

13、與少年官論永

18:18-30

與上文作一對比,貪財自義的人

很難進入神國。

14、預言被殺

18;31-34

這是第二次宣告他到耶路撒冷之目的。

15、醫治眼瞎

18:35-43

在耶利哥城三件事跡之一。

16、呼召撒該

19:1-10

之二:指出人子來的之目的(尋找

失喪的人)。

17、設天國比喻

19:11-28

教訓人子要離開,但要回來,在兩期間他們要忠心,事實上,此段之鑰節為  v.27    e   不要我作他們的王

,整個比喻都是解釋此節。

 五  .人子的受苦(19:29-23:56)

上段的故事述人子離開耶利哥臨近耶路撒冷( 19:28),今段記人子進入耶路撒冷受苦的一周,名 受難周 。此周內每日充滿爆炸性的事跡,正待導火線引爆,人子便被拖到十字架上去。

受難周

經文

要義

星期日:

1、人子騎驢進京城

2、為耶路撒冷哀哭

19:29-44

19:29-40

19:41-44

引證自己為彌賽亞王。

第二次為耶路撒冷哀哭,因他們 不知道眷顧的時候 ( v.44)

星期一:

潔淨聖殿

19:45-46

彰顯彌賽亞的權能。

星期二:

1、與國家首領辯駁

a.辯論權鈁問題

b.設兇惡園戶的比喻

c.辯論納稅問題

d.辯論復活問題

e.宣告自己為彌賽亞

2、與門徒勸戒

3、贊窮寡婦之奉獻

4、宣告 橄欖山預言

5、國家領袖計殺人子

6、門徒猶大計賣人子

19:47-22:6

19:47-20:44

20:1-8

20:9-18

20:19-26

20:27-40

20:41-44

20:45-47

21:1-4

21;5-38

22:1-2

22:3-6

解釋  19:47-48的原因。

否認人子之權柄。

暗示國家領袖是 兇惡的園戶

與希律黨( 奸細   v.20;參太22:18論納稅問題)。

與撒都該人論復活問題。

用舊約預言引證自己為彌賽亞及與神同等。

勿象文士假冒為善。

與上文成一對比。

這段是路加福音的 橄欖山論談 ( v.37)。

棄絕之毒計。

出賣之可恥。

星期三:

22:7-71

這大段故事是作者之特寫鏡頭,充滿人情味,比其他福音書為深。

1、最後晚餐

22:7-38

設立 主餐 。

2、山園祈禱

22:39-46

順服神旨。

3、被人出賣

22:47-53

羔羊的態度( v.51)。

4、全晚受審

22:54-71

受盡辱罵( v.65)。

星期四:

23:1-56

這段也比其他福音書有更濃厚的人情味。

1、最後定罪

23:1-25

無罪可尋,卻被定罪( vv.14,22)。

2、被釘十架

23:26-49

e   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v.34)。

3、放在墳裡

23:50-56

在樂園裡( v.43)。

星期五:

在墳裡

23:55

在樂園裡。

星期六:

在墳裡

23:56

在樂園裡。

星期日:

復活日

24:6

為什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 ( 24:5)。

 六  .人子的復活(24章)

人子 乃是 神子 (但  9:13;路1:33),他不能受墳墓監禁,他的復活早在自己的預言中(9:22;18:33),復活的消息連門徒也以為是胡言(24:11),難怪萬世的人也以為是胡言,本章之故事也是作者獨有之資料,他充滿傳奇性之歷史。

A.人子的復活(24:1-43)

1.復活的消息(24:1-12)--空墳墓與空信心碰頭。

2.復活的顯現(24:13-43)--一段傳奇性的事跡(馬可濃縮成三節,可16:12-14)。

B.人子的托付(24:44-52)

人子復活後的托付在每卷福音書內均有載。此段( 24:44-49)看來也可放在復活日的晚上,但原文可指一段時間(注28)。人子給人的托付正是 教會的大使命 ,這大使命包括 奉人子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到萬邦 (v.47)。

* * * * *

路加福音為一本尋找福音,記人子降世尋找失喪的人( 19:10)。路11章的 三個失喪的比喻 ,也是說明一個 尋找 與 等候 悔改的比喻。整本福音書內所記的人子是一充滿人情味的完人,他體恤我們的軟弱,同情我們的苦楚,主動替人裹傷,在十字架上替人找藉囗求天父赦免,他處處顯出愛人的心,這是人子,為耶路撒冷的不願意痛哭二次(13:34,35;19:41),他為彼得禱告,他是完人,他是世人之模範,我們是信靠他的人,但像他嗎?

 4.約翰福音

作者:約翰。從  (1)書之文學格調;(2)事跡之描述與地區語詞;(3)兩希之思想背景;(4)十二使徒團體及21;20,24等均可證實使徒約翰為本書之作者。此後從著終至170A.D.時,以使徒約翰為者之外證豐富,其中以波利甲,愛任紐,特土良,亞歷山大的革利免,穆拉多利殘典,反馬吉安經典序言等不贅為著。

日期:  85-90A.D.(從歷史背景與考古學之發現(羅拔碎文Robert Fragments,1935年出土;愛格頓蒲卷,Egerton Papyrus,1935年出版)等均可監定為此時之作品)。

地點:以弗所(教父遺傳均一致以為此處為著作地點)。

對像:外邦居住之猶太人  (注29)(從(1)猶太節期之釋明;(2)外邦地方性詞句之使用;(3)主題之發揮均指出本書之對象為聖殿焚燬後多年之事跡,又因散居以弗所之猶太人在多方面與外邦人相似,故可決定本書的對象為猶太人。雖本書主要對像為猶太人,唯信息切合歷世之信徒)。

目的:證述耶穌基督是舊約預言之彌賽亞,是神的兒子(參  20:31),是全地的救主(4:42)。

主題:耶穌是神的兒子。

特徵:

(1)文學體裁方面簡淺易明。

(2)神學思想深奧,著重耶穌的神性。

(3)以八個神跡(七個在復活前,一個在復活後)為全書骨架(注30)。

(4)紀錄最多節期(三次逾越節,一次住棚節,一次燭光節,一次不明節日),這些都是決定耶穌事奉年日長短之要訣。*

(5)著重耶穌在猶大的宣道(其他福音書則著重加利利宣道)。

(6)指出耶穌的個人布道比群眾布道(符類福音)為多。

(7)全書缺少耶穌比喻,卻充滿 論談 (注31)。

(8)有關聖靈之討論在本書內比其他的更多。

(9)內容是釋明性(interpretative),非像別的福音書多歷史性(historical)。

(10)記有著名之七句 我是 (6:35;8:12;9:5;10: 7,11,14;11:25;14:6;15:1)。

(11)全書之鑰字為 相信 、 永生 、 生命 、 愛 等。

歷史背景:

約翰(意:神的恩典)與十二使徒之一的雅各同是西庇太的兒子,家居加利利之伯賽大,早年曾跟隨施洗約翰為門徒( 1:34-40),後轉跟主耶穌到底,為主所特愛之門徒(12:23;19:26;20:2;21:7,20),他為人性情激烈(可3:17),但又柔順(13:23),主復活後,他在耶路撒冷與彼得同作美好之見證(徒3:10;8:12)(注32)。

在使徒時代,約翰與彼得為主打美好的仗。在  44A.D.時,希律安提帕一世把他的哥哥雅各害死,耶路撒冷教會大受逼迫,所有使徒也慢慢遷到各地實施 教會的大使命 。約翰最後一次在使徒行傳出現乃是在耶路撒冷舉行的首次教會大會(徒15:2)。

70A.D.時,耶路撒冷焚燬後,門徒星散各地,多人搬到以弗所居住,以弗所頓成當時的教會中心,教會史有云: 到訪以弗所即到訪全世界 。當約翰遷居以弗所後,該地長老必定請他把主耶穌的事跡存錄下來(參2:22;7:39;21:19等處,指出作者緬懷過去的話)(注33),在那裡約翰擔負牧養該區眾教會。

那裡的教會受希臘哲學的影響頗深,特別是諾斯底主義裡,否認基督神性的基督論,這是該主義中之一支派稱 幻影說 ( docetism)。所以約翰特意書寫一本 基督論的課本 ,不但給當時之教會,他為著後世之信徒,指出耶穌基督不是虛渺之人物,而是舊約所預言之彌賽亞,神的兒子,藉著神跡奇事證實他神性的身份,並論信靠他的便可得著永生(猶太人觀念中之天國)(注34)。

 大綱:

A.獨立大綱:

一、神子的背景  (1上)

A.他的永恆=1:1-5

B.他的出現=1:6-18

C.他的先鋒=1:19-34

二、神子的工作( 1下-11)

A.神子的門徒=1:35-51

B.神子的宣道=2-11

1.在加利利=2:1-12

2.在猶太=2:13-3:36

3.在加利利=4

4.在猶太=5

5.在加利利=6

6.在猶太=7-11

三、神子的受苦( 12-19)

A.逾越節前=12

B.逾越節晚=13-19

四、神子的復活( 20-21)

A.復活日=20上

B.復活後=20下-21

B.仿馬太福音

一、神子的背景  (1上)

A.他的永恆=1:1-5

B.他的出現=1:6-18

C.他的先鋒=1:19-34

二、神子的工作( 1下-5)

A.神子的門徒=1:35-51

B.神子的宣道=2-5

1.在加利利=2:1-12

2.在猶太=2:13-3:36

3.在加利利=4

4.在猶太=5

三、神子的被棄( 6-11)

A.在加利利=6

B.在猶太=7-11

四、神子的受苦( 12-19)

A.逾越節前=12

B.逾越節晚=13-19

五、神子的復活( 20-21)

A.復活日=20上

B.復活後=20下-21

 摘要:

本書為一釋明基督為神之論文(故比其他福音書之著成為晚)  (注35),而出發點則建立在歷史事實上,這不是如諾斯底派根據幻想,否定歷史之基督論,卻是以無可推諉的史實(神跡)引證耶穌基督之神性。

本書雖有獨立的格式,但也可仿照 馬太福音的格式 ,追溯主耶穌面世至被棄的過程,而且毫不牽強。前者可作獨立研究,後者則符合 符類福音 之格式,故在合觀下比較易明及易記,本概論以後者為依歸  (注36)。

 一  .神子之背景(1:1-34)

本書之主題是引證耶穌為神的兒子,舊約預言之彌賽亞。 神子乃彌賽亞的第一名號  (注37)(參但3:25;及詩2:7,12;賽7:14;9:6;何11:1等),此名號在新約裡有極多之印證(太3:17;4:3;14:33;約1:34,49;3:16;羅1:4;來7:3等等不贅)。作者之目的乃是在 神子 的生平中挑選一些事跡(其中載有八個神跡)(注38),引證耶穌為神子為基督。

A.他的永恆(1:1-5)

神的兒子本是 道 (希臘哲學認為 道 是最崇高的理論,但約翰卻證明道就是耶穌 )  , 他的永恆在簡短數節內可見。他是:(1)從太初已有(即在 時間 之前已存在)(v.1a);(2)與神同位(v.1b);(3)與神同格(v.1c);(4)萬物之創造者(v.3);(5)永生的源頭,永生的化身(v.4a);(6)世人真光(v.4b;參1:9)。

B.他的出現(1:6-18)

神子 雖然從永遠已存在,但是他卻在歷史上出現, 道成肉身 ,住在人中間 , 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 v.14a),滿有神的榮光(v.14c)。他在歷史上之出現不是沒有人證(v.14b),乃是為表明天父之恩典和真理(vv.17-18)。

C.他的先鋒(1:19-34)

神子道成肉身後,他的工作有先鋒為他推介,預備人心,接受他為神的兒子。在本書內,先鋒為神子的見證與符類福音有別,稱他為 神的羔羊 ( v.29)。作者加上自己的見證(這習慣在本書內出現多次,例3:16-21),稱他是 神的兒子 (v.34)。

 二  .神子的工作(1:35-5:47)

A.神子的門徒(1:35-51)

神子藉著洗禮表示他與約翰的信息及世人聯合在一起後,立即便展開他的宣道工作( 次日 , v.35)。他呼召初期的門徒,作者藉著這些初期門徒之見證輔證主耶穌之身份為:(1)神的羔羊(v.36);(2)拉比(v.38);(3)彌賽亞(v.41);(4) 那一位 (彌賽亞的通名)(v.45);(5)神的兒子(v.49a);(6)以色列的王(v.49b)。

B.神子的宣道(2:1-5:47)

作者在記神子的宣道工作時,他的格式似乎先引述神子在加利利的工作,在猶太的工作,然後交替的指出神子的宣道事跡(此交替式之格式直至書之結束):  (1)在加利利=2上;(2)在猶太1=2-3下;(3)在加利利=4;(4)在猶太=5;(5)在加利利==6;(6)在猶太=7-20;(7)在加利利=21。他的資料全是選擇性的,特別他以神子的神跡來證明耶穌是神子,所以最適當的開始便是神子第一個神跡而作起點,結語乃是論神子在世上最後一個神跡。

1.在加利利的事跡(2:1-12)

a.在拿撒勒(2:1-11)--在拿撒勒神子彰顯他的權能,以水變酒,暗喻神子可使生命豐足(酒在猶太人觀念中之代表意義)(非俗指 除舊更新 之意)。

b.在迦百農(2:12)--迦百農為神子之宣道大本營,不過作者的重點乃在神子之猶太宣道,故他故意不多記述。

2.在猶太(2:13-3:36)

作者記神子之工作多半在猶太,故此段比上段較長,其中有數件重要事跡,分二地區說明:

a.在耶路撒冷(2:13-3:31)--(1)潔淨聖殿(2:13-22)--顯出神子和神的關係( 父子 ,v.16)與他的權能,並首次以殿喻己身。(2)廣施神跡(2:23-25)--藉著神跡(在猶太之神跡與4:34無衝突)使人信靠他。首次在本書出現 信 鑰字。(3)與人談道(3:1-21)--與尼哥底母論 見神的國 (vv.3-5)之途徑乃是重生(v.7),即從聖靈生(v.6),此為相信(vv.12,15)。靈生是自然的,不能靠感官觸及的,然而可知道其存在(v.8)。水禮(v.5)為 因相信而得靈生 之表示。作者邊記此事時邊受感動,故他把自己之感動附加在此段談話之末(3:16-21),以顯出信與不信之後果及不信之因由。

b.在哀嫩(3:22-36)--作者記述此段之目的,顯出先鋒是預備神子出現的人物(他之下監(v.24)不但在耶穌生平中為一重要的動態,他是在神計劃中一鑰旨)。他對神子有極正確的態度: 他必興旺,我必衰微(v  .  29);以新郎之聲音為喜樂,以此喜樂為滿足(v.30) 。作者一貫的習慣在此把自己的感動(注意 他

字, v.32)附記下來(3:31-36),輔佐論神子之身份與權柄(注意:從天上來 ,萬有之主 ,神所差來 , 神賜聖靈給他無限量 , 父愛子 , 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 ,信與不信之結局等語)。

3.在加利利(4:1-54)

在猶太,反對耶穌為神子已開始成形( v.1),故此神子防患於先,便離開那裡到加利利去暫避 風頭 (v.3)。作者選記二件事跡表明神子之工作,一是在途中發生,一是在到達後:

a.在撒瑪利亞(4:1-42)--從神子與撒瑪利亞婦人談話的故事內,作者指出神子的宇宙性,他不單是以色列的王(1:49),也是全地救主(v.42)。他的恩典不是單給猶太人,也給外邦人(vv.12-13),他所受之敬拜不是限於某一地域,而是與誠實的心靈同在(vv.20-24;參賽57:15)。神子的 全地性 正要切合作者之主旨。

b.在迦拿(4:43-54)--作者選載神子在加利利所行的第二個神跡,指出神跡是神子的證件,而信心是得見神跡的必需品。另一方面,本段故事接續上文,這是第二件神跡,證明神子宇宙性,即救恩臨到外邦人身上。

4.在猶太(5:1-47)

在外邦人身上神子得到信靠,在本國人身上神子卻遭計害。本段記述神子回到國都過節時遭受逼迫( v.16)的情形。作者只記一件事件,原意是要指出神子遭受棄絕。

a.醫治病人(5:1-18)--這是本書內第三件神跡,指出神子是安息日的主(符類福音之名詞,例太12:8)。在符類福音內,主耶穌在安息日掐麥及治病(稱為 安息日事件 ),是人子被棄絕之記號,因而引起 不得赦免之罪 的宣告(參太12:32)。在約

翰福音內,雖未有同類的安息日事件,但卻有其獨立的 安息日事件 ( vv.10,16),故仿配符類福音之結構,神子廣大的宣道工作到此為一合理之段落。

此段記神子在安日醫治三十八年之病者,整段故事沒有信的表現,故明顯地作者有別的目的,正是要顯出神子有超越安息日的權柄。

b.辯護自己(5:19-47)--從上段裡,猶太人要殺害神子的原因有二:(1)在安息日治病(5:18a);(2)自稱與神平等(5:18b)。神子於是引證他超越尋常的身份,分三點證明:(1)神子的工作(5:19-23)--這段指出子所作的全是父所賜的權柄。如屬世的家庭一般,子聽從父命,子從父領受權柄,耶穌以神子身份,從父領受托付(v.20)及權能才能作成這些神跡(v.19b);(2)神子的恩惠(5:24-29)--神子有父的托付與權柄作他要作的工,唯接受他為神子的(行善的,v.29a),便接受無窮恩惠, 就有永生,不至定罪,出死入生 (v.24);但拒絕他的(行惡的,v.29b),便要接受定罪的審判,因神也把審判的權柄交給神子了(v.27);(3)神子的證明(5:30-47)--在此段中神子引述五大證明佐證他確是神子:(a)自己的見證,vv.30-31);(b)天父的見證(v.32, 另有一位 指神)(注39);(c)施洗約翰的見證(vv.33-35);(d)工作的見證(v.36);(e)聖經的見證(vv.37-47),其實這正是父在聖經內無言為子的見證(v.37)。

 三  .神子的被棄(6-11章)

安息日事件 是神子遭拒的先兆,故他急速離開,回到加利利(參  7:11),在加利利他遭百姓棄絕,門徒棄絕;在猶太也遭棄絕。

A.在加利利(6:1-71)

1.在加利利某山地(6:1-14)

此段記本書之第四個神跡,神子以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這神跡之目的是指出神子能解決人的生活問題,難怪他們要強迫他作王( v.15)。

2.在加利利海上(5:16-21)

在水面上行走的故事為第五個神跡,顯出神子的權能超越自然界方面。

3.在伯賽大海邊(6:22-40)

教訓神的糧( v.33)是天上的真糧(v.32),是生命的糧(v.35),即是神子耶穌基督。

4.在迦百農會堂裡(6:41-59)

猶太人議論神子僭妄自稱為神之糧, 吃 他的必得永生的話( v.51)。神子解釋 吃 即把他 吃 去,完全的接受, 住 在他裡面,與他有交通,有關係(v.56)。

5.在迦百農會堂外(6:60-71)

因上文的話門徒多有離開神子而去的,連十二門徒之一也被預言要離他而去。

B.在猶太(7-11章)

在加利利,反對神子的動態還不算明顯或強勁,這也是神子多留在加利利之因( 7:1)。作者很少記述神子在加利利之事跡,因他的重心是神子在猶太宣道的情形。在猶太,當時住棚節到了,遵守神律法的神子便上耶路撒冷 應節 去,在那裡便引起猶太人決定性(7:9)及最後性的棄絕他(12:10,19)。

1.在耶路撒冷(7:1-10:39)

a.第一次在殿中與猶太人辯論(7:1-52)--整段的辯論可分二部分,其背景為住棚節期(7:1-13):(1)節期之始(7:14-36)--在這段辯論中,神子再跟猶太人辯論安息日之目的(vv.22-23),而他們卻認為他是被鬼附的(v.20,參8:48;10:20)。在四福音內,誣告耶穌被鬼附是耶穌生平中極要緊的一件事跡。在符類福音內,主耶穌認定這誣告為 決定性 之棄絕他,故稱之為 褻瀆聖靈之罪 或 不得赦免之罪 (參太12:24-32)。在約翰福音內,雖未有如符類福音那樣誣告主耶穌被鬼附,而遭宣告褻瀆聖靈之罪行,然而約翰福音亦有其獨特的 被鬼附 之誣告(v.20),故棄絕神子的動態漸進入高潮了。這點從 百姓的棄絕(v.30)到首領之捉拿(v.32) 的動態中清楚易見。(2)節期之末(7;37-52)--在節期最後的一天,神子高聲引舊約預言(參耶2:13;17:13)用在自己身上(v.38),這是有計畫與目的的行動,因他有權能如此行,但後果卻引起人的不滿與更深的拒絕(vv.44-52)。

b.第二次在殿中與猶太人辯論(8:1-11)--猶太人以一個行淫被拿的婦人試探神子對神律法的態度(v.5),這是為著有正式的證據控神子於罪(v.6a),但神子以極巧妙的方法顯出他的憐憫、赦罪與智慧。

c.第三次在殿中與猶太人辯論(8;12-59)--按嚴格之釋經學,此段應是續前段(7:37-52)之事跡(故8:1-11為一 段),是住棚節最後一天的情形(注40)。當眾人在殿中高舉燭光厭祝時,神子站起來高叫: 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時(v.12),那氣魄是何等的激昂,何等的雄壯!難怪國家首領反對他(v.13)。在這冗長之論談中,神子宣告有關自己(Self-disclosure)的數項要點:(1)從上頭來(v.23a);(2)不屬這世界(v.23b);(3)得神直接的啟示(v.26);(4)神的兒子(v.36);(5)本於神(v.42);(6)無罪行(v.46);(7)自有永在(v.58)。這些宣稱大大的激怒他們,他們棄絕神子便不在話下了,還想要立即用石頭把他打死(v.59)。

d.第四次與猶太人辯論(9:1-41)--這次辯論之背景乃是神子在安息日醫治一個生來眼瞎的人(9:1-12),這次是本書中第六個神跡,也是約翰福音 安息日神跡 的另一件。以色列首領卻不承認此神跡,把他趕逐,(v.34)(9:13-34),也計劃趕逐任何承認神子為基督的人(v.22)。除卻彌賽亞外,從創世以來未有人能行開眼的神跡(vv、32-33)。作者續記後來在與猶太人之辯論中(9:35-41),他們再次顯出拒棄神子的態度(v.40)。

另一方面作者也藉著這故事指出神子的各項身份:  (1)世上的光(v.5);(2)歷史的人物(v.11);(3)先知(v.17);(4)從神來的(v.33);(5)神的兒子(v.35);(6)審判之主(v.39)。

e.第五次與猶太人辯論(10:1-21)--不知在什麼場合或時間裡,神子又與國家首領衝突起來(這不過是作者 題材性 的把神子與猶太人之衝突放在一起而已)。這次衝突的起因是神子用好牧人之 比喻 (原文是 箴言 或 格言 )喻他們是 賊 、 強盜 (vv.1,8)、 雇工 (v.12);他們的工作是 從別處爬進去(神的國) 的(v.1),是 偷竊 , 毀壞 (v.10), 撇下羊逃走 (v.12), 不顧念羊 的(v.13);也喻自己是 羊的牧人 (v.2), 羊的門 (v.7), 好人 (vv.11,14);工作是 按名叫自己的羊 (v.3), 在羊前頭 (v.4), 帶至草地 (v.9), 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v.10), 為羊捨命 (vv.11,15)(讀者可作圖表比較)。

神子如此之勇敢,用比喻把他們的情況赤露敞開來,必定招惹他們的憎厭,認為他是被鬼附的,所以才說這些狂傲的話( v.20),但卻有人接待他(v.21,可能仍是半信半疑)。

f.第六次與猶太人辯論(10:22-39)--在第六次與猶太人之辯論中(這是著名 與父合一之講道 ),作者指出神子是:(1)基督(vv.24-25);(2)賜永生者(v.28);(3)與神合一(vv.30,8);(4)神的兒子(v.36)。這些話猶太人認為是僭妄(v.33),故要拿起石頭打他(v.31),又要捉拿他(v.39),這一切都顯明他們不要神子為彌賽亞。

2.在伯大尼(10:40-11:53)

a.受國家百姓信服(10:40-42)--10:40應是11章之起頭,地點是伯大尼(11:1),亦稱為 約但河外 (10:40)。神子在一片喧囔殺害他的聲音中卻得多人信服(v.42)。作者指出神子受人信服之因乃是因為他的神跡(v.41),因神跡在約翰福音內有其特別之意義: 神子的記號 。

b.受國家首領計害(11:1-53)--另一方面,神子在伯大尼卻遭國家首領商議殺害(v.53),其因是神子使拉撒路復活之神跡(第七個)使多人歸主(v.45),當時大祭司該亞法獻議把神子處死,免得通國滅亡(v.50),況且神子的死是合舊約的預言(數處綜合齊看,例結37:15-28;賽53:5等不贅);由此可見當時的國家領袖用聖經支持把神子處死是為 合法 的, 合理 的, 合預言 的!

3.在以法蓮(11:54-57)

神子到耶路撒冷西北之以法蓮城稍避猶太人之毒計( v.57),另一面在赴十架前多與門徒接近,堅固他們(v.54)。猶太人棄絕他已成鐵實,他們只等候神子再次出現而下手殺害。

 四  .神子的受苦(12-19章)

神子騎驢進京是耶穌生平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跡,此次為神子最後一次獻給以色列,為他們的王( 12:12-19)。這件事跡引進神子受難的星期,稱為 受難周 。在符類福音內,主耶穌進京後每天之事跡均有記錄,約翰福音則只記受難前一晚的情形,但作者卻多記一件符類福音無提及之事跡,即是逾越節前六天神子在伯大尼受馬利亞用香膏膏他,旨在描寫一幅對比之圖畫:在受難前得享片刻溫暖之接受。

A.逾越節前(12:1-50)

1.在伯大尼;受人膏抹(12:1-11)

在伯大尼三姊弟之家內,神子享受馬利亞用極貴之香膏膏抹,這犧牲給在場的人產生二個心情:  (1)神子:這犧牲預指一個更大的犧牲(v.7);(2)猶大:這犧牲是一種浪費。

耶穌在伯大尼之出現也吸引二種不同的人:  (1)要殺神子(及拉撒路)的猶太人(v.10);(2)要見 活死人 拉撒路(因而受感信主的有好些人)(v.11)。

2.在耶路撒冷:獻己為王(12:12-19)

神子騎驢進京一事在四福音內均有記載,但在約翰福音內則最為簡單,因進京的故事是顯明神子為以色列的王( v.13),而本書的主題則是耶穌為神。雖然此段是神子最後獻上自己為以色列王,但國家領袖也不接待他(v.19)。

3.在耶路撒冷:受人尋找(12:20-50)

此段之中心乃是神子 吸引萬人之講道 ,故事背景為一些希利尼人到耶路撒冷來尋找他( 12:20-22),他以此為他要得榮耀(死與復活)的記號(v.23)(因希利尼人(希臘)代表的外邦人來尋找他(注41),而本國人竟然棄絕他),於是他立刻宣告其著名 吸引萬人之論談 (12:23-36),這 吸引萬人 之動力從他的死而來(v.24),但結果也沒有人信從他(13:37-44),故神便使他們的心剛硬起來,因他們已落在必受責打的光景中(v.40;參太13:15)。他本來不是要施審判,而是要拯救(v.47),但審判是棄絕的結果(v.48)。

B.逾越節(13-19章)

作者從星期日(騎驢進京)跳到逾越節晚之事跡,該晚異常 熱鬧 :

1.為門徒洗腳:彼此服事(13:1-20)

為門徒設立彼此服事的榜樣( v.14),如同神子服事他們一般(v.16)。

2.賜新命令:彼此相愛(13:21-38)

在最後晚餐時,神子待猶大離席後便開始其偉大的 樓房論談 ( Upper Room Discourse)(13:31-14:31或13:31-17:6)。首先他吩咐他們彼此相愛,因猶大沒法與他們彼此相愛。這是一條新的命令,乃是以神的愛愛人(是這方面 新 ,因他們在律法內已有要相愛的命令)。

3.安慰門徒(14:1-31)

神子似乎模到他的門徒因他要離開而有的憂愁與傷感,於是便在四方面安慰他們:  (1)他必要再回(vv.1-4);(2)與父合一(vv.5-14);(3)應許聖靈(vv.15-26);(4)留下平安(vv.27-31)。

4.說明關係(15:1-27)

從  14:31表示他們已離開了樓房,故15-17章之事跡是往客西馬尼園途中所說之話(注42)。本章為著名之 關係論 ,神子在三方面指出三種不同的關係:(1)信徒與主之關係如同葡萄樹與枝子(vv.1-11);(2)信徒彼此的關係乃是彼此相愛如主所愛(vv.12-17);(3)信徒與世界的關係乃是屬世而超世(vv.18-27)。

5.啟示將來(16:1-33)

本章為全書著名之 啟示錄 ,內容包括四方面的啟示:  (1)為主受苦(vv.1-6);(2)聖靈工作(vv.7-15)(在14章內預言聖靈的來臨,今章啟示聖靈的工作);(3)必要復活(vv.16-24);(4)明告使命(v.28)(vv.25-33)。

6.為信徒祈求(17:1-26)

16:32暗示神子在此章獨自在一隅向天父祈求。此章為著名 大祭司之禱告 ,回應以前曾向彼得所說之預言(路22:31-32)(注43),神子在三方面為三件事禱告:(1)為成全使命的自己,求天父使己同享榮耀(vv.1-5);(2)為目前的門徒,保守他們合而為一。如聖父子一樣(v.6-19);(3)為將來的信徒,使他們合而為一,v.21a),信靠聖父子(v.21b),得享神愛(v.23)(vv.20-26)。

7.在山園被捉拿(18:1-11)

作者以 大祭司的祈禱 代替了符類福音的 山園禱告 (非相同祈禱),在山園裡,神子被棄的後果初步實現。

8.通宵受審(18:12-9:16)

神子被拿後經過多次的審問:  (1)在大祭司亞那面前(18:22-23);(2)在大祭司該亞法面前(18:24-27);(3)在彼拉多面前(18:28-19:16)。在三次的審問時,他們總找不到神子的罪(參18:23,38;19:4,6,12),然而無罪就被判為有罪,因他要擔當眾人的罪(參林後5:21;彼前2:22),他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1:29)。

9.被釘十字架(19:17-29)

神的羔羊 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 ; 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 ; 耶和華卻定意把他壓傷,使他受痛苦,以他為贖罪祭 (賽  53:7,8,10)。在十架上,神子向父神說 成了 後,便 將靈魂交付神了 (v.30)。 成了 乃是回應17:4之宣告,神子在地上的工作完成了。

10.被放墓中(19:31-42)

在四福音中,只有約翰福音細述神子被放的墳墓是一財主的墳墓,作者寫神子為神的羔羊,他一定詳讀以賽亞  53章有關神羔羊的預言,當他看到聖經預言一點一畫的應驗,絲毫不差時,那驚奇、讚美的感覺驟然從他的心窩裡撲出來!

 五  .神子的復活(20:1-21:25)

A.復活日(20:1-25)

1.早上(20:1-18)

神子復活就是 他是神的兒子 之明證,從這段史實中看出他的復活有下面數點確據:  (1)墳石挪開(v.1)(不是給神子出來,而是給門徒進去看);(2)衣著齊放(vv.3-5);(3)作者(先進到墳墓)的見證(v.8);(4)神子自己(vv.11-18)。

2.晚上(20:19-25)

復活日晚上,門徒因懼怕自己會像神子般受捉拿殺害,那時又不見了他的身體,在懼怕的困境中,神子向他們顯現,目的有四:  (1)證明他的復活(v.20);(2)差遣他們傳復活的信息(v.21);(3)給他們預嘗將來沛降之聖靈(v.22);(4)給他們 宣判 的權柄(v.23)。

B.復活日後(20:26-21:25)

1.八日後(20:26-31)

復活日多馬多疑,故沒有親睹復活主之風采,現今他蒙神子眷顧,再給機會,信心堅定,日後與各門徒為主打美好的仗,可見主體恤人的多疑軟弱,沒有把人丟棄不顧,而致徒受主恩。

2.某日(21:1-25)

這段事跡(第八個神跡)是全書的附跋,旨在指出門徒從復活的主那裡領受 大使命 。這雖不是符類福音那樣的 教會大使命 (例太  28:18-20),然而在約翰福音的獨立結構中,這也是一種 大使命 ,是 餵養羊群 的使命。這使命是 牧養教會 的使命,而符類福音所說的使命是 擴展教會 的使命,是 教會增長 的使命。前者是教會

對內的使命,而兩者則構成教會真實的 大使命 。

* * * * *

約翰福音被稱為 屬靈的福音 ( Spiritual Gospel),又喻為 基督的心 。如馬太福音是聖殿的以色列人院,馬可福音為祭司院,路加福音為外邦人院,約翰福音是聖殿之至聖所無疑(注44)。因本書把主的心揭開,叫世人曉得他是神的兒子(20:31a),也叫人因相信神而得永生(20:31b)。聖經說: 神子來是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10:10)。你有永遠的生命嗎?你有豐盛的生命嗎?

 書目註明:

(注1)   牛述光著「新約全書釋義」,晨星書屋1969年第三版第10頁.

(注2) W.G.Scroggie,A Guide to the Gospels, Pickering & Inglis,1965 pp.142-143.

(注3)   E.F. Harrison,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 Eerdmans,1968(3rd),p.131;New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 Oxford,1967p.987.

(注4)   F.F. Harrison,pp.135-136.

(注5)   讀者有意詳研此問題可參James Martin, The Reliability of the Gospels, Hodder & Stoughton, 1959, pp23-71,85-96; F.F.Bruce, The New Testament Documents, Are They Reliable? Eerdmans, 1960(5th),pp.10-61.

(注6)   如H.A.Guy,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the Gospels, Macmillan,1960,pp.28-29(或全書); William Barclay,The First Three Gospels, SCM, 1966, pp.116-141(或全書); Donald Guthrie,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Tyndale, 1966, pp.114-117; W.G. Scroggie,pp.83-93; B.F. Westcott,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Gospels,Macmillen,1881,pp.163-212;Harrison, pp.136-145等不贅.

(注7)   W.R. Farmer,The Synoptic Problem, Macmillan, 1964, pp.199-232 (或全書); B. Crischton, The Priority of Matthew, unpublished Th.M.Thesis,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1945; J.F. Walvoord, Matthew: The Kingdom Come, Moody, 1974, p.11; R.C.H. Lenski, The Interpretation of St.Matthew's Gospel, Augusbury, 1946,p.19(筆者支持馬太福音為首本福音論).

(注8)   New Scofield Reference Bible,pp.987-988.

(注9)   C.C.Ryrie, Biblical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Moody, 1966(3rd),pp.59-60.

(注10)  參W.G. Scroggie, The Unfolding Drama of Redemption, II, Pickering & Inglis, 1957, pp. 89-102,122;又同作者著 A Guide to the Gospels, Pickering & Inglis,1965, 488-504; I.L. Jensen, The Life of Christ, Moody, 1969,pp.24,51,58-59, 72,80,82,86-87;馬有藻著「基督生平概要」.

(注11)  E.F.Harrison,p.157.

(注12)  G.A.Hadjiantoniou, 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Moody,1957,p.57.

(注13)  參W.G.Scroggie, Aguide to the Gospels, pp.268-270逐節列述.

(注14)  W.S.McBirmie, The Search For The Twelve Apostles, Tyndale, 1973,p.174.

(注15)  參上文「四福音之形成」及拙著「馬太福音註釋」.

(注16)  此主題之發揮可參拙著[馬太福音註釋].

(注17)  S.L.Johnson, 「The Genesis of Christ」, Bibliotheca Sacra,112:319,Oct.,1965.

(注18) 如 G.C.Morga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tthew, Revell,1931,p.41; W.Barclay, The Gospel of Matthew , I.Westminster, 1958, p.87; W.Hendriksen, N.T. Commentary: Matthew , Baker, 1973 ,pp. 249, 261; J.O.Sanders, Real Discipleship: A Devotional Exposition of the Sermon on the Mount, Zondervan, 1972,p.17

(注19)  如J.F.Walvoord, Matthew:Thy Kingdom Come, Moody,1974, pp.103-104; M.R. DeHaan, The Parables of Jesus, RBC,1961,p.23.

(注20)  「百姓」非如俗解「教會」(如M.F.Unger, Unger's Bible Handbook, Moody, 1960, p.484; H.A. Kent, "Matthew", The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Moody, 1963, p.967; Jameison, Fausset, Brown, A Critical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V, n.d., p.104; W. H. G. Thomas, Outline Studies in Matthew, Eerdmans, 1961, p.312); 而是指在主再來時的以色列國(參太24:34,羅11:26)(如 J. D. Pentecost, Life of Christ, lecture notes,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1967, pp.78-79; A.J. McClain, The Greatness of the Kingdom, Moody, 1968, pp.309-310).

(注21)  Ralph Earle, "John Mark", Zondervan's Pictorial Bible Dictionary, Zondervan, 1963,p.510.

(注22)  有關彼得從未到過羅馬之說,參E.S.English "Was St.Peter Ever in Rome?" Biblicotheca Sacra, Oct., 1967, pp.314-320.

(注23)  E.F. Harrison上引書第175頁.

(注24)  William Barclay,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Westminster, 1955,pp.xiv-xv.

(注25)  Ryrie上引書第51頁.

(注26)  詳研此點可參拙著上引論文第219-235頁.

(注27)  M.C.Tenney, "Luke",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p.1045.

(注28)  A.Plummer, "St. Luke",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T.T.Clark, 1969, p.561;但F.Godet, Commentary on St.Luke's Gospel, II,T.T.Clark, 1957,p.358卻指是復活40日後升天前之言.

(注29)  E.F.Harrison,上引書第215頁.

(注30)  欲精研此題目可參M.C.Tenney, "The Symphonic Structure of John",Bibleotheca Sacra, April,1063, pp.117ff.

(注31)  有意詳研此點的可參 E.F.Harrison, "The Discourses of the Fourth Gospel", Bibliotheca Sacra,   Jan., 1960, pp.23-31.

(注32)  有關約翰身世的傳說,讀者可參 McBirnie上引書第108-121頁或任何較詳的聖經字典.

(注33)  C.C. Ryrie著上引書第308-310頁.

(注34)  馬有藻著「約翰福音詮釋」,宣道出版社1985年版第34頁.

(注35)  E.F. Harrison, Introduction ..., p.205.

(注36)  這綱要與 W.G.Scroggie, Guide to the Gospel s , pp.461-466有同感.

(注37)  J.F. Walvoord, Jesus Christ Our Lord, Moody,1971, pp.38-42.

(注38) B.F. Westcott, 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he Gospels,Macmillan, 1881,p.313極強調[七]個神跡指主的一,[八]個神跡指主的復活,如[七]是[完全之意], [八]是[新生命]之意.

(注39) E.F.Harrison, "John",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p.1084.

(注40)  參William Barclay, The Gospel of John, II Westmiinster, 1960,p.11; D.O.Fuller, ed.; Counterfeit or Genuine, Mark 16?John 8?, Grand Rapids International, 1975, p.138;      但 Leon Morris, "John",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Eerdmans ,971, p.435卻不以為然.

(注41) The Companion Bible , Bagster, 1969 reprint, p.1550同感.

(注42) E.F.Harrison, "John",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p. 1106 卻認為[起來,我們走吧]不是馬上[起來,走吧].

(注43) M.C.Tenney, John, The Gospel of Belief, Eerdmans, 1968(8th) ,p.243.

(注44)  J.Vernon McGee, Briefing the Bible, Through the Bible Publishers, n.d.,p.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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